“死缓犯”8年发明10项专利,减刑三次,还有公司帮他推广发明


“浪子回头金不换”,在8内年发明10项专利,而发明人是重庆监狱的一位曾经被判死缓的犯人胡远明。这件事情发生在2007年,当时重庆淘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专程到监狱看望胡,并称无偿帮助他推广专利发明。

胡远明入狱前曾是四川省某地质队一名工人,1999年因贩毒被判死缓。从小就对机械特别感兴趣的他,因为拥有一技之长,被派去当钳工。2003年开始,他无意之间想到,现在的汽车都是利用汽油、柴油等的燃烧来驱动,不但不环保,而且浪费能源,能不能创造一种用电动机驱动的机车呢?于是,胡开始趴在床上制图。

半年后,图纸画好了,“电动车”进入实验阶段。胡将修理时废弃的小齿轮组装成车的结构模型,又用硬质木料做成车轮,还将收集到的刮胡刀、录音机等的废旧电动机,安装在每一个车轮上。接通电源,车轮在电动机的驱动下转起来,车子也动了起来,实验成功了。就这样,利用白天劳动后的自由活动时间以及晚上室友们的休息时间,胡靠顽强的毅力和专注,接着发明了钠硫蓄电池在内的十项产品,都已获得专利证书。


据监狱警官介绍,由于他表现好,以及在发明创造中让政府看到犯人改过自新的举动和决心,当时胡远明已经被减刑三次,还有12年半的有期徒刑就自由了。胡远明说,一次做错事情不要紧,重要的是有改过的勇气。知识产权公司的到来使胡深受鼓舞,以前申请专利的钱都是向亲戚朋友多方求助得来的,面对经济上的窘迫,胡远明说,仍然会坚持走下去。

知识产权公司董事长孔先生说,这是重庆市第一次有知识产权公司愿意为在狱犯人做专利推广,主要是被胡远明上进的精神感动,也确实看到他的专利产品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况且在这样艰苦和受限的环境中仍然不放弃梦想,是很难得的。

“我们从接到他的信件开始,就决心全力帮助他推广专利了。”孔说,因为环境限制,胡的设想和实验只能简单地操作完成,很多外面的资料、书籍都是狱警帮忙买回来的,但是他发明的东西却和人民息息相关,确实不易,值得人学习,所以要全力免费帮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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