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党史」贯彻“五四”指示 进行土地改革(二)

「图说党史」贯彻“五四”指示 进行土地改革(二)

「图说党史」贯彻“五四”指示 进行土地改革(二)

1946年7月,滕县县委召开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活动分子会议。图为会后合影

滕县县委在区党委宣传部长李其华、第二地委副书记林岩的具体指导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大量发现和使用积极分子”、“一气斗争完”、“一气分完”和“土改与反黑斗争”相结合的措施,使土地分配彻底公平。为确保土改运动的顺利发展,滕县县委又根据当时的斗争形式,发出了“反蒋反特”、“保家保田”的口号,组织了保田武装,建立了村民联防。至12月底,全县初步完成了土改任务,共没收地主土地3.54万余亩,分到了1.13万余户贫雇农手中。县委还于12月28日在党家村召开了全县区、村干部及农民代表4000余人参加的庆祝土地还家胜利大会,县委书记崔晓东在会上作了全县土改工作总结报告,在肯定了成绩的同时指出,要继续努力搞好土地改革,迅速、普遍地整理扩大各种组织,建立保家保田队,掌握武装,反蒋反特,支援前线,克服部分干部中存在的自满麻痹思想。对于滕县在土改中取得的经验,《大众日报》和《鲁南时报》均作出了专题报道。

鲁南区委认真推广了滕县土改的经验,在全区范围办掀起了土改运动的新高潮。至1946年12月底,枣庄地区已初步完成了土地改革,基本满足了广大贫农对土地的要求。1947年春,约有三分之二的地区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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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拔掉地主立的界碑

但在极“左”路线指导下,部分地区出现了乱打、乱抓、乱杀的现象,人为地促成了对立面的扩大、还乡团的增多,给党的工作带来一定损失。区党委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作出了“停止土改,严禁乱打、乱抓、乱杀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坚决贯彻,认真执行,如再出现上述问题,则应严格执行纪律,错杀人者应予偿命。

由于鲁南区党委领导在土改复查问题上保持了清醒的头脑,及时制止了过“左”行为的蔓延,整个鲁南及枣庄地区在土改复查中受“左”的错误影响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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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新农会

通过土改复查和反倒算斗争,保护了农民利益,稳定了人心,翻身农民积极生产,踊跃参军支前,恢复区的工作很快开展起来。据不完全统计,反倒算斗争中,鲁南区有1.6万人补充到主力部队,第一地委仅7月就有3000余人参军,滕县是土改实验县,20天内就有1000余人入伍,赵镈县也有1000余人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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