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國騰電子集團不是爲爭上市公司控制權

□本報記者 康曦

振芯科技控股股東成都國騰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國騰電子集團”)解散的訴訟成為近期市場熱點。2018年年初,國騰電子集團股東莫曉宇、謝俊、柏傑、徐進起訴至法院,要求解散國騰電子集團。一審判決解散國騰電子集團,但國騰電子集團股東何燕不服一審判決結果,已提起上訴。針對這起訴訟的前因後果,振芯科技董事長莫曉宇近日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獨家採訪時表示,“這不是上市公司控制權之爭,其唯一目的是為了擺脫困境挽救企業。之前我們與何燕進行了近兩年的溝通,一直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只能依靠訴訟。”

發展受到嚴重阻礙

中國證券報:為何要解散國騰電子集團?

莫曉宇:何燕是通過控股股東國騰電子集團51%的股權而成為振芯科技實際控制人。如果何燕個人直接持股,就可不被視為振芯科技的實際控制人。何燕被捕及判刑後,其持有的國騰電子集團股權數次出現被司法機關凍結的情形。這將國騰電子集團及下屬企業拖入巨大的漩渦,公司重要客戶和合作夥伴因擔心受到波及不願或不敢再和公司合作,部分客戶因為擔心公司不能持續存活而停止採購公司產品,相關機構也因此對公司相關業務資質產生了質疑;2016年的再融資審核也因此而終止,公司多個重要產業化項目被迫停滯。沒有人要搶奪何燕的控制權,即使2014年我們四名股東的股權依法解除限售,也沒有采取過任何措施,一直希望等到何燕出來以後能協商一致共同處理。但因實際控制人無法更改,公司始終無法擺脫困境,經營現狀與所擁有的實力形成嚴重反差。

中國證券報:為何要通過訴訟方式解散國騰電子集團?目前進展如何?

莫曉宇:這是不得已而為之。半導體、導航、通信和遙感等高技術產業發展迅速,競爭異常激烈,相關企業不能有絲毫懈怠。為了擺脫困境,我們與何燕進行了近兩年的溝通。但何燕堅持認為,振芯科技如果無法融資,就不融資,再忍耐幾年;如果在現有行業發展受限,可以轉向民用、消費等其他行業。何燕作為實際控制人沒有任何解決公司問題的誠意和行動,而是將公司的經營困境歸咎公司管理層,並指責管理層窺視其控制權。此外,何燕不僅在研發、生產和銷售等方面沒有對企業提供過任何支持,國騰電子集團反而為解決她個人及其旗下企業問題而付出了很多。國騰電子集團的核心資產就是控股了振芯科技。沒有振芯科技,國騰電子集團幾乎是一個空殼。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經徵求各級員工意見,諮詢權威法律專家,只有依靠司法途徑解決問題。目前一審已經判決,何燕上訴後,正等待二審審理。

有利於公司經營發展

中國證券報:解散國騰電子集團對公司未來發展有何幫助?

莫曉宇:若二審勝訴,國騰電子集團將實施清算註銷,並將持有的公司29.65%股份按自然人股東持股比例分拆至自然人股東直接持有,原實際控制人何燕的持股為15.12%,為第一大股東但不是實際控制人;莫曉宇持股8.30%,謝俊、柏傑、徐進持股均為2.08%。若考慮到還需依法繳納股權處置的各項稅費,各位股東的持股比例可能會進一步降低。屆時公司股權相對分散,無絕對控股股東,將具備認定為無實際控制人的法律基礎。

解散國騰電子集團將有利於重振士氣、恢復信心,有利於淨化企業經營生態,有利於延續重要的行業准入資質,有利於消除業務主管部門和重要客戶及合作伙伴的疑慮,具備實施資本市場再融資的基本條件。股東及股權的分散能夠從根本上降低股東個人問題損害公司發展的風險。

中國證券報:解散國騰電子集團是否存在障礙?

莫曉宇:國騰電子集團目前沒有什麼負債,核心資產就是所持有的振芯科技股權,依法解散和進行清算的程序並不困難。國騰電子集團解散,沒有人能夠剝奪何燕合法持有的公司股權,公司將甩開包袱,集中精力謀經營謀發展,眾多投資者及包括何燕在內都將獲得更大收益。

將引入戰略投資者

中國證券報:如果國騰電子集團解散,公司引入戰投方面有何規劃?

莫曉宇:公司將繼續通過資本市場募集資金或通過引入相關戰略投資者等方式,儘快啟動科技園區建設。

公司將專注於專用半導體、航天綜合應用、光電技術、人工智能、大數據等主營業務領域,同時不斷尋找產業整合機會,積極培育新的利潤增長點,力爭成為國內空天信息一體化的民營龍頭企業。

中國證券報:振芯科技目前具備什麼優勢?

莫曉宇:受實際控制人問題影響,公司近些年來經營出現困難。但在企業上下共同努力下,公司的人才隊伍、技術實力、研發生產能力和企業精神還在。2013年以來,振芯科技靠自身過硬的技術實力獲得國內國際發明專利數百項,競爭優勢顯著,發展前景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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