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監察部特邀監察員共話正風反腐

“去年以來,網絡輿論形勢出現很大扭轉,網民對我們黨和政府的認可度明顯提升,中央紀委網站被一些專業機構評為政務網站中影響力最大的網站。”

這是中國傳媒大學網絡輿情研究所總編輯竇灝洋,在前不久召開的中央紀委監察部特邀監察員座談會上談及的內容。

除5人因故缺席外,還有33位特邀監察員參加了這次會議。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在會上充分肯定了他們的工作:特邀監察員各展所長、傾情出力,在諮詢、聯繫、宣傳、監督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特邀監察員被稱為紀檢監察工作的“觀察員”、社情民意的“收集員”。對於正風反腐,他們在關注哪些領域的問題?在治理上有什麼意見建議?為解答這些問題,記者走近部分特邀監察員。

作風建設——“當前‘四風’病根未除,防止反彈任務艱鉅。抓作風貴在常抓不懈”

風成於上,俗化於下。黨風政風影響社風民風,社風民風折射並反作用於黨風政風。“要解決社會上的不良風氣,需要綜合治理,但歸根結底還是要從改進黨風政風入手,讓群眾感受到我們黨的決心,看到切實的轉變。”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任建明說。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以鐵的紀律、硬的手腕剎風肅紀,持續積累起風清氣正的“正能量”,得到了人民群眾的高度肯定。

“雖然我們取得了很大成績,但不能躺在功勞簿上,應該看到當前‘四風’病根未除,防止反彈任務艱鉅。抓作風貴在常抓不懈。”人民日報社內參部主任唐寧指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們幹部多年形成的習慣很難在短時間內根除。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作風建設常態化’的要求,昭示了反對‘四風’絕不是一陣風。常抓不懈就要依靠群眾監督,暢通群眾監督渠道,讓不良風氣和腐敗現象暴露於群眾的目光之下。”

“當前,應繼續緊盯關鍵節點、環節步步推進,一個‘標’一個‘標’地治理,積小勝為大勝,以突出問題的解決帶動作風的全面好轉。”任建明說,“從長遠來看,根本解決作風問題還要推進各領域體制改革,剷除滋生不良風氣的土壤。只要我們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態勢不變,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態必將實現。”

選人用人——“問責是整治選人用人腐敗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帶病提拔的領導幹部,是如何經過層層考察把關的?如何更好地解決用人腐敗問題?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傑建議,“開展針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專項巡視,檢查選人用人制度還有哪些環節需要完善。”

近年來,整治用人腐敗問題的力度不斷加大。中央組織部於去年初印發《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著力解決選人用人監督中查處難、問責難的問題。僅在去年,中央組織部就通報了6批典型案件,共涉及案件18起,黨員幹部200餘名。

“十八大以來,我們有了一個很好的開端,要保持這個勢頭。”九三學社陝西省委原專職副主委劉斌認為,問責是整治選人用人腐敗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建立健全違規用人問題倒查機制,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追究責任人,一查到底,問責到人;此外,要把監督關口前移,選人用人須徵詢紀檢監察、檢察、信訪、審計等機關部門意見,一旦發現問題嚴格查處,決不手軟。

“整治用人腐敗,一靠限制權力,二靠民主保障,三靠有效監督,四靠嚴格紀律。”中央財經大學培訓學院院長李溦分析說,“這四者都是硬指標,缺一不可。不僅要通過這‘四靠’共同發力,更應將從嚴查處常態化,不能等到問題很嚴重的時候才整一整、查一查。”

“不僅反腐敗需要完善用人制度,治理不作為同樣依靠用人制度。”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司長董祚繼說,“從查處的案例來看,在正風反腐高壓態勢下,一些人為了避免出問題寧可不作為,致使當前不作為的幹部有所增加。用人制度應明確規定不得提拔重用那些不作為、履職不到位的幹部,並細化相應的評判標準。”

制度建設——“反腐敗要靠機制制度建設,靠科學的戰略規劃”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法學專家的馬懷德,比較關心的是法律法規建設。“第一,從世界各國的經驗來看,反腐敗還是要從法制角度來推動,要加強預防腐敗的立法,這是基礎性工作,防範的第一途徑就是立法。第二,綜合構建一個反腐敗法律體系。很多國家的反腐敗法是一個綜合體系,既有預防,又有懲治,而且預防和懲治往往結合在一起,綜合性的立法更容易形成反腐敗合力。反腐敗法,既可以明確腐敗的形式,又可以明確公共權力的邊界,以及權力授予形式和適用範圍。”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副所長謝鵬程認為,反腐敗機制制度建設任重道遠,“要逐步形成不能腐的制度體系,把籬笆扎得更緊,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我認為當前反腐敗機制制度建設,關鍵是落實好《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將經過實踐檢驗的改革成果固化為制度”。

“要注重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有機銜接。”劉斌從民主黨派的視角闡明觀點,“八項規定、廉政準則等紀律規定是對中共黨員提出的,我認為無論是執政黨還是民主黨派,只要是國家工作人員,就應當遵守這些紀律規定。

任建明分析,“要完善法規制度的制定機制,包括廉潔性審查。一項法規制度出臺以後,執行則更為重要。再好的制度不執行、形同虛設,就一定會形成‘破窗效應’。”(記者 戴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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