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加快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嘉峪关新闻网讯(崔忠祖 李多进)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对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同步推进,法治嘉峪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推进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筑牢依法执政基础。市委充分发挥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法治队伍建设等六个专项组,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每年制定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对推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地方立法、公正司法、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作出了安排部署。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市委全委会工作规则》《市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等一系列议事决策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成立了市委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在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上,主动听取驻嘉企业、民主党派、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确保了各项决策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市情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印发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实施办法,将依法治市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印发领导干部任前廉洁从政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办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市人大常委会专门设置了法制委员会,建立了立法专家库。聘请39名立法专家库成员,承担立法起草、调研、论证等工作。制定了《嘉峪关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嘉峪关市立法条例》等立法制度。《嘉峪关市立法条例》作为我市第一部地方立法,已于2017年3月30日得到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进入二审阶段,《嘉峪关市黑山岩画保护条例》正在委托起草论证。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嘉峪关市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嘉峪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

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先后制订完善了政府工作规则、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行政程序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规范性文件,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决策程序。坚持依法依规决策,聘请9名法律专家、律师作为市委、市政府法律“智囊”,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成立市政府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为市政府重要事项提供决策参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承接落实省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0项,保留248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由45项减少到27项,行政审批逐步向“事在网上跑、事跑人不跑”的方向迈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综合执法局和市场监管局。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确认公布公共服务事项149项,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完善《嘉峪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最大限度减少影响社会稳定因素。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认真审理、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开展第三方评估,为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6月,在全省首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状况进行了全面科学评估,并印发《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有关情况的通报》和《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反映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立案登记改革,完善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法律咨询、案件办理查询等服务功能。完成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临聘人员等改革举措,确定了两级法院、检察院入额法官52名、检察官29名。建立检察人员、审判执行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制度,分别设定职责和权限。全力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将市检察机关相关职能及人员转至市监察委员会。稳步推进公安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全面升级改造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在全市31个城市社区开展了律师进社区服务,稳步推进综治中心建设,规范网格化建设。依法化解信访矛盾,探索实行信访事项委托律师处理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除害、无害治乱”。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建立了党委领导、法院主办、政府部门参与、社会各方协作的执行工作格局,形成了打击拒执等违法犯罪、破解执行难的强大合力。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出台了“七五”普法规划和《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启动了“七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定了《嘉峪关市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任中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领导干部任前廉洁从政和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一把手”讲法活动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法律八进”,创新普法模式,认真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在电视台开设《法治雄关》《法治进行时》《新警视》《嘉峪关交警》等专题栏目定期播出法治节目;《嘉峪关日报》《雄关周末》推出“法治”专版,全方位打造了媒体普法平台。开通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动“互联网+”普法模式。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法治示范单位”建设,命名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5家、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2个、示范村6个、遵纪守法机关30个、依法办事示范单位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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