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检察院迅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讲话精神 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和市院领导讲话精神,对全院检察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7月11日,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同志深入黑龙江省调研讲话精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同志深入佳木斯市检察院调研讲话精神和佳木斯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吴喆同志在全市检察机关视频推进会议讲话精神。同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军同志主持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淑梅参加会议并讲话。

同江市检察院迅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讲话精神 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

会议强调,张军检察长、高继明检察长和吴喆副检察长的讲话精神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指导性,为同江市检察院继续开展新时期检察工作坚定了信心、提振了士气、指明了方向。同江市检察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积极聚焦主责主业,凝心聚力,精准谋划好新时期检察工作。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领导讲话精神与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年”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贯穿检察工作的始终,抓住重点,打造亮点,突破难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在新起点上再上新台阶,为推进同江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同江市检察院迅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讲话精神 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

会议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发展大局。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平安同江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和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案管中心”和“控申接待室”服务功能,开展“四零”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坚持党建引领和法治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在三村镇庆安村建立全市首个法治广场,设置法治长廊宣传栏、休闲座椅和体育器材,遵循“遵法、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法治理念,全力打造“奉法为民,崇德向善”的精神家园,积极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实施脱贫攻坚战略保驾护航;不断加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力度,促进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补植复绿”,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同时,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要立足办案谋发展,把主要精力放在检察办案上,把法律监督更加精准做到位,进一步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深入开展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等专项监督工作,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深入推进和强化公益诉讼工作,以打好“一招鲜”、组合拳和攻坚战为目标,全方位构建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新格局,以街津口赫哲族乡检察联络室为依托,保护赫哲民族文化和生态资源,打好“一招鲜”;推动开展保护黑土地、森林资源和两江生态资源等专项监督行动,打好“组合拳”;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资源保护,打好“攻坚战”。重点针对禁渔区非法捕捞行为,督促渔政部门加强监管和增殖放流,有效恢复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确保法律监督既有“量”的规模,又有“质”的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深化检察改革,提高司法公信。紧抓改革发展机遇,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改革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办案责任,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行员额检察官“横跨部门纵兼多岗”办案模式,进一步完善员额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集中统一管理,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任务。全力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加强智慧检察建设,推动建设检察工作网,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培训,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四是要强化从严治党,打造过硬队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领导重要讲话精神,要保持加强法律监督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继续在全院增强争先创优意识,激发队伍内生动力,弘扬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建立健全并完善党务、检务、保障、绩效考评等一整套科学规范运行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作风整顿,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为推动同江“大桥时代”经济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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