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債務人死亡,那你借出去的錢該怎麼辦?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想過這樣一個問題,如果說我們借了錢給別人,但是對方去世了,那錢還能收回來麼|?

前幾天看了個新聞,河南一個小夥子,在父親去世之後找到了找到了父親生前的借條,然後將債主一一找到,並約定錢由自己兩年之內還完。

如果債務人死亡,那你借出去的錢該怎麼辦?

不過這樣的案例還是極少數的,不是每一個債務人的親人都是這麼良心的。

那麼,在個人借款中,債務人去世之後的債務承擔問題應該怎麼辦呢?如果債務人去世之後,債務人的欠債就不需要還了的話,那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就明顯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如果債務人死亡,那你借出去的錢該怎麼辦?

今天,軍師就來給大家科普一下如果債務人死亡之後,你借出去的錢該由誰來承擔。

債務人死亡後的債務承擔主要由債務人的配偶和債務人的法定繼承人來承擔。具體承擔範圍如下:

債務人死後的債務具體承擔範圍:

1、債務人配偶的責任承擔

債務人的配偶是否承擔債務要根據該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來確定。如果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那麼債務人去世後,債務人的配偶應當承擔債務的履行。

判斷是否夫妻共同債務的標準,應當從以下三個方面來綜合判斷:

① 該債務是否發生在夫妻關係的存續期間,若不是,一般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② 債務人產生債務的原因或借債的目的是否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債務用於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

③ 債務人舉債的目的和債務本身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共同生活中丈夫所欠的賭債等,則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2、債務人子女的責任承擔

我國法律規定,作為債務人的繼承人應當在繼承債務人財產的範圍內承擔債務人的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債務人的財產的,可以不承擔債務人的債務。具體法條如下: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死者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債務人死亡後,能否承擔債務人債務的主要為債務人的配偶和債務人的繼承人。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人的配偶應當在夫妻共同債務範圍內承擔債務,履行義務;作為債務人的財產繼承人,債務人的繼承人應當在繼承的財產範圍內承擔債務人的債務,繼承人放棄債務人的財產繼承的,繼承人可不承擔債務人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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