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代苗苗 通訊員 孫明山)為躲避電子警察抓拍,一名司機竟在行駛途中下車,用數字貼片將自己車牌上的“7”改成“2”,他的這一違法行為最終被民警發現。近日,張某來到市交警二大隊,接受了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據市交警二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12月21日6時50分,民警通過視頻巡查發現,在市區高架橋上,一輛小型汽車有超速違法嫌疑,而且車輛號牌上數字“2”的字體及周邊顏色與其他地方很不協調。
經調查,涉嫌變造機動車號牌的司機張某被民警鎖定。民警將該車依法封檔,並通過短信等方式告知張某儘快到市交警二大隊接受調查和處理。今年10月11日,張某來到市交警二大隊,民警核實情況後依法對他作出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張某說,他是黃驊市南排河鎮的,當日來滄州市區辦事,為躲避電子警察抓拍,半路上下車使用數字貼片改變了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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