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的「繼承者們」都有誰?繼承的順序是怎樣的?

我國的《繼承法》是調整婚姻家庭繼承關係的主要法律,其中規定了法定繼承、遺囑繼承等繼承方式,以及各種繼承方式應該在實踐中怎樣操作、以取得怎樣的效果。

網友諮詢:

一方的婚前財產,死後可不可以讓其配偶有沒有繼承權,可不可以在遺囑上寫明這財產除配偶外由父母和孩子繼承啊?

北京盈科(昆明)律師事務所顧鳳玲律師解答:

公民對自己個人合法財產有自主處分權,可以立遺囑由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

我國法律規定的“繼承者們”都有誰?繼承的順序是怎樣的?

【顧鳳玲律師相關知識介紹】

按照我國《繼承法》規定,繼承的方式主要有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如果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遺囑,應當按照遺囑繼承,如果沒有,則應當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

繼承是圍繞遺囑人的遺產進行的,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產權;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一、遺囑繼承。

公民可以按照《繼承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遺書可以是書面形式或口頭形式的。

1、書面遺囑可以自書和代書。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2、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有厲害關係的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顧鳳玲律師補充:

二、法定繼承。

繼承權男女平等。法定繼承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繼承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繼承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繼承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我國法律規定的“繼承者們”都有誰?繼承的順序是怎樣的?

顧鳳玲律師總結:

我國法律規定的繼承方式有哪些?根據我國的《繼承法》規定,有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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