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废除死刑”这种观点?

eyeshadow5647


首先表明观点,笔者不赞成在当前废除死刑!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原始时期,那时没有法律,奉行的是血亲复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通过这种朴素的方式来实现社会正义。及至国家成立,有了法律,禁止私刑,通过国家司法的审判来维护社会秩序,惩恶扬善。

我们国家,从古至今,死刑一直存在,一方面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一方面惩处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所以死刑有其存在的必要,我们当前的死刑政策是“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既确保通过死刑这一最重的刑罚手段同严重刑事犯罪作斗争,有效遏制猖獗的犯罪活动,同时也落实了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原则。

正义,既要实现,而且要通过让社会公众都能接受的方式来实现。即如前两天刚被执行死刑的杭州保姆纵火案的恶毒保姆莫焕晶,国人皆曰可杀,这种人难道让其苟活于世,这种人难道有可改造的价值?她如不死,如何告慰四个无辜遇害的生命的在天之灵,如何抚慰受害者家属痛苦的心灵?

诚然,一些人的观点就是国际上都在逐渐废除死刑,应该与国际接轨云云,我想有些事情,还是要考虑国情,如果废除死刑,拿什么来替代它呢?终身监禁吗,这个巨大的成本压力谁来承担?


打虎拍蝇


在目前的中国,还是暂时不支持废除死刑。简单说几条理由:

第一,我国总体还达不到理解“监禁”比‘死刑”其实更具有惩戒力的水平。

我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翻了一下其他答案下面的留言。果然不出我所料:如果你支持废除死刑,就会有人来抬杠“杀了你的家人,你还支持吗?”这种事事都要从自己的角度设想,却毫无公共讨论意识的网民,占了大约一半的留言。

稍微了解一些犯罪学、心理学以及国内外对犯罪行为的社会学研究,我们就会知道,一方面,很多犯罪都是激情犯罪,因此在量刑时,激情犯罪与故意犯罪是不同的。另一方面,监禁远比死刑要难以忍受,也更加痛苦,对罪行的惩戒,“速死”比“活受”有时候要轻松的多。

因此,国际上逐渐达成了要减少甚至废除死刑,这不是什么圣母心,而是一种趋势。这就好比,

古代的时候有五马分尸,有凌迟,但到了近代,逐渐都改成了斩首、绞刑,再到后来,注射死刑,所以,长远的看,废除死刑是人类发展的必然。

但是,正像我上面所举的例子,这些道理对没有接受过相关教育的群众来说,难以理解,难以接受,他们简单的思维逻辑无法理解更加复杂的社会惩戒机制,因此,废除死刑一定会遭到民间激烈的反对。要形成废除死刑的氛围,估计还需要三代人的时间。

二、中国目前的财力还达不到废除死刑的地步

从皋陶开始,对犯罪的惩戒一直都是国家最重要的行使权威的工具,国家机器如何体现其统治力?惩治犯罪是最直接的手段。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对犯罪的惩戒早就不是“一杀了之”的简单粗暴的方式了,而是包括了预防犯罪、抓捕与审判、惩治、教育、引导犯罪分子最终融入社会的一系列的复杂过程。

过程复杂了,成本就要增加。如果废除了死刑,那么一些原本要处以死刑的重罪犯人,对其监禁、教育、引导会花费更多的成本。一个盗窃犯可能两年就出狱了,而一个重罪犯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出狱。

如果废除了死刑,那么中国目前最长的所谓“无期徒刑”,就必须做实,不能减刑。就会出现《肖申克的救赎》里那种把牢底坐穿的现象,这些犯人年老体衰后,还要由国家负责治病、养老,这些成本都要靠财政支出方能实现。

因此,还是死刑比较简单,一了百了。中国目前的财力,无法支持对死刑的废除。


danyboy


应该增加死刑,我提议死刑范围:杀人,强奸,放火,贩毒,酒驾,假药,农药过高的农副产品,乱砍乱伐,拐卖妇女儿童,泄露国家机密,叛国,演员潜规则,假证,师腐,医腐,政府官员腐败,绑架,敲诈勒索,诈骗,传销,强买强卖,虚假产品,仿制仿冒产品,恶意集资投资,买官卖官,小鲜肉演员恶意提高片酬,恶性高利贷,各类黄牛,强拆强占,恶水刁民,走私等等,情节严重者可灭三族或九族。虽然狠了一点,但是是有效的防止犯罪的办法。。同意的赞起。。。


latty


废除死刑是一些玩弄民族感情的人渣所希望看到的,高举进步的大旗,愚弄百姓才是真。老百姓都知道如果现在废除死刑会发生什么情况?所有欺压弱势群体性的事件会更加严重,因为没有生命的代价会更加肆无忌惮


非凡人生0277


“废除死刑"是对法律的注水,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对法律的不尊,是对法律的挑战,是对正义的奸污,是对公正的恶搞,是助邹为虐,是为虎作伥。对罪大恶极的死刑犯废死除刑等同于变相放虎归山,绝无任何理由对它们人文关怀和人道主义可言,对死刑犯就该斩草除根,消除后患!这些死刑犯就是冷血动物,骨子里储满了恶毒基因,放归社会就是在社会民间埋下赵毒蛊,是社会肌体上的恶性肿瘤,更如同不定时炸弹。故此,废除死刑之厥词,纯属吃饱了撑的!!!


