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应该判死刑吗?为什么?

用户61065066694


判死刑也太便宜他了吧,应该给予他们受冰火之刑,受过这些刑后,再受断手断足之刑,并且不给他死,让他活得生不如死,深深切切的感受一下他带给别人的痛苦。

人贩子为了自己一时之利益,弄破碎了一个家庭,强制扭改了一个人的命运,间接影响了那个被他扭改了命运的人三代的人生,这种伤害和长远的影响并不能以一命相抵就可以了了的

何况那些被他欺满或是强制贩卖的人,运气好些的可能会有个相对安乐的人生,但终究是与亲人骨肉分离,这样的疼痛与遗憾,是刻在灵魂上的伤痕,永远地法消失的。

而运气差的就惨,有些被人贩子卖到山区的女人,被强奸,被爆打,被凌虐,被迫生孩子,又被转卖,骨肉分离,活得不像人,生不如死。

我曾经在网上看过一个孩子被拐后的母亲说过:“自从她的孩子被拐后,她感觉自己的心时时都像放在火上烤着一样,火撩火撩的痛着,想着孩子会不会被断手脚放到街上做小乞丐那么痛,那么可怜,或是卖到大山里,吃不饱穿不暖。想着想着就会不自觉的擅抖

我想这种感觉就像冰火两重天吧,心如火在烧般的痛,无尽的思念让心如荒芜得如冰天雪地。

还有那边被卖到山里的女人,被关在不见天日的阴暗房子里,被强奸,被凌虐,被迫生下欺凌自己的人的孩子,明明是骨肉至亲,却无法做到心无介蒂的去爱自己的骨肉,这份矛盾与无能为力,怎么能给孩子一个健全有爱的家呢。

而孩子在这样扭曲的家庭长大,人格和心理也难以健全,这样的人就算不对社会造成危害,也无法把自己的人生过好,而一个无法把自己人生过后的人,难道可以把下一代教育得很优秀吗?

这么久远的痛痕,岂是人贩子一死能抵得的罪?

何况还有生了孩子后又被转手卖也又卖的,说是人,活得就像一头生患的母猪,还是那种不能得到照顾还老被凌虐的母猪。

人家好好一姑娘,在家父母疼,被捧在手心里当公主一样呵护成长,结果还没长大就被人贩子为了一点点利益就硬生生的推向了地狱,这样的残酷岂是一死了之能够解得?


一文一字一昆仑


拐卖儿童的性质是极其恶劣的,能给儿童造成极大的身体与心灵上的伤害,给被拐卖儿童的家庭造成极度的痛苦、悲伤,甚至伤心欲绝。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掌上的宝珠,家庭的希望,一旦孩子被拐,作为亲人首先想到的是孩子此时此刻无助的眼泪,心痛得连死的欲望都有。


想想一个天真烂漫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之间落入狼窝受尽折磨,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楚,但凡一个正常的人都难以忍受那种痛苦的煎熬,渴望见到孩子的迫切心情使之食之无味寝之难眠,家庭的希望从此破灭,漫长的寻子之路足以让人精神崩溃。

这可恨的人贩子害得多少个孩子有家不能回,害得多少个家庭支离破碎,害得多少人精神崩溃生不如死,他们的罪太深孽太重,将他们千刀万剐不为过,理应给他们处以极刑,抓到多少惩压多少,给他们讲吝慈无疑是助长了他们犯罪的嚣张气焰。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精神支柱,父母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保护儿童免受侵害,不仅是家庭的责任,而是全社会全人类的的责任与义务,应该举全民之力,掀起一场全民打拐运动,使拐卖人口的人贩子无可乘之机。


页川木木1


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应该判死刑,中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单独政策,一个小孩就牵扯到一大家庭人的幸福,本来一大家子的希望就是唯一的小孩,结果小孩没有了,这一大家子已经没有了指望。人贩子拐小孩就是为了卖钱,人贩子可不管被拐儿童的死活,被人贩子杀害弄残的小孩绝不在少数,谁能保证人贩子拐卖的小孩都是活的,被拐小孩最好的结果只是卖给人家当儿女,但人贩子有拐卖小孩割取小孩身体器官卖钱的,有把小孩弄残废去乞讨的,也有把拐卖的小女孩当性奴的,世上有那些喜欢幼女的变态。所谓的法律专家认为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死刑,人贩子会铤而走险杀害小孩,但把被拐儿童的安危放在穷凶极恶的人贩子身上本来就是很滑稽的事,人贩子不死刑就能保证人贩子不杀害被拐小孩吗?拐卖儿童就应该判死刑,把拐卖儿童当成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只有这样才能保护更多的儿童不被拐卖。


随风125160229


立法在前、举报重奖、判刑枪毙,这就是我对于拐卖儿童的人贩子的真实态度!

