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軍:鄉村價值定位與鄉村振興

張軍:鄉村價值定位與鄉村振興

鄉村振興上升為國家發展戰略,不僅凸顯了鄉村在國家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價值,而且也意味著鄉村建設將成為今後一段時期內國家現代化建設的重點。

一、鄉村價值的若干理論探討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經濟學家就發展中國家鄉村建設與發展進行過理論上的激烈討論。以Lewis(1954)為首的部分發展經濟學家認為,發展中國家存在兩個部門和兩個區域,即生產率低下的傳統農業部門和生產率高的現代工業部門,凋敝的農村和繁榮的城市,這種典型的二元經濟結構在發展上要求採取工業和城市優先或者說工業主導農業、城市主導鄉村的不平衡發展戰略。在這一發展戰略下,鄉村建設與發展只不過是以一種被動式的滿足工業部門和城市發展的方式進行。與Lewis觀點比較接近的還有Krugman(1991)的中心—外圍理論。該理論認為,市場經濟背景下商品、資本、人員、技術等要素完全以自由的方式流動,且它們首先是向具有極化效應的地區流動,因而這些地區發展得更快、更繁榮,相反,不具有極化效應的地區發展更慢、更落後,從而形成工業部門和城市處於經濟區域發展的中心或者核心地帶並起著主導經濟發展的作用,農業部門和農村則處在經濟區域的邊緣,從屬於中心地帶的工業部門和城市的不對等的發展關係。這種關係不僅促使中心—外圍經濟形成,而且隨之而來形成了中心主導外圍的城鄉不平衡發展(Krugman,1991;Fujita et al.,1999)。無論是Lewis關於工業主導農業、城市主導農村的城鄉不平衡發展的觀點,還是Krugman的中心—外圍理論,其核心思想都是鄉村建設與發展首先要服務於城市和工業需要,這是鄉村應有的價值。這些學說對發展中國家鄉村建設與發展的實踐產生了重要影響。

早期的發展經濟學和區域經濟學關於鄉村發展的理論突出了工農兩個部門和城鄉兩個區域之間的被動發展和“極化”發展關係,並認為這是市場發展的結果,沒有必要通過政府行為來糾正。但後來的學者通過對發展中國家的深入研究,尤其在看到發展中國家工農、城鄉發展差距對整體經濟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後,強調政府應在縮小工業與農業兩個部門、城市與鄉村兩個區域發展差距上發揮更大的作用,並提出了工農、城鄉協調發展思想。例如,Fei and Ranis(1961)認為,農業在經濟發展中不只如Lewis所說的那樣消極地為工業部門提供勞動力,還積極地為工業部門和城鎮提供剩餘農產品。為保證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順利發展,必須重視農業發展,重視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以釋放更多勞動力和提供更多農產品,因此,要積極推動農業部門的建設與發展。此外,德國地理學家Christaller(1933)強調城市與農村、工業與農業協調互促的發展關係。他認為,一個國家要想在全國範圍內取得廣泛的經濟增長,就需要在國家範圍內建立起一個一體化(integrated)的居落系統(settlement system)。這個全國性的居落系統既包括城市,也包括農村。居落系統可以實現城市與農村、工業與農業之間產品與服務的互相交換,從而推動全國性的市場交易順利進行。

從產業發展的角度看,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對城鄉關係進行過論述。例如,恩格斯1847年在《共產主義原理》(恩格斯,1973:《共產主義原理》,北京:人民出版社。)中提出了城鄉融合的概念,其基本思想是消除由產業不同帶來的城鄉就業對立、人口空間分佈上的不均衡,以及由城鄉對立產生的城鄉福利差異。古典經濟學和新古典經濟學對鄉村建設與發展也有過明確的論述。例如,李嘉圖(1962)在1871年出版的《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中,系統地對農業與工業、農村與城市發展問題進行了闡述,認為兩者兩兩之間存在著相互協調和相互促進的關係。美國學者庫茨涅茲(Kuznets,1955)通過對發達國家經濟發展過程中農業、工業和第三產業部門的變化關係,以及這種變化關係對不同部門就業與收入的影響進行分析,指出國民經濟三次產業產值、就業結構之間存在結構性的協調關係。實際上,庫茨涅茲提出的國民經濟三次產業部門的產值、就業和收入的結構性變化關係,間接強調了鄉村建設與發展的價值和重要性。

