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送达=半天搞定!广州首次“委托当事人送达”顺利完成!

近日,南沙法院积极开展“委托当事人送达”试点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首件委托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成功案件。该案立案送达在半天内完成!

立案+送达=半天搞定!广州首次“委托当事人送达”顺利完成!

原告李某、纪某诉被告某物业发展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两原告委托某律师事务所杨律师到南沙法院提起诉讼。

经南沙法院立案人员告知委托当事人送达的相关规定后,杨律师主动提出同意将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资料送达给被告,并填写了《申请委托送达人送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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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送达=半天搞定!广州首次“委托当事人送达”顺利完成!

南沙法院立案后,由立案法官签发《诉讼文书送达授权书》。

为保证送达的有效性和成功率,南沙法院邀请南沙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的驻点公证员全程见证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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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于当天上午下班前将起诉书副本及相关材料送达给了被告某物业管理公司,并由该公司工作人员签收了该起诉书副本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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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当事人送达首宗案件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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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破解“送达难”,提高诉讼文书的首次送达成功率和送达效率,南沙法院制订了关于开展委托当事人(或委托律师)送达工作的实施细则。

1

案件类型

纳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穗中法〔2017〕68号)范围的所有民商事审判案件(除再审案件、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及可能适用公告送达的案件外)、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以下简称“申请委托送达人”)参加诉讼的,可以适用申请委托送达人送达制度。

2

送达主体

申请委托送达人(试行期间指定委托律师)均可独立或联合开展直接送达工作。

3

受送达主体

受送达主体可以是受送达人本人或者是受送达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办公室、收发室和值班室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与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属。

4

申请材料

申请委托送达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委托其向对方当事人送达法院诉讼文书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申请书;

◆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律师函;

◆代理律师有效的执业证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送达诉讼文书的名称、具体理由、对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5

送达要求

申请委托送达人(试行期间指定委托律师)向对方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送达方式应采取直接送达。申请委托送达人(试行期间指定委托律师)不得将直接送达事项转委托他人进行。

申请委托送达人在送达过程中,要注意采取依法、文明、合理的方式,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受送达当事人拒绝签收诉讼文书的,申请委托送达人(试行期间指定委托律师)不得进行留置送达。

6

送达内容

申请委托送达人可向对方当事人送达符合上述第1条规定的案件的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实体性诉讼文书除外。也可商请对方当事人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7

送达流程

申请委托送达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向申请委托送达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或同住的成年家属直接送达。申请委托送达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应当在《诉讼文书送达授权书》上签名并填写身份证号码、送达信息。同住的成年家属应当签名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并注明与申请委托送达人的关系。

申请委托送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以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诉讼代理人或负责收件的人直接送达。收件人应当在《诉讼文书送达授权书》上签名、填写身份证号码、送达信息并注明身份。直接向法人或其他组织送达的,《诉讼文书送达授权书》还需加盖法人、组织的公章或收件章。

有见证人的,应注明见证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双方当事人的关系等确认身份的信息。

8

法律后果

申请委托送达人在委托送达过程存在不配合送达、恶意逃避、拒绝送达等怠于履行送达义务导致委托送达工作未能完成的,法院将按照违反诚信诉讼原则,对其采取罚款、纳入失信名单等处罚措施。

据了解,“委托当事人送达”工作机制是在借鉴域外“当事人主义”送达规则的基础上进行的一项全新探索和尝试,目前已经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在南沙法院进行试点。该项工作机制的实施,进一步丰富了送达途径,大大提高了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效率,优化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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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南沙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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