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俊义|数学在职务犯罪辩护的运用(一):“有罪”到“无罪”

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

这句话用着律师界,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邓俊义律师,在律师领域滚爬摸打20年,其体会更深。

他认为,打官司往往突破口就在毫不起眼的细节上,而数字,是最值得律师敏感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他经历过的案件里,就是有那么几件与数字息息相关的。

邓俊义|数学在职务犯罪辩护的运用(一):“有罪”到“无罪”

某地级市监察委的领导感叹说,我从业20多年,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撤销案件。

他说,邓俊义这个律师的眼光很独特,我都推荐他去行政单位授课。

这个让他“耿耿于怀”的案件,就是广西某县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主任邓某涉嫌“滥用职权罪”。

起诉书说,桂财综【2013】79号文件已经决定从2013年9月1日开始,把收费从8元提高到10元。墙改办悬挂的《基金征收许可证》签署的核发日期也是2013年9月1日。他任主任期间,2013年9月—2014年3月,没有按照新规按10元/平方米,而按原定的8元/平方米收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53万元。

按照有关法律,153万估计要判刑3—7年。开始时侯,就是他自己也承认有罪;接触该案的3名法官,认为罪名成立无疑;首任辩护律师都认为他“有罪”,做罪轻辩护。唯独只有邓俊义律师认为案件存在疑点,有可能无罪。

经邓俊义仔细审查发现:桂财综【2013】79号文件下发日期是2013年9月25日,要求执行新标准的开始日期是2013年9月1日;区墙改办要求各地市县换发新《基金征收许可证》的通知是2013年10月11日下发,但许可证上签署核发日期是2013年9月1号。许可证颁发在前,换证通知发布在后,会不会存在发证倒签日期情况?

事情就是数字。做过数学老师的邓俊义对数字很敏感。

邓俊义说,如果有证据证明《基金征收许可证》颁发的日期是在2014年3月份以后,那么根据“持证收费”“亮证收费”的行政执法规定,自从行政命令下发后,在换证期间,新标准的《基金征收许可证》领取之前,执行每平方8元的旧标准,符合法律规定,不但不构成职务犯罪。

《基金征收许可证》肯定不是证件上签署日期2013年9月1日核发,倒签日期是否存在?到底是那一天?寻找证据成为邓俊义的重要任务。

从2016年12月到2017年2月,邓俊义前后出入广西财政厅、建设厅9次,吃了不少闭门羹。

终于,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在2017年2月28日,他收到广西财政厅回复,“基金征收许可证”是2014年6月17日核发的。

经过法庭质证后,秉公执法的某区人民检察院马上申请补充证据,并即刻对羁押了一年多的邓某取保候审。

2018年4月11日,法院发文宣布准许检察院撤销对邓某起诉,随后作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无罪)。邓某一家人喜极而泣。

邓俊义|数学在职务犯罪辩护的运用(一):“有罪”到“无罪”

一起因为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日期引发的错案,在邓俊义律师的不屈不挠的努力下,最终无罪释放,纪委也撤销案件。

数学,是一切逻辑推理的基础。在职务犯罪辩护过程中,善于运用数学,难题迎刃而解。数学,是万科之王,法律类学科、刑辩律师都需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