二、鄉村振興的國際實踐

發達國家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中對鄉村發展的認識和積累的建設經驗,可以為我們認知鄉村價值、促進鄉村振興提供學習與借鑑。

(一)鄉村振興的歐美實踐

歐美國家的工業化雖然帶來了經濟上的繁榮,但在工業化和城市化快速推進過程中,依然存在鄉村發展滯後於城市、農村居民收入增長滯後於城市居民收入增長的不協調現象。以美國為例,20世紀40年代,美國非農業人口與農業人口可支配收入比為1.66,50年代擴大到2(曾國安、胡晶晶,2008)。不僅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在擴大,而且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方面也存在巨大差異。為此,美國通過發展農業規模經營,鼓勵農民發展農業以外的經濟,加大對農民的直接經濟補貼,加強農村道路、水電、市場等基礎設施及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建設,為農村發展和縮小城鄉差距提供了保障;同時,針對農民職業技能薄弱的狀況,實施了旨在提高農民技能和素質的“工讀課程計劃”。這一系列措施改善了美國鄉村發展的條件,提升了鄉村發展價值,推動鄉村快速發展。

無獨有偶。20世紀60年代中期,法國及一些歐洲發達國家的大都市出現了繁榮城市與落後鄉村並存的現象。一方面,大都市中人口擁擠導致住房、交通、環境等條件不斷惡化,城市發展的成本不斷提高,“城市病”日益嚴重;另一方面,大都市周邊存在著遼闊的農村,這些農村不僅可以吸納都市人口和企業,還可以減少由擁擠產生的“城市病”,但由於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發展落後,這些價值均未很好地得到體現。為此,這些國家專門制定了大都市周邊地區鄉村發展計劃。例如,巴黎對中心區徵收“擁擠稅”,對從中心區搬遷到郊區且佔地500平方米以上的工廠,政府給予60%的搬遷補償費;同時確定了“保護舊市區,重建副中心,發展新城鎮,愛護自然村”的方針,由農業區、林業區、自然保護區和中小城鎮組成鄉村綠化帶,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建設,實現鄉村生活方式城市化,使鄉村擁有跟城市同等的生活條件(張軍、李勤,2010)。

(二)鄉村振興的日韓實踐

日本、韓國與中國相鄰,文化相通,因此,這兩個國家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中有關鄉村振興的經驗,對中國鄉村振興更具參考意義。日本和韓國都屬於經濟分佈空間和人口分佈空間均極度失衡的國家。例如,1975年日本26.9%以上的工業產品出廠額和24.2%的人口聚集在只佔國土面積3.54%的東京城市圈(張季風,2004);韓國的這一現象也比較突出,20世紀70年代中期,首爾都市圈聚集了韓國40%以上的人口和48%的製造業工人,而其面積僅佔全國的11.8%(李恩平,2006)。鄉村在科學進行國土開發、平衡分佈產業和人口、緩解“大城市病”、縮小城鄉發展差距以及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的價值沒有得到充分體現。

為此,日本在20世紀60年代通過國土開發計劃等綜合手段提升鄉村發展價值和促進鄉村振興。例如,1962年,日本製訂了第一次全國綜合開發計劃;1977年,在第三次全國綜合開發計劃中進一步提出調整工業佈局,大力發展中小城市,開發落後地區,解決工業及人口過密和過疏的矛盾。除此之外,為推動鄉村產業發展,日本政府不斷加大對鄉村的財政投入。在1967~1979 年第二次新農村建設期間,日本政府加大了“補助金農政”的實施力度。緊接著日本於1979年開始推動“一村一品”運動,即要求每一個地方的鄉村根據自身條件和優勢,發展一種或幾種有特色、在一定的銷售半徑內名列前茅的拳頭產品。由於這些產品實行了錯位競爭戰略,從而大大提高了各村的競爭優勢,促進了鄉村的持續發展。

