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撫恤金到底是不是遺產

今天小百給大家漲姿勢,死亡撫卹金到底是不是遺產,我們通過一個案例來看看:

男子劉某去世後,劉某兒子按遺囑繼承了房產,女兒繼承了其他所有遺產,為了爭奪劉某單位後來所發的死亡撫卹金和喪葬費,兄妹倆鬧上了法庭。近日,遼寧省錦州市古塔區法院作出判決,死亡撫卹金平均分配,喪葬費歸女兒所有。

死亡撫卹金到底是不是遺產


劉某與其妻楊某共育有兩名子女劉甲(男)和劉乙(女)。楊某早年病故,劉某一直由兒子和女兒輪流照顧。2013年初,劉某身患重病,臨終前將與妻子共同簽字的書面遺囑向兩名子女公開,遺囑中寫明劉某和楊某共有的房產死後歸劉甲繼承,其他所有遺產包括現金、物品等歸劉乙繼承。

劉某將房照、存摺等交出,經計算,劉乙可以繼承的遺產總共也有20萬餘元,劉甲和劉乙當場表示均無異議。2013年5月,劉某生前所在單位支付死亡撫卹金6萬餘元,喪葬費7千餘元,均由劉乙領取。

之後,劉甲多次找劉乙協商該筆款項的分割問題,劉乙認為撫卹金和喪葬費均應屬於“其他遺產”的範疇,按照父母的遺囑均應由其一人繼承,不同意劉甲參與分割。7月,劉甲將劉乙起訴至法院,要求平均分割父親劉某的撫卹金和喪葬費。

死亡撫卹金到底是不是遺產


辦案法官分析稱,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時間截止點為被繼承人死亡時。而一次性撫卹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單位給予死者家屬的撫卹和經濟補償,帶有精神撫慰的性質,並不屬於遺產,不應按照遺產進行分割。應參考親屬與死者之間的關係,以主要照顧和救濟死者生前需要扶養的喪失勞動能力的親屬、補償對死者生前照顧贍養較多的親屬併兼顧其他親屬為原則進行酌情分割。本案中劉甲和劉乙始終共同照顧父親劉某,亦均有收入來源,無需要額外照顧的情況,劉某亦無其他近親屬或需要撫養之人,故該筆撫卹金應歸劉甲劉乙共同所有,平均分配。喪葬費是給予死者親屬處理死者後事的補助費用,應按照實際支出進行補償分配。本案劉某的喪葬事宜費用是由劉乙從遺產中支出的,故此喪葬費應歸劉乙所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