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说下岗职工成为了国企改革的“冤大头”?

蚂蚁也会咬人


在上一轮的国企改革中,职工主要通过这样几种方式分流和安置。一是企业改制后,由改制后的企业接收,前提是,员工身份已经置换,成为社会人,而不是原来的国企人。因此,需要与新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二是破产分流,也就是一些已经无法维持生产的企业,通过筹集一定资金,给员工按工龄长短进行补偿,企业破产。政府通过安排新的工作岗位让员工选择。没有选择的员工,就成了下岗工人;三是没有改制的企业,仍然在国企工作,但近年来企业效益不佳,很多员工下岗待业或在家拿最低工资。

由于在进行大规模改制时,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等都没有出台,而是各地自定政策,所以,不同地区的政策也不同。表现在员工安置方面,也不统一。所以,总体上讲,这块工作缺乏有效手段,员工安置不是很好。特别是改制后的企业,没有认真履行承诺,也没有选择好接盘者,经营状况很差,最后下岗的员工很多。

也正因为如此,国企改革对员工来说,既是一次考验、一次市场历练,也是一次不同程度的伤害,利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很多地方对下岗员工进行利益补偿和安排,也是恰当的,是必须的。同时,也造就了一些一夜暴富者。


谭浩俊


我父母都是上世纪90年代初国企下岗职工,父亲50多岁就下岗呆在家中,等到60岁才能领退休工资,一度他的情绪很低落。我母亲也是纺织厂的下岗职工,在纺织厂工作了22年,退下来了,也到了55岁才开始领退休工资。

当年是国企改革之年,本来是想引入民间资本,把不死不活的国企给盘活。没想到最后还是把一大批国有资产给下贱卖了,当时富了国有企业的厂长和管理层,而苦了那些国企的下岗职工,他们都是40、50人员,等他们下岗后,很难找到工作,生活没着落,有的摆起了小摊,有的也只能呆在家里过着清苦的日子。

为什么说下岗职工成为了国企改革冤大头呢?这些国企员工都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国企,奉献给了祖国的建设,但人至中年,企业告诉他们要改革了,要转制了,你可以下岗了,而对于这些人来说劳动技能单一,又长年呆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小环境中,一旦到了社会上去,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而对于国企的管理层,他们把国有资产贱买了,都成了当年的暴发户,社会上的两级分化就显现了。下岗职工最后什么也没拿到,他们几十年生产出来的财富,被厂领导和投资方给瓜分掉了。


不执著财经


那个年代的改制下岗,把国有资产大部分都改到了个人手里,真是让一部分人先富了,可是多数的下岗工人却茫然四顾,生活落魄!你回头再看看,原来国家的厂房都被什么人站着,而那时候富起来的,怕被清算,很多都移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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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国企改革是牺牲了很大一批产业工人的切身利益为代价的,企业改开革使大批工人下岗失业,生活困难。而企业的厂长、书记、经理、处长、科长、主任等等一大批管理者却从中得到了许多切身利益,有的借企业改革之即致富、甚至是暴富!


万难不屈47


从有改革开始,好嘛!国企有的改了,几乎是改来改去,改的是怎样把钱搞到个人腰包里,最后是国企破产,但国有资产进了单位领导人腰里了,当起老板了,这是中国是工人当的最大的冤大头。也出现了先富的一部分人。


潘洪涛6


下岗职工成为了国企改革的“冤大头"这一说法有些偏颇,本人不是很赞成!因为当年我也经历过下岗,而且是一个名符其实的下岗职工。我是一位国企(前身是央企)煤矿工人,二010年退休,工龄34年,现在的退休金3000元,虽说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相比较差距很大,但我很知足,因为在我们国家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比我还过得差一些。上世纪的九十年代,我们这茬人也还可以说是年富力强的时候,然而命运就偏偏那么做弄人,开始说什么砸“三铁",然后又来了个新词“优化组合",意思就是各位的各部门、车间、工区、队组好的职工留下,“差"的淘汰,其实是变象的给各级领导提供了一个耍特权的机会。领导看谁不顺眼的,不听话的,和自己不是一条道上的肯定百分之百的滚蛋,无须什么理由。到了年代后期,工人下岗,劳务输出,自谋职业,领导把工人们集中起来开会动员、打气、鼓劲,我记得当时“办法总比困难多"这句话提到得特别多,而且大会小会翻去复来的说。在此期间,单位搞兼并、重组、改制,很多工人都是干体力活的料,让他去做点生意还真是外行,拿着230元下岗工资的人们望眼欲穿,希望单位的折腾早天结束,下井扛大板撬、打风钻、推矿车挣钱养家糊口。我还算沾点运气的,单位组织百十号人支援开发大西北,经一位老领导帮忙进入了开发大西北的队伍。其实,名曰开发大西北,实际是别人包上活再转包给咱们,当时俗称‘二包工",环境条件非常差,工作时间长达十小时以上,且工作强度大十分艰苦,但不管怎么说,有活干了,又能挣钱了,是件很好的事,人人都很乐观,也会“苦中作乐"。工友们前的前,后的后,断断续续的走了(回内地)很多,我与少部分人一干就是六年多,直到2006年底单位招回,某某“项目部",是我从下岗后再上岗到退休时所上班的单位的称呼。我虽不认为下岗工人是冤大头,但下岗工人是受了折腾的,是受了苦的,退休后受到的待遇是不公平的!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相比较退休金的差距确实很大。(据说今年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还发了几千元的效益工资)当然,这些是老百姓不能左右的,国家、政府自有考量。不过,企业在兼并、重组、改制中有权有势的领导慷国家之慨,拿国家的资源、企业的资产当儿戏,对职工长远生活于不顾,大官大捞,小官小捞,见风都要抓一把,山西各大煤矿集团就很能说明问题!这让受苦的煤矿工人不愤恨确实也没理由。