韓國雖然在1961~1972 年發展期間創造了舉世矚目的“漢江奇蹟”,但也同時因為忽視鄉村發展價值,形成了繁榮的城市與凋敝、落後的鄉村並存的不合理格局。為縮小城鄉差距、提升鄉村發展價值,1970年,韓國發起了旨在縮小城鄉發展差距的“新村運動”,將新村建設引導到一家一戶辦不成、私人不願意辦的公共產品建設上,修建了村民會館、敬老院、讀書室、運動場、娛樂場、青少年活動中心等農村文化設施。經過幾十年的“新村運動”,韓國基本實現了城鄉經濟的協調發展,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從1972年的3∶1左右,縮小到2004年的1∶0.84(張軍、李勤,2010)。

三、鄉村振興的中國實踐

20世紀初至70年代末,中國都是一個農業人口占總人口比重非常高、農業生產總值在國民經濟三次產業中佔比也非常高的國家,農業和農村發展決定了中國現代化發展水平。因此,無論是在中華民國時期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鄉村建設始終被廣泛關注,其中有影響的鄉村建設有20世紀30年代由社會知名學者發起的鄉村建設運動,以及改革開放以來的農村改革和發展。

(一)民國時期的鄉村建設運動

20世紀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一批從歐美國家學成歸國的學子,在比較了中國與歐美國家的發展後認為,近現代中國發展落後很重要的原因在於鄉村的落後。與城市相比,儘管鄉村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超過80%,但由於鄉村生產和生活基礎設施不完備、公共服務發展(特別是教育和醫療衛生髮展)遠遠落後於城市、鄉村人口文盲率和嬰幼兒病死率非常高、勞動力和人口的人力資本素質和體能素質非常低,不僅不能抓住經濟社會發展的機遇,而且也缺少將這種機遇變成現實發展的能力,致使龐大的鄉村人口和勞動力不能為國家工業化和現代化做出應有貢獻,反而拖了經濟社會發展的後腿。要將鄉村人口和勞動力的數量優勢轉化為國家發展的人力資本優勢,必須進行一次轟轟烈烈的鄉村建設運動。為此,一些學者進行了鄉村建設的嘗試。梁漱溟在山東鄒平開展了:建設學堂,實行政教合一;發展農村合作社,促興農業、發展工業;建立鄉村自衛組織,維護鄉村社會安定的鄉村建設實驗。晏陽初選擇河北定縣進行了旨在啟迪心智、培育民德、改善民生的鄉村建設。與梁漱溟和晏陽初不同,為了能讓鄉村與城市一樣融入現代化進程,盧作孚以重慶北碚鄉村為試點,開展了以修鐵路、開礦山、辦銀行和建農場為內容的鄉村經濟建設運動並取得了顯著成效。

無論是學者還是企業家推動的鄉村建設,雖然受到戰爭主要是日本侵華戰爭的影響而被迫中斷,但這些實驗在推動農產品改良、提高農業生產能力,消除文盲、提高鄉村人口質素,完善鄉村公共服務基礎設施、提高鄉村公共服務能力以及改善鄉村生活和生態環境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儘管如此,由於這些鄉村建設實驗沒有觸及生產關係,因而存在很大侷限性。

(二)改革開放與鄉村建設

20世紀80年代初期發端於農業和農村,後來擴展到國家經濟社會方方面面的改革開放,實際上就是一次對鄉村價值的再判斷和新的鄉村建設運動。它包括兩個主要內容:一是對計劃經濟時期鄉村建設的檢討;二是對市場經濟體制下鄉村建設的重新定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實行了高度集中的中央計劃經濟體制。這一時期鄉村價值和鄉村建設被定義為:農業為工業化和現代化提供積累,鄉村為城鎮發展提供服務,並逐步形成了工業主導農業、城市主導鄉村的工農城鄉關係和工農城鄉不平等的利益交換格局。例如,1950~1980年期間,農業部門總共為國家工業化提供了大約10243.74億元的積累,農業資源輸出總額達到14508.77億元(王偉光等,2014),而農業部門從工業部門和城市得到的資金和物質支援,則遠遠低於輸出的積累和資源,直接造成農業發展滯後於工業、鄉村發展滯後於城鎮的二元發展格局。

