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2018年小一學位申請時間+流程+注意事項

2018年的申請指南尚未公佈,目前提供的是2017年的申請指南,家長可用於參考提前準備

招生對象


在坪山區居住,凡年滿6週歲(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期前出生),有學習能力,符合如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

1.深圳戶籍兒童。

2.享受市、區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特區居住證》的非深戶籍適齡兒童。

時間安排


1.網上預報名(4月24日—5月7日)

2.提交材料(5月8日—5月12日)

3.審核材料(5月13日—6月13日)

4.公示初審結果(6月14日—6月16日)

5.複核異議材料(6月19日—6月30日)

6.公佈錄取名單(7月7日)

7.學校報到註冊(依據學校具體安排,待定)

 申請學位所需材料


深圳戶籍兒童

 1.戶籍證明材料: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監護人)的戶口本。

2.住房證明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用途為住宅、商住兩用)住房材料,例如:房產證、不動產權登記證、購房合同+入夥通知書、《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色封面)、《深圳市房屋租賃信息(住宅)》(藍色封面)、以及其他合法有效的特殊房產材料(自有房的房產份額須>50%,租房發證日期必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2018年申請學位仍需提前一年辦理,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租賃合同或租賃信息的簽發辦理)。

 3.計生加分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區工作站申報,並根據相關計生情況網上填報後進行加分。其中,屬於違反計劃生育條例未完全處理或未處理的可以申報學位但不積分。

 4.其他材料:深圳戶籍在市外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回深就讀初一年級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原就讀學校的《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或“在讀證明”。

非深戶籍兒童

 1.戶籍證明材料: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監護人)的戶口本。

2.住房證明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用途為住宅、商住兩用)住房材料,例如:房產證、不動產權登記證、購房合同+入夥通知書、《

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色封面)、《深圳市房屋租賃信息(住宅)》(藍色封面)、以及其他合法有效的特殊房產材料(自有房的房產份額須>50%,租房發證日期必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2018年申請學位仍需提前一年辦理,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租賃合同或租賃信息的簽發辦理)。

3. 社保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持有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參保證明(可自行在網上打印),具體險種為養老+醫療。

4. 計生加分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區工作站申報,並根據相關計生情況網上填報後進行加分。其中,屬於違反計劃生育條例未完全處理或未處理的可以申報學位但不積分。

5.居住證加分材料: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臺灣籍適齡兒童少年

1.坪山區統戰部出具的《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

2.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用途為住宅、商住兩用)住房材料,例如:房產證、不動產權登記證、購房合同+入夥通知書、《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色封面)、《深圳市房屋租賃信息(住宅)》(藍色封面)、以及其他合法有效的特殊房產材料(自有房的房產份額須>50%,租房發證日期必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2018年申請學位仍需提前一年辦理,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租賃合同或租賃信息的簽發辦理)。

港澳籍適齡兒童少年

申請在我市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港澳籍學生,參照我市暫住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相關規定,須提交以下材料:

1.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戶籍: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3.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用途為住宅、商住兩用)住房材料,例如:房產證、不動產權登記證、購房合同+入夥通知書、《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色封面)、《深圳市房屋租賃信息(住宅)》(藍色封面)、以及其他合法有效的特殊房產材料(自有房的房產份額須>50%,租房發證日期必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2018年申請學位仍需提前一年辦理,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租賃合同或租賃信息的簽發辦理)。

4.社保證明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持有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參保證明(可自行在網上打印),具體險種為養老+醫療。

5.由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

6.計生加分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區工作站申報,並根據相關計生情況網上填報後進行加分。其中,屬於違反計劃生育條例未完全處理或未處理的可以申報學位但不積分。

享受市、區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

屬於享受市、區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不列入積分對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相關材料。

錄取原則和辦法


2017年仍採取填報志願的方式進行錄取:

(一)按學校招生地段就近免試入學。

(二)為貫徹市招生工作公民辦招生統籌兼顧的相關會議精神,根據我區2017年學位預測情況、流動人口增長規模,以及2016年招生錄取實際(全區公辦學校第一志願基本超過招生計劃,二三志願基本未錄取),2017年志願填報分為第一志願(公辦)和第二志願(民辦)。若第一志願(公辦)未被錄取,而個別公辦學校尚有空餘學位,則在符合條件又未被錄取的學生中按照“

先類型後積分”的原則進行分流;分流後仍然未被錄取的,則第二志願(民辦)不看積分和學區,按照“就近原則”進行平行錄取。錄取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可按照“人口服務管理意見”政策享受相關減免優惠。

(三)填報同一志願的適齡兒童根據“先類型,後積分,不同類型不比較積分”的原則,按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錄取。

(四)建議家長對是否服從調劑做出選擇;選擇不服從調劑的學生,若未被填報的志願學校錄取,教育局將不安排學位,由家長自行聯繫民辦學校。

志願填報要求


2017年學位申請繼續以填報志願的方式進行,每個申請人可在網上填報兩個志願:第一志願必須填報本人所在學區的學校,第二志願為民辦學校。在填報志願的過程中,每個志願學校只可填報一次。

