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東違規事項未解決 冠福股份16日起被「ST」

冠福股份10月14日晚發佈公告,公司股票於10月15日停牌一天,10月16日開市起復牌,公司股票簡稱變更為“ST冠福”,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5%。

對於公司被“戴帽”的主要原因,冠福股份表示,公司控股股東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智因其控制的公司或關聯企業自身資金緊張,為了經營資金週轉需要,其通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履行公司內部審批決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義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對外擔保、以公司及子公司名義對外借款等違規事項。儘管公司控股股東曾多次發函承諾於2018年10月14日前解決上述違規事項,但截至當日,控股股東仍未與深圳諾魚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諾魚科技”)就股份協議轉讓事宜簽署正式的《股份轉讓協議》、債務重組尚在推進中未與意向方就債務重組簽署正式的相關協議、未與債權人就解決債務事項協商一致、沒有籌措到能有效解決債務的資金,控股股東上述的違規事項未能解決。

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修訂)》第13.3.1條(四)規定即“公司向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人提供資金或者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且情形嚴重的”、第13.3.2條的“向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人提供資金或者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且情形嚴重,且提出解決方案但預計無法在一個月內解決”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被實行其他風險警示。

而對於實行其他風險警示的相關影響,公司表示,冠福股份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的9個銀行賬戶資金被凍結,其被凍結的銀行賬戶不屬於公司的主要銀行賬戶,實際被法院凍結金額只有約282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0.053%,對公司影響較小。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權被申請凍結,基於目前控股股東的相關債務已在正常履行和解決中,且尚未正式進入訴訟階段,在未經有管轄權的法院作出生效判決之前,公司被凍結的子公司股權不會進入司法拍賣程序,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和正常的管理活動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9月13日,冠福股份發佈《關於公司未履行內部審批決策程序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對外擔保、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資金佔用等事項的提示性公告》。公告中,公司詳細披露了公司控股股東存在未履行內部審批決策程序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對外擔保及資金佔用等情況。其中涉及金額合計高達22.43億元,其中不乏未履行正常審批決策程序在擔保函、保證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蓋公章、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義對外借款並被其佔用等情形。冠福股份創始人林福椿及其三個兒子林文智、林文洪、林文昌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4人合計持有上市公司20.87%的股份,股份早已全部用於質押借款,並因爆倉與債務處於凍結中。

需要注意的是,在冠福股份大股東違規擔保事件暴發前,林氏家族曾有過轉讓股權的計劃。據公告,公司控股股東林氏家族於2018年8月29日與諾魚科技簽署《股份轉讓合作框架協議》,正在籌劃將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計3.8億股轉讓給諾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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