這種發展格局雖然帶來了國家工業體系的建立,以及少數幾個特大和大城市的繁榮發展,但由於破壞了工農城鄉協調發展規律,掩蓋了發展矛盾和問題,實際上給國民經濟發展帶來了不可持續性,因此受到廣泛質疑。張元紅(2009)從交換分配的角度提出,要在國民經濟的收入分配、消費、投資和就業方面體現鄉村價值,就要消除城鄉分割的二元發展狀態,實行城鄉經濟社會統籌發展。韓長賦(2012)認為,二元發展戰略下對鄉村價值的定位,直接導致了工農業和城鄉資源要素交換的不平等,形成了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和城鄉發展要素配置的剪刀差。在這兩種剪刀差的作用下,形成了不等價的要素交換關係、產品交換關係、勞動力就業關係,最終導致農業資源(如土地、資金和勞動力等)過多地流向了工業和城市,因此必須改變。韓俊(2013)從產業發展的重要性和地位出發,對鄉村價值做了新定義。他認為,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是國家安全的保障,沒有農業的發展就沒有國民經濟的發展和國家的安全,更談不上工業的發展。

1978年以建立市場經濟為核心、以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為主要內容、強調城鄉統籌發展的農村經濟改革,對鄉村建設進行了新的定位。首先,破除農業單一糧食生產結構的枷鎖,在還農業生產者商品經濟自主權的改革推動下,允許其根據市場供求狀況決定生產什麼、怎麼生產和生產多少,從而推動農林牧副漁業多元化發展。其次,破除農村單一農業生產結構的枷鎖,允許農民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和一些資源性加工業,在農村掀起發展工業和第三產業的浪潮,形成鄉鎮企業異軍突起的發展局面。最後,統籌城鄉發展,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農村,大力實施美麗鄉村建設,推動鄉村政治、經濟、文化、生態和社會全面發展,工農、城鄉發展差距逐步縮小,鄉村在國民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生產生活中的價值不斷提升,鄉村發展迎來了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

四、鄉村價值提升與鄉村振興

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時代,特別是當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已經上升為新時代建設與發展中的主要矛盾後,鄉村發展的宏觀與微觀環境發生了變化,鄉村發展的重要性和價值得到提升,這為鄉村振興創造了條件。

(一)鄉村價值提升的宏觀與微觀基礎

無論是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時代,還是在以建立市場經濟為取向的改革開放時期,鄉村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都具有重大價值,所不同的是,在這兩個時期,鄉村價值及建設與發展的結果不同。進入新的發展時代,由於以下影響鄉村發展的宏觀與微觀環境發生了實質性改變,鄉村價值得到快速提升。從鄉村價值提升的宏觀基礎條件變化情況看:一是國家工業化和城鎮化戰略在中國總體上已經進入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大背景下進行了重要調整,提出了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互協調,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國家工業化、城鎮化和現代化發展戰略由工業優先農業、城鎮優先農村發展,轉變為工農業協調和城鄉統籌發展戰略,農業和農村在國家現代化發展戰略中的地位得到極大提升。二是鄉村建設與發展的外部基礎設施條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變。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國家對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的加大,以高速公路及鐵路、機場、港口等為代表的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尤其是農村公路、電網改造等,扭轉了鄉村基礎設施嚴重落後、不能適應現代化發展要求的狀況,為鄉村全面融入城鎮化發展奠定了基礎。三是電子信息等新技術革命深入到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互聯網和電商平臺的出現,不僅在及時、有效、便利和低成本獲取信息方面讓鄉村與城市站在了同一起跑線上,解決了鄉村社會信息“孤島”制約其發展的問題,而且為高度專業化分工背景下城市產業向鄉村轉移創造了條件,為發展鄉村地區特色小鎮和特色村莊創造了條件。