學區住房限制措施


為公平配置公辦教育資源,緩解個別學校學位緊張的問題,我區2017年招生繼續實施“學區住房限制措施”,具體如下:

(一)學區內一套住房只允許一戶住戶的孩子申請學位,如同一套房有多個孩子申請學位,必須是相同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二)已用該房成功申請學位的住戶小孩,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籍仍在原學區,該房屋將被招生系統鎖定(小學鎖定6年,初中鎖定3年),其他家庭的小孩不得再用該房申請學位。

學位申請積分辦法


積分計算辦法

1、深圳戶籍學生按照申請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在學區的居住情況和加分情況進行積分;

2、非深圳戶籍學生按照申請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在學區的居住情況、社保情況和加分情況積分。

分值表如下:

坪山2018年小一學位申請時間+流程+注意事項

居住時長計算方式

居住時長為連續計算,如中途中斷時間超過3個月以上,則按離“截止日期”最近的續住時間計算居住時長,每滿1個月得1分,不滿1個月不得分;最高分不超過120分。

1.提交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購房合同、集資房、軍產房、統建樓的按發證(合同簽訂)日期計算居住時長;未取得房產證的回遷房只作為特殊房屋材料申請學位,但不進行積分。

2.提交無房產證的自建房、祖屋材料的,根據適齡兒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該房連續繳納水費或電費的時長計算。

3.提交集體宿舍材料的,按照單位證明、勞動合同簽訂時間以及集體宿舍房屋材料的三者並行日期計算(例:合同簽訂日期為2015年3月,但集體宿舍啟用時間為2015年10月,單位證明則為2015年9月,則居住時長從2015年10月起計算),每滿一個月積1分。若集體宿舍中途搬遷,不在申請學區範圍內則不計算時長。

4.提交多份或單份《

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色封面)的(以下簡稱為“紅本”),按照最早辦理的“紅本”右下方的“初始發證日期”(簽發日期)計算居住時長。若材料審核期間過期,請務必於資料複核期間主動提交該房屋的最新租賃情況並保持一致性質,否則不能按照當前類別進行積分派位。

5.提交《深圳市房屋租賃信息(住宅)》(藍色封面)的(以下簡稱為“藍本”),只備申請學位的資格,作為判定學區範圍的證明材料不積分(例:李女士在2016年1月辦理了“紅本”,“紅本”在2017年1月過期,如李女士此時給孩子申請學位,將按租房“藍本”類型計算積分,之前“紅本”的分數不納入此類型積分)。

社保計算方式

在連續繳交一年的基礎上,選取養老和醫療兩個險種在參保證明上顯示時間較長一項作為積分,每滿1個月得1分,不滿1個月不得分;最高分不超過120分。補繳的社保不納入積分。

截止日期說明

居住、社保時長計算截止日期:截止2017年3月31日,且錄取結果公示前證件須保持有效使用狀態。小一計生登記截止日期為5月7日,初一計生登記截止日期為5月10日。

 小學第一志願學校招生範圍及諮詢電話


坪山2018年小一學位申請時間+流程+注意事項

重要提示

(一)時間提示:

申請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學位的學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預報名、填寫志願、到第一志願學校遞交材料,否則教育部門不安排公辦學位。

(二)申請材料提示:

1.申請材料交到第一志願學校。

2.申請材料不齊的,學校不予受理;申請材料虛假的,不予不安排公辦學位;在網上預報名和到學校遞交材料的時間,不影響學位申請和錄取。

3.在提交材料前,請家長們認真核實材料是否過期或停交(如:居住證、租賃合同、租賃信息、社保等),如果材料由於家長個人原因造成資料審核不合格,不予安排公辦學位。

(三)網上預報名提示:網上預報名必須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性,以免影響就讀資格審核的結果,如果材料由於家長個人原因造成資料審核不合格,不予安排公辦學位。

(四)分流提示:申請學位緊張的學校,按填寫志願的順序進行分流,未被所有志願學校錄取的學生可自行選擇民辦學校就讀。

(五)申辦結果諮詢提示:資格審核合格後,家長可以撥打諮詢電話查詢,也可到申報學校查看公示或以網上預報名的方式查看錄取結果;若家長需要變更學位可諮詢坪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六)學費補助提示:符合市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人口服務管理的若干意見》的,在我區的民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可享受相關文件規定的學費補助,就讀學校學費高於補貼標準的,由家長補齊差額。

 (七)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學校就讀提示:根據《關於開展深圳市適齡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能力評估工作的通知》(深殘聯[2007]2號),按要求到指定點評估後,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深圳市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憑戶口本、出生證、醫院證明、《殘疾人證》和《接種免疫證》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學校(地址:布吉街道西環路138號)報名。

(八)收取兒童預防接種證提示:按《轉發省教育廳衛生廳的通知》(深教〔2007〕117號)要求,新生(插班生)報到時,學校需收取《深圳市兒童入學入園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請家長自帶兒童《預防接種證》到居住地就近社康中心接種點查驗並開具查驗證明;在深圳本地接種的兒童也可登錄深圳市兒童接種信息查驗證系統網直接打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