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佛必往生,這是因果自然之理則

唸佛必往生,這是因果自然之理則

四 自作自受、他作自受

唸佛必往生,這是因果自然之理則

如果以阿彌陀佛的成佛來說明因、緣、果的關係的話,阿彌陀佛是以發四十八願為因,然後經過“不可思議兆載永劫,積植菩薩無量德行”,經過永劫的修行為緣,然後在十劫以前成佛為果。所以說,阿彌陀佛是發願為因,修行為緣,成佛為果。

那我們眾生呢?是念佛為因,佛力為緣,往生為果。所以,都符合因果的道理。只不過因果有“自作自受”(自因自果),也有“他作自受”(他因自果)、“自作他受”(自因他果)。

什麼是“自作他受”?阿彌陀佛所發的願、所修的行,都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回施給十方眾生,讓十方眾生有功德可以償還業障,有功德可以作為往生極樂世界的資糧,而且到極樂世界能夠快速成佛。所以,對阿彌陀佛來講是“自作他受”。

對我們眾生來講,這個因果就是“他作自受”。因為這句六字洪名中的萬德,不是我們凡夫所累積的,我們也沒有力量累積那樣的功德,我們有的,只是造罪造業的心而已。

阿彌陀佛把萬德洪名惠賜、迴向給我們,我們信受彌陀名號的慈悲救度,專稱彌陀慈悲救度的名號,自自然然就有了“緣”。什麼樣的“緣”呢?“佛的力量”這個緣,就是善導大師所講的“乘我願力”。

善導大師在《觀念法門》以三十二個字來解釋阿彌陀佛的第十八願:

若我成佛,十方眾生,願生我國,稱我名字,下至十聲,乘我願力,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唸佛必往生,這是因果自然之理則

也就是說,我們只要專稱彌陀名號,自自然然就是“乘我願力”了。從阿彌陀佛那邊來講是“乘我願力”,從眾生這邊來講是“乘彼願力”,也就是乘佛願力。只要唸佛,自然就靠上了阿彌陀佛的功德力(救度力量);以阿彌陀佛光明攝取不捨的救度力量為緣,因緣和合,自自然然就獲得往生極樂世界的果。

往生彌陀淨土代表什麼?就是成佛。所以,“往生”是簡略的說法,完整的說法是“往生成佛”。

自受用、他受用

因為極樂世界是彌陀的報土,具足“自受用”與“他受用”。自受用、他受用的當中,就泯除了自、他,泯除了正、反,就沒有所謂自己、他人,或者聖人、凡夫的觀念。所以,到了極樂世界就跟阿彌陀佛同樣的無量壽、無量光。《阿彌陀經》就說:

彼佛壽命,及其人民,無量無邊阿僧祇劫。

“壽命”是指整體來講的,壽命既然同佛無量壽,那外相、功能(無量光)自然也含納在其中,所以說“唸佛往生成佛”,唸佛自然就會往生,往生自然就會成佛。當然,這是因為乘靠著彌陀願力,靠著光明名號攝取不捨的緣,因、緣、果都相依相攝。

阿彌陀佛是願行圓滿而成佛的,四十八大願之“願”,兆載永劫無量德行之“行”,如果這當中有一願不圓滿,有一行不具足,那阿彌陀佛的因、緣就有缺陷,就不會有阿彌陀佛這個果報、果體。

所以,願行圓滿而成佛,是彌陀因果;唸佛往生而成佛,是眾生因果。彌陀已成佛,所以,不論任何眾生,唸佛必往生,這是因果自然之理則。

既然必定往生,對我們眾生來講,是應該慶喜的。因為這不只是我們人生的目的,也是我們學佛的目的,人生的目的、學佛的目的都在唸佛當中達成。

而追究其因,是因為阿彌陀佛成佛,我們眾生才有可能達成這些目的,可以說,阿彌陀佛成佛的因果對我們來講,意義非常深遠、重大。

慧淨法師《第十八願善導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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