在农村听说“拐”孩子,不算稀奇事,谁家里两口子不能生育,或者连生了几个闺女,特别想生个男孩子,又生不出来的,就在外边“要”一个。其实无论农村还是城里,都是一个道理!

我们邻村有一家人,就是在外边“要”的孩子,是一个四五十岁的南方口音的妇女,连夜给送过来的。一个村上谁家生了孩子其实都知道,别人不知道本族本家的谁不知道?买家为了面子上好看,就说是过继远房亲戚的,或者说“要”的。

那个“要”来的孩子养到了五岁多,有一天镇上派出所派了两辆车进村了,警车直接开到了村委大院里,大队书记又亲自带着警车,开到买家门口。那家的男主人一看进来的警察拉着那个带手铐的南方大姐,就有点慌神了。

大队书记怕出事,就提前把那个男的叫到屋里做了一下思想工作,然后又给他对象做了思想工作。当大家本想着事情还比较顺利的时候,出事了!这家里的孩子爷爷从屋里冲出来,拿了把铁叉,照着门口的警察一帮人就插过去了,吓得一群人赶紧往外跑。

大队书记跟村治保主任,两个人都拉不住。后来外边又进来仨警察,喊了几嗓子,那老头才消停了。其实警察不光带来了人贩子,还带来了那个孩子的亲妈。孩子亲妈哭天喊地的一嚎,一个村的人都围上来看热闹了。

那个“要”来的孩子其实不愿意走,他来的时候很小,在家里生活了很长时间了,跟家里人都有感情,看见亲妈一点也不亲近。但是派出所依法办事,由不得你不放人,当派出所要强制执行的时候,那个男主人“噗通”就给警察跪下了,声泪俱下,让人看着感觉很可怜!

原来这一家以前有个孩子,男主人两口子出外打工,孩子让人贩子拐走了。这个男的为了找孩子得了一身病,两口子怎么也要不上孩子了。家里老人又很着急,没办法只能买了一个。

村上的人也都帮着求情,这个事一下子耽搁了好多天,最后还是让派出所和孩子的亲妈带走了,至于这个孩子以后回没回来看家,我也没打听!你说这事多揪心!

要想震慑人贩子,就得加重刑罚!人贩子有很多都是想挣“轻巧”钱的,因为拐卖儿童来钱快,量刑轻,犯罪成本低。一旦量刑加重,相信人贩子和买家,就不敢轻易的买卖了。同时希望相关部门牵线搭桥,让一些家庭能够到孤儿院合法领养儿童。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有些人贩子是干团伙生意的,有的不光拐卖儿童,还拐卖妇女,甚至还贩毒、赌博。最可恨的是,有的人贩子把孩子卖给乞讨团伙,然后把手脚掰坏,用作乞讨工具;或者把孩子卖给毒贩用来藏毒、运毒,这对于孩子来说太不人道了!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可能会毁掉孩子一生,对孩子原生家庭的伤害,更是不可估量的,应当判死刑!


红色雄起


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过了,并且收获了无数骂声,但最终还是赞我的人占绝对优势,所以问题我不再回答了,想就一个普普通通的法律问题引起的口水仗发表点儿自己的意见,我的题目叫做:中国人为什么不能好好说话,以下是正文。


上周写了一篇“为什么人贩子不能一律死刑”,今天去看勇哥,车上闲着也是闲着,手贱把这篇文章发到了头条里,结果这一天都不得安生。山里信号又不好,被骂不能及时还嘴,老读者们都知道我这脾气,那还不憋死我?

