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了!廊坊城區天然氣價格上調0.23元


確定了!廊坊城區天然氣價格上調0.23元/立方米


記者從市物價局瞭解到,10月9日起我市城區居民管道天然氣到戶銷售價格由2.24元/立方米調整為2.47元/立方米,上調0.23元/立方米,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為最高限價。

調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階梯價格方案,居民用氣二檔價格維持2.69元/立方米不變;居民用氣三檔價格最高不超過政府制定的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生活用氣(不包括集中供熱用氣),價格標準由2.58元/立方米調整為2.62元/立方米。

新的價格政策執行區域為廣陽區、安次區、廊坊開發區所轄區域。10月9日、10日已按原價格購買天然氣的居民用戶差價款不予追繳。與此同時,我市城區管道天然氣價格實行上下游聯動機制,居民到戶天然氣價格將受上游天然氣購進價格、市場採購價格、季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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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5月25日出臺了《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上漲0.35元/立方米,實現與非居民用氣價格機制銜接,要求各地加強天然氣配氣價格監管,合理疏導終端銷售價格,推行性季節性差價政策。

今年7月27日,我市組織召開價格聽證會,對《廊坊市城區疏導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調整居民到戶銷售價格方案》《廊坊市城區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方案》《廊坊市城區管道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方案》進行公開論證,聽取意見。聽證參加人一致同意市發改委(物價局)提出的三個聽證方案,認為符合國家和省相關法規政策規定,符合我市實際。

疏導後的居民銷售價格為2.47元/立方米,上調0.23元/立方米,比上游門站價格漲幅0.35元/立方米低0.12元/立方米,居民家庭生活用氣每月支出僅多出4.6元左右,群眾普遍能夠承擔,社會風險較低,採暖用氣家庭預計每年多支出207元,與集中供熱負擔基本相當,影響不大。

管道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是指,因上游管道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調整或因基準門站價格實行浮動機制、市場採購合同價格較基期價格出現大幅調整,而引起下游城鎮管道天然氣經營企業天然氣購進成本發生較大變化,需要及時通過調整到戶銷售價格予以疏導的價格機制。它是管道天然氣到戶銷售價格(管道天然氣氣源綜合購進價格+配氣價格)與上游管道天然氣氣源綜合購進價格漲跌趨向一致的價格調整制度,包括順價上調和順價下調。

上下游聯動機制方案是國家“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思路的價格機制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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