报春239


下岗职工肯定是国企改革的冤大头和牺牲品,有很多人的命运是很惨的,有些人是分文未得的,也有很多人是妻离子散的,这些国家都给予什么经济补偿了吗?问题是这些国企的所谓的改革都失败了,很少有成功的?


彩虹雨29


"工人阶级领导一切"这个时代的口号,曾经把工人地位拉升到最顶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逐步认识到改革开放的重要性,但老旧的工厂设备,落后的产能技术,都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让人们真正感到,阻碍与国际社会接轨的最大障碍,就是挂坠在国企下面的工人。

南巡讲话精神,推动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步伐,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成了重要的一个步骤,但各地的下岗职工的下岗分流不尽相同,总体来看,南方比北方要好的多,一部分人下岗后经营起小摊小贩生意,大部分进工厂打工,各行各业都能看到下岗职工的身影。

那个曾经以"工宣队"身份,进驻各个行业进行指导指挥的工人阶级,辉煌的晕弦的队伍,从此变为社会基层面,步入打工仔行列。



当然这是历史的必然,也淡不上冤大头,当时打破铁饭碗,与时俱进,与时代同步,在今天看来确实为祖国繁荣富强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但铺设好下岗后的再就业渠道,也应该是国家相关部门的职责,只是这个过程太简单,再就业没有什么意义上的强制保障,再就业形同虚设,让40、50的人过得生活艰辛,一部分到了退休年龄,每月两千多的退休工资,也算心满意足了,可怜48~58岁之间的这些人,不但工作难找,每年还有近万元的养老保险要缴纳,真正心里有点难受,生活更加难过,社会没有人样,家庭没有地位,实在抱歉了,兜里没有钱。


好了堂


国企改革,下岗工人涉及到少说有3000万-5000万人的利益!这不是一个小数字。

对此问题,国家尽了最大努力去安抚这部分人的生活,制定有关政策,积极负责任地解决他们的生活、再就业问题。这部分人员下岗时,发放了十个月的平均工资和医疗保险以及失业救济等综合补偿费用。有的地方举办了再就业培训,有的地方为他们进行了失业登记,大多数重新安置了工作!

从国企破产的案例看,工人对企业在经营管理不善和市场转型不力以及体制不适应等方面的企业过失,都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所谓工人作了国企管理不善的冤大头,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工人在国企破产中,也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的。

作为国有企业的主人翁,拿现在最流行的一句话,叫做和企业命运相联系的命运共同体,在发挥自己主人翁责任方面和监督企业领导人方面,发挥职代会作用方面,可能始终处于得过且过,不闻不问或者敢闻不敢问或者也敢闻也敢问,却缺乏像崔永元那样无私无畏,为保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向一切不利于国企成长壮大的邪恶势力,抛家舍业作顽强的勇敢的斗争!以捍卫自己的权力!所以使某些蛀虫得逞。


妙手文


在九八年初下岗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体育馆里举办了一次招聘会。有幸在这次招聘会上本人被土管局招聘为临时工(但劳动关系仍然在原单位),做土地信放工作。在土管局两年的工作期间内,我系统学习掌握了很多有关土地、房地产等方面的政策。

九九年居住的地方进行旧城改造。我们所居住的地方是企业集体宿舍,用地性质是工业用地。本来可以由政府依法拆迁依法安置的事情,企业领导为了私利,改由企业安置。剥夺了我们拆迁安置的权益。

最后,因为了解有关法律政策,维护了部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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