终于出山坐到电脑前,我把骂我的人挨个艾特,一个不拉,全部不带脏字地还给对方,顿时爽多了。

由此也让我重新审视一个话题:中国人为什么不会好好说话?给我的感觉就是让他好好说话比掘了他家祖坟都让他难受。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无理取闹的无赖,我再简单说下我反对“拐卖妇女儿童一律死刑”的原因。

一、根据罪行轻重处罚是基本常识,犯罪者也有主谋、骨干和胁从之分,一律死刑违背法律精神,凭这样的意识建设法治社会纯粹扯淡,扯鸡巴淡,你自己犯事儿遇到执法不公也是活该。

二、重刑能阻止犯罪的话,人类早就没监狱了,在提高破案率的基础上维持惩罚才是有意义的----17%的破案率和71%的破案率,对震慑犯罪的效果肯定不一样。

三、一律死刑很有可能导致很多普通犯罪上升为严重犯罪,给受害人和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陈胜那句“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给无数人树立了要么不做,做就做绝的榜样。

四、针对此类案件,制订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提高犯罪成本,最大限度地把犯罪行为阻止在发生之前。

以上四点是我的基本观点,我知道自己水平不行,但自认为态度和行文还是比较客观的,就是这样的一篇文章,发出去后很多人上来就骂我,以下稍微截图几张示意。

还有一些回答,就不一一罗列了,这些人能在公开场合写下自己的留言,我想他们也就不介意我再一次展现他们的风度、修养和智商。


有一位自称“法律行业从业者”的帖子,不仅主张人贩子一律死刑,而且主张买卖双方一律死刑,最不可思议的是他的帖子获得了将近一万个赞,足以说明在我们的民间充斥着怎样的不理智和情绪化的力量。

还有一位反对无差别死刑的作者,比我更惨,被骂的更多,我本来打算一条一条替他回骂过去,回了几条之后发现骂他的有几百条,根本回复不过来,放弃了,我从他的留言区摘抄了两条。

这种无视法律只图一时痛快不计后果的做法,再次说明我们离文明世界还非常遥远,成年人都是一片几乎没有理智的海洋,何况我们的孩子?没有理智的人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过苦日子的根子在哪里,所以我们无论从个体还是到群体,苦日子还早着呢。

放下文化背景不说,单从心理角度入手,试着分析一下国人的心态。

先看下国内现在的网络环境吧,我个人感觉,大平台一片乌云、死气成成,小平台或者民间集合群,虽然能活跃点儿,但跟无人管理的垃圾场差不多,而且无论大小平台,骂人的话我还真没见过不能通过审查的,但是有些话,即使一个脏字都没有,也没有任何歪曲,却不能通过。


其次,国人善骂,用语之下流龌龊、卑鄙恶毒,乃世界之罪,尤其骂自己人,口吐毒箭,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充份体现了窝里斗的优良传统。

但凡观点不同,涵养好点儿的不出三句能给你演变为动机怀疑、道德质疑乃至人身攻击,没家少教的那种,第一句就问候你老母了,而这里面绝对不乏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到底为什么会这样?

我只能以国民性来解释了。

再以贩卖儿童一律死刑这事儿来说,大家的情绪能理解,都恨不得一夜之间杜绝这种犯罪,问题是这是情绪能解决的问题吗?


辛亥以来的国民性,莫不体现了两个特点:一是急切,二是不切实际,第一点已经为很多学者所认可,我就不多说了,第二点是我自己加上去的,因为中国国民历来没有参政议政的可能,也没有话语权,只有酿成十分汹涌的“民意”之后,才会被皇帝老儿略一颔首,以示“朕晓得了,尔等且散去静候佳音”,这种前提下,指望民众拿出什么像样的、具有实操性的见解,无疑是痴人说梦。

那么好了,一是急切,二是不着调,三是没见识、无思辨,缺乏思维深度,总结下来就是:讲理讲不过、打又不敢打,又缺乏理性,还见不得不同观点,可不是只剩开骂了?

毛主席是近代批判国民性最深刻的人之一,尤其对国民的奴性深通恶绝,曾严厉批评说:“国民性惰,虚伪相崇,奴隶成性,思想狭隘”、“沉郁固塞,陋不自知,入主出奴,普成习性”,这种描述可谓是极精准的,那些在评论区骂人支持用一招杀无赦收割所有贩卖儿童罪行的网友,跟当年朱元璋以为用严刑峻法就能根绝贪官的做法何其类似?

这种心态反映到心理上和嘴上,就是以自我为道德圣君,为唯一真理君,敢持不同意见立即挥舞道德狼牙棒对对方实施暴力打击,如果碰上我这样的高手被一脚踹到大小便失禁,拉一裤兜子,就坐在那一堆屎(图)上祭起汉奸、卖国贼的法器,试图扳回一局,其实只不过是想借助公权力帮助自己获得嘴仗上的胜利,十足卑鄙,XX遗风,尤胜当年,可惜的是,老子分分钟破了你的法力!