從鄉村價值提升的微觀基礎條件變化情況看:一是以改廁、改水、改圈、改廚、改路,廣播電視和公交“村村通”,以及文化、教育、醫療衛生事業建設為主要內容的鄉村建設,大大改善了鄉村地區居民的生活條件,縮小了鄉村與城市居民在居住和生活方面的差距,為城市居民到鄉村地區工作和生活提供了便利。朱鋼等(2015)的一項研究表明,2013年,中國生活環境質量指數比2006年提高了60.57%,年均增長7%,其中最重要的貢獻來自農村自來水普及率和衛生廁所普及率的提高。二是通過美麗鄉村建設補齊農村環境這塊短板。例如全面推進村莊環境治理,實行“戶集、村收、鄉鎮運、縣區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處理方式,並建立健全長效運營機制;引進人工溼地處理技術、氧化溝技術,建設沼氣處理、微動力站處理等一批汙水和糞便處理設施;著力實施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綠色鄉村、清潔水源、清潔空氣、清潔土壤、森林系列創建和平原綠化等專項整治工程,讓綠水青山逐漸變為現實,為推動農業與其它產業融合,發展鄉村休閒、觀光、養生、旅遊、度假產業創造了條件。三是在穩定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基礎上,通過農村集體經營性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三權分置”改革,以及農戶房產和宅基地確權改革,實現了土地由資產到資本的身份轉變,為工商資本與土地資本的結合創造了條件。

(二)鄉村振興的主要內容

把鄉村振興作為解決新時代發展矛盾的重要抓手,彰顯了鄉村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加強以下五個方面的鄉村建設,可以更好地促進鄉村振興。

第一,經濟建設。全面推動鄉村地區經濟發展,既是鄉村振興的需要,也是鄉村振興的基礎。經濟建設的目的首先在於滿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對農產品的需求,其次是滿足農業生產者收入不斷提高的需要。經濟建設要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指導思想,以市場經濟為基礎,依託制度創新、組織創新和技術創新來進行。深化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和農業經營制度改革,利用電商平臺整合線上線下生產、流通和銷售的強大功能,推動第一第二第三產業融合發展;大力實施農業生產組織創新,形成“農業+互聯網”的新生產組織方式,推動農業專業化、規模化發展,推動三大產業融合的田園綜合體和共享農莊的創新發展;充分利用分子生物技術和物聯網等新技術,改造傳統農業生產方式,提高農業生產率和競爭力,建設好現代農業、現代加工業和現代服務業。

第二,文化建設。五千年的文明發展創造出璀璨的中華文化,它不僅是中華民族生息繁衍的源泉,也是中華民族歷經劫難走向振興的重要支撐。鄉村是中華文化發源和傳承的重要載體,擁有眾多的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加強文化建設就是在充分傳承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基礎上,利用文化自身的功能,為鄉村經濟社會穩定可持續發展服務,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服務。它包括加強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堅決杜絕過度商業化開發現象;加強對歷史文化名村和自然風景名村以及名人故居的修繕和保護,防止它們在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中受到破壞,充分發揮它們在文化傳承中的載體作用;加強各類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為鄉村居民提供豐富多彩的文化服務;積極開展各種文化活動,弘揚和宣傳中華文化,發揮中華文化正能量的作用來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培養廣大民眾弘揚中華文化的自覺行動,並樹立起文化自信;利用民俗文化中帶有正能量的功能,加強連接城鄉的文化紐帶建設,為鄉村社會的自治和穩定發展服務。

第三,生態建設。中國90%以上的國土面積在鄉村。建設好鄉村生態環境,不僅對城鄉乃至全國的生態建設至關重要,而且對滿足城鄉居民美好生態環境的追求與嚮往有著重要影響。因此,鄉村生態建設是美麗鄉村、美麗中國建設的關鍵。加強生態建設,一是繼續進行鄉村居民生活環境設施的改造和升級,在讓居民生活更方便、更環保、更有質量的同時,減少居民生活對環境產生的汙染和破壞;二是不斷提高綠色農業生產水平,逐步減少農業生產對生態環境的汙染和破壞,用生物肥料和生物農藥替代化學肥料和化學農藥,使用可降解程度更高的薄膜,把化學有機物對土壤、河流的面源汙染程度降到最小,為消費者提供安全高品質的農產品;三是加強工業生產的清潔設施建設,逐步降低各種汙染物對大氣、河流的汙染;四是增加對已受汙染的江河湖泊、土壤治理的投入力度,逐步降低汙染程度;五是加強生態保護區、水源涵養區的生態功能建設,最大限度地發揮它們美化鄉村,“看得見青山,望得見綠水,留得住鄉愁”的生態功能。