祖显忠


现代很多西方国家废除死刑,是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由于人文主义思潮渗入法律思想,刑法学家们认为应当采用人道的刑罚手段,拒绝使用冷酷残忍的严刑峻法。而死刑作为一种剥夺犯人生命的刑罚,是非常残忍而不人道的,因此文明的现代国家不能实施死刑。

其次,现代刑法学家认为,刑罚的目的并不在于同态复仇,而是在于教育改造,将破坏社会秩序的人犯改造为能够重新融入社会的良好公民。正因为如此,他们当然主张废除死刑,因为一旦把人犯生命剥夺了,又如何能够让他们重新做人呢?

最后,刑法学家认为死刑本身蕴藏着一个逻辑漏洞。既然法律规定“人的生命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剥夺他人生命”,那么为何国家又能通过执行死刑的方式剥夺人犯生命呢?一方面国家禁止他人杀人,另一方面国家自身又参与杀人,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著名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他的《论犯罪与刑罚》中表示,从大数据分析来看,严刑峻法不光不能有效降低犯罪率,反而会使犯罪率升高。在历史上,采用轻刑的国家的犯罪率普遍较低。其中原因,贝卡利亚归结为严刑峻法会降低国民的道德素养,更容易让人心生戾气破罐子破摔。



不过,我认为当前中国是不宜废除死刑的,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杀人偿命是国民根深蒂固的传统思维,对于穷凶极恶之人不判死刑又如何能够让人接受?况且,我一直认为对于某些罪恶滔天之徒,就算改造一万年也改造不好,为了防止他再次危害社会,除了杀掉就别无办法了。


冰焰


首先,我表明我的个人观点,

我不赞成废除死刑!理由如下:

1、废除死刑必须要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所犯的罪行较轻,不至于要罪犯付出生命代价。但是,事实是,这个前提条件明显不存在。现代社会,拜金主义盛行,人们价值观的转变,部分人价值扭曲。贩卖儿童、谋财害命(如走私器官、毒品)、强奸杀人、黑恶团伙、疫苗造假等罪行时有发生,对待一个残害他人生命的人,难道不应该让他付出生命的代价吗?!

2、废除死刑,不利于对各种犯罪进行有效的威慑。“惧死”是人的本性,有死刑的威慑,一些犯罪之徒,还有所畏惧;如果死刑解除,他们就更肆无忌惮,也不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

3、废除死刑,必须要有健全刚性的法律机制和完整的执行!否则,本该死之人,判个无期徒刑,然后再通过各种手段、方式,无期变成有期,有期变成30年、20年……,最后提前出狱,甚或继续作恶,这样的例子大家相信都耳闻过。

综上所述,我反对废除死刑。如果要我赞成废除死刑,那除非是有更好的更有效的方法,来惩治罪大恶极、罪已至死之恶行。


会呼吸的羽毛球


不但不应废除,还应增加,对那些惡性事件全部死刑。故意酒驾毒驾撞人的,精神病杀人的,还有变态激情杀人的,全部死刑。即然法律要公平,那就一视同人。现在的法律就是棉花糖,有钱有权的想咋捏就咋捏。个人的生命财产不受侵犯应该是在不侵害他人的利益的时候,当侵犯别人的时候必须受到严苛惩罚。法律首先要保证正义和公平。靠胡萝卜是震摄犯罪的,只有大棒才是震摄犯罪的最有效方式。


000140922330


废除死刑对被害人公平吗?受害人死了,离开了亲人,而犯罪分子却还活着,能吃能喝,能笑能跳,凭什么?我们制定法律是为什么,难道就是保护犯罪分子,保护不公?他:首先、故意、随意寻衅滋事杀了人,就该以命抵命,同时因为他的犯罪给受害家属造成心灵的创伤,所以应该把他的所有家产包括可继承家产全部归受害者所有。只有明知道是赔本的生意才不会有人做。也只有犯罪成本让犯罪分子赔的比他所犯得多多少倍,才能让犯罪分子首先、故意、随意寻衅滋事侵害他人权益的时候想一想,是否划得来!


男神范单身情哥


废除死刑,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会让那些有钱却很无道德良心之人更加嚣张,肆无其惮干坏事,也是资本帝国主义国家犯罪率居高不下,或用金钱做交易的丑恶的怂容再犯罪和故意杀人自已个人却不须偿命的极度侵犯人权和对他人生命的漠视,这是极其对受害人的不公平,看似保护了犯罪分子的人权,实则极大地伤害了尊纪守法却受害公民的人权,所以说对犯罪份子仁慈人权,就是对守法安份的公民残忍,也是对道德良心无情的蔑视,再所以说中国古话说得好,欠债还钱,无故杀人和特大严重伤害公共安全者,必须治以死刑,才能极致地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地保障绝大多数奉公守法的公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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