骂人者不但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好处,还促成了自身思维的简单化、极端化、情绪化,智商和素质也越来越低,尤其是多数人没有跟这种尿泥狗行为打交道的本事,唯恐避之不及,只好偃旗息鼓,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气焰,其实他们不知道这种精神胜利法会让他们更加愚蠢----既然骂人就可以得到胜利,那又何必思考呢?于是他们就在成为茅厕之蛆的道路上越走越接近粪池底部,直到他们的思想彻底被粪水窒息而死,自己也化身为这粪池的一部份,他们的人生就大功告成了。

好骂而不敢骂本质,骂同胞又骂不到点子上,这群嘴里含蛆的人对社会是全无益处、只有害处而且是大害处----任何一个想发表点儿自己意见的人,发言之前必须充份考虑自己是否能经得起劈头盖脸的粪水,有的初生牛犊被骂几次之后,也就不再敢发表自己的意见,于是这个世界清净了,又岁月静好了。

没有钢铁侠的心脏和小树格鲁特一样粗壮的神经,是忍受不了那些污言秽语以及对自己亲人的伤害的,像我这样的“肉做的铁”毕竟是稀有禽兽,其他人怎么办?要么离开,要么沉默,而出色的人往往时间紧张,他诚意跟你沟通受到伤害之后,离开的可能性更大----对他来说多了一次被伤害的经历,而对你来说却少了一个可以学习和提升的机会。


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否定一个观点更容易的事情,你可以不假思索地、条件反射地去否定它、打压它,但是在否定之前、打压之前,如果你肯尝试着思考它、挖掘它一下,也许会有改变你决定的事情发生。


所以我觉得,面对不同意见和观点,我们是不是也给对方一次阐述自我的机会?顺便给自己一些绅士(淑女)的风度作为一个现代文明人的体面?

(根据原文有删减)。


本色本性秦兽


我认为死不死刑意义不是很大,因为贩毒还死刑呢,不照样有人干,只要利润够大,总会有些亡命之徒铤而走险。

我觉得换一种思路,对购买儿童的这一方进行处罚,会不会对解决拐卖儿童这种犯罪行为有更积极的作用。有道是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和保护动物一个道理。抓住就判他个十到十五年,我看还有多少人敢买被拐儿童。

当然我也坚决支持重判拐卖儿童者,简直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最后还是希望国家能尽快完善新生儿DNA采集入库等一系列科学手段和制度。进一步打击买卖儿童这种行为,封死这种行为的存在空间。


dr66129877


是应该判死刑的!当今社会多好!只要你有勤劳的双手一样过得很好!为什么要去害人呢?这些人渣都是好逸恶劳之徒!想走捷径过好的生活!你是过好了!可那些被拐的儿童呢!从此不知道亲生父母是谁?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生活在痛苦之中!本来没有痛苦,是人为的痛苦!试想这些人有多么该死!危害社会的人不配为人!


来自上帝的恩典



阿宝156288743


肯定不能,严刑峻法从来不能阻止犯罪。朱元璋的刑够严了吧,他自己也感概没用。如果人贩子死刑,那有一个后果很明显,孩子那是根本不用想找回来了。对于被拐家庭来说,他是要杀人泄愤呢,还是要找回孩子?第二个后果,孩子会“涨价”。这是必然的,风险大了嘛,现在几千几万一个,要是死刑了,估计得几十上百万。好吧,那么高的利润,你觉得没人做了?我觉得会有,而且会做得更牛,武装贩运不奇怪吧,入室杀人不劫财只要孩子很正常吧?一个孩子几十万,你家财能有多少?

你制定一个死刑,这个死,毫无疑问会在人贩子之前出现,谁先死,孩子家长?派出所民警?还是热心群众?

别忘了,大秦帝国灭亡自陈胜吴广,原因是,迟到,死。


黑夜0166


不应该判死刑,应该把人贩子判公开凌迟,株连九族,每人凌迟不低于3000刀。买人的也别判死刑,也株连九族,把每个人的四肢都砍掉,放在一个笼子里面的坛子里,每天烈日暴晒,只给水喝,让重刑犯每天放风时间送水,全面公开供人观赏。

如果有举报的,并且调查属实,重金房子奖励。发现胡乱举报的,初犯10鞭子警告,再犯15鞭子,三次20鞭子,超过三次直接当苦力干农活种地修桥补路去,5年不能放回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