第四,福祉建設。福祉建設是鄉村發展的基礎,它包括為廣大鄉村居民帶來福祉的各類制度和發展紅利、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公共服務能力建設等內容。受城鄉二元結構的影響,無論是在制度和發展紅利分享方面,還是在基礎設施建設抑或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方面,鄉村與城市相比都嚴重滯後。因此,福祉建設的重點,一是放在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的制度和發展紅利壁壘上,建立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讓鄉村居民享受同等的發展紅利;二是放在城鄉基礎設施以及醫療衛生、教育、養老等硬件設施的建設方面,根據經濟社會和人口發展的具體情況,對各種設施進行科學、平衡佈局,在鄉村與城鎮之間構建半小時公共服務圈,實現公共服務的鄉村全覆蓋,縮小公共服務上的城鄉差別;三是放在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建設上,根據發展需要,培養合格的醫生、教師、老人護理員和康復師,為居住在鄉村的居民提供高質量的各種公共服務,最終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

第五,政治建設。城鄉壁壘的破除加快了城鄉融合的進程,以往封閉的鄉村逐漸走向開放。鄉村之外的資本、人員和要素湧入鄉村,改變了傳統鄉村的社會結構,推動了鄉村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同時也給鄉村政治建設和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鄉村振興過程中的政治建設既要堅持黨的一元化領導,發揮黨在基層引領發展的核心作用;也要以村民自治為基礎,尊重自治組織的地位和作用,培育和壯大自治組織,充分發揮自治組織在社區建設和實行自治組織成員自律上的優勢,正確處理基層黨和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與鄉村自治組織之間在鄉村治理上的關係,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監督、共商發展,為鄉村社會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五、鄉村振興的保障措施

鄉村振興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時期的新要求。制定相關法律法規、編制振興規劃、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創新體制機制,是實施鄉村振興並保障其順利和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具體說就是:

第一,出臺“鄉村振興法”,依法保障鄉村振興發展。根據國際經驗,但凡如鄉村振興這樣具有全國性的發展戰略,都會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用法律法規的形式將這種發展戰略固定下來,使這種發展戰略的執行和可持續發展有法可依。美國、法國、日本和韓國都是如此。鄉村振興是中國發展進入新時代後一個具有全局性的發展戰略,雖然已經寫進了新修改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但考慮到鄉村振興過程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執行起來會遇到體制機制和不同利益集團的掣肘,為此建議國家儘快出臺“鄉村振興法”,保證鄉村振興的順利實施。

第二,編制鄉村振興規劃,指導鄉村振興有序化建設。鄉村振興是城鄉統籌發展戰略的延伸。它不僅包括經濟建設,還包括文化、生態、福祉和政治在內的各項事業建設,因此,為了保障鄉村振興有序和順利進行,以及提高鄉村振興行動效率,建議國家宏觀管理部門集思廣益,編制帶有指導意義的中長期鄉村振興規劃,指導和規範鄉村振興。

第三,建立鄉村振興機構,組織和實施鄉村振興規劃。鄉村振興戰略涉及內容之廣、部門之多、問題之複雜,前所未及。為確保鄉村振興順利實施,建議在國務院和各級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設立專門負責組織實施鄉村振興的機構,並由其主要領導出任機構的負責人,領導鄉村振興,協調有關鄉村振興事宜,解決鄉村振興過程中出現的一些重大問題,為鄉村振興提供必要的組織保障。

第四,創新鄉村振興機制,調動全社會參與鄉村振興。為調動全社會參與鄉村振興,必須在以市場經濟為取向的改革基礎上深化農村產權改革,要在促進產業融合發展、微觀生產組織再造、生產性和生活性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支持、社會事業發展、文化保護和傳承、生態系統重建與提高環境承載力以及鄉村社會治理等方面進行體制機制創新,為鄉村振興提供包容性的制度發展空間,為全社會參與鄉村振興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來源:《中國農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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