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成「網紅」

香港公屋成“網紅”

香港的公營房屋政策早於1920年代構思,但是因為全球經濟衰退而未有落實;1930年代,肺癆肆虐香港,使到政府重新研究房屋發展的方向,還發表了附有公營房屋設計藍圖的房屋發展建議報告,豈料報告發表後不久,日本侵略中國,其後更南下佔領香港,計劃再度告吹。

二次大戰結束後,第二次國共內戰爆發,大量中國大陸難民湧入香港,在各地搭建寮屋棲身。其後香港出現一些為低收入居民而設的出租房屋,多由志願團體提供,如1948年成立之香港房屋協會及1950年成立之香港模範屋宇會,香港政府只提供土地。1953年聖誕夜深水埗發生石硤尾寮屋區大火,令58,203名災民無家可歸。當時香港政府為了儘快為災民提供安身之所,便火速在原址附近興建徙置大廈(俗稱七層大廈)。此後,政府又在香港島及九龍各處興建徙置區以吸引居所簡陋,衛生環境較差的木屋居民入住。這些徙置區分佈黃大仙、老虎巖、深水埗李鄭屋等地。自此香港政府大量建造公營房屋。

因公營房屋和新市鎮都是政府為中產階級及基層市民而設,對於私人樓宇投資者缺乏吸引力,人口分佈和房屋需求仍較集中在市區,令“十年建屋計劃”未能完全達到預期的效果。故政府在1987年重新檢討城市的發展策略,提出“長遠房屋政策”,增加資助購買居屋的機會,擴展重建舊區計劃和充分利用私人樓宇資源。這時候沙田新市鎮、荃灣新市鎮和屯門新市鎮亦完成,隨即發展第二期新市鎮,即馬鞍山新市鎮、將軍澳新市鎮和天水圍新市鎮。

雖然新政策能把人口分佈到新市鎮,但亦出現了不少問題,例如新市鎮不能吸引投資者及廠家投資,以致新市鎮就業率偏低,居民要回到市區就業,大大增加往返市區和新市鎮的交通負擔,而且新市鎮的配套設施,亦要政府付出龐大的開支,於是在二期新市鎮計劃完成後便停止發展新市鎮,並在1990年代開了“大都會計劃”,又名“回到港口”,把人口重新分配到港口左右的市區,進行大規模填海,興建住宅,以減少龐大公共開支的問題。

隨著時代變遷,公營房屋類型推陳出新,樓層也越來越高。在1960年代興建的廉租屋大多都只有16層,近年落成的公營房屋樓宇大約有30、40層。除此之外,香港政府亦推出小家庭單位大廈及長者住宅以應付特別需要。

香港公共房屋或稱公營房屋,是香港經由政府、公營機構或非牟利機構為低收入市民而興建的公共房屋。香港公共房屋可分為出租永久房屋、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臨時房屋數種,主要由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及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提供,但由房屋署統一管理。於2013年,居住在各類型公共房屋的市民佔香港人口45.8%(本統計不包括限制期滿,可在市場自由買賣的居住單位,故實際應有超過一半香港人口居於公共房屋單位)。

出租公共房屋

通稱公共屋邨,簡稱出租公屋(英語簡稱:P.R.H.)是出租予低收入市民的永久公營房屋,主要由房委會提供,由房屋署統一管理。房協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也有部分出租房屋,稱為出租屋邨。

資助出售房屋

居者有其屋屋苑,簡稱居屋(英語簡稱:H.O.S.) 是廉價售予低收入市民的永久公營房屋。居屋由房委會及經房委會甄選過的私人機構提供,單位在買賣及按揭均有若干限制,例如限制轉售予符合低收入者,而在許可情況下在公開市場轉售則需補地價。2002年,香港政府為挽救樓市,無限期擱置興建新的居屋,直到2011年中央政府為避免香港的房屋問題演變成政治問題,向曾蔭權政府施壓後,特區政府始宣佈復建居屋。房協也有類似的專案,稱為住宅發售計劃。

租者置其屋計劃讓公共屋邨租戶以合理價錢購買現時居住的單位,由房委會推出;與居屋屋苑一樣,單位買賣及按揭均有若干限制。

夾心階層住屋屋苑,簡稱夾屋,是出售予中等入息市民(即所謂夾心階層)的住屋,市場定位及售價均較居屋為高。夾屋由房協興建,為收入不足以購買私人樓宇而又不合資格申請居屋及公共屋邨的市民解決住屋問題。由於市場情況轉變,夾屋已於2000年停止興建。

綠置居

出租臨時房屋

中轉房屋是出租臨時公營房屋,為因清拆或天災而要安置及未能即時符合入住永久公營房屋者提供臨時居所。中轉房屋代替已全部清拆的臨時房屋區及平房區。

港公共房屋的發展,起因非單是政府仁慈施政,也有方便管治(去除市民不滿)等等政治考慮。香港公共房屋的發展,既壓低基層生活負擔、又提供穩定廉價勞工促進出口工業的發展、還有利可圖(包括:政府透過清理寮屋,獲得大量的土地以作發展);是政府對社會資源的重新分配工具,也是對整體社會的直接投資,更是經濟收益的來源。香港公共房屋的發展,回應當代市民的生活需求,亦順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構成香港文化部分(如:屋邨文化)。

由於政府自1970年代麥理浩上任開始,就一直不斷興建公營房屋,使香港政府成為了全世界最大的業主,擁有總值最高的物業。因此,有不少學者及地產商人批評政府的公屋計劃干預自由市場,違反積極不干預的政策,令政府揹負太多的財政負擔之餘,亦使地產商無利可圖。他們認為住宅應由私人企業以市場需求主導興建。不過,持相反意見者認為,香港過去數十年來正是因為地產商透過不斷抬高地產物業的售價來增加自己的收入,已經使香港的私人物業超過一般人可以承擔的範圍。若不是政府一直插手干預的話,地產市場早已崩潰。直到現在,有關爭議仍未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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