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俊:新时代做好刑事检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整合内设机构,将原来的9个部整合为5个部,刑事犯罪检察工作部就是其中之一。新时代对检察机关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何做好刑事犯罪检察工作就成为一个严肃的课题。作为分管领导,我认为必须“干”字当头,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胆识展现在“敢干事”上,把能力体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落实在“干成事”上,总之,“干”是本分,更是职责。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树立“四个意识”,用习近平新时代政法思想统领检察工作,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认真学习全国两会及高检院的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市检察院梁晨检察长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的总体思路,是以“四个必须”为引领,以“七个聚集、七个切实”为主线,坚持“三个全面提升的发展定位”,弘扬“赤诚为民、尚法守正、求真立信, 担当攀峰”的赤峰检察精神,牢牢把握维护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充分发挥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等职能作用,为实现赤峰跨越崛起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为全区检察事业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二是突出重点精准干。要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担负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职能,实现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要强化司法审查,发挥诉前引导,审前过滤功能,严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坚决消灭隐患。按照自治区检察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规范办案。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学习最新的“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坚持以审判为中心,适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保证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办理食药环领域案件中,发现涉及生态检察和要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要加强移送,把线索移送列入岗位职责,成为员额检察官办案的当然责任,与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密切联系和配合,加大办理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件工作力度。着眼业务考核细则,抓好日常管理。一要做好加法。重点是补齐短板,要抓住核心业务数据这个牛鼻子,逐项研究,同步推进,将任务下发到每个办案单元,细化到人,切实把核心数据提上来。二要做好减法。注重其他重要考核指标。尤其针对不批捕率、不起诉率、撤回起诉率虚高的情况,千方百计把不良指标降下来。具体来说,对逮捕必要性要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对有前科的,曾经因本案网上追逃的,有毁灭证据及影响侦查的,外地人在本区作案采取取保候审可能有逃跑的,一般要考虑批准逮捕;对涉及多起犯罪的引导侦查机关从速落实一起即可批准逮捕,后列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与公安机关协商,对轻微刑事案件尽量走速裁程序,不进入批捕环节。充分利用诉前程序,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不让进入起诉环节;对构成犯罪的,首先考虑提起公诉,对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控制相对不起诉和绝对不起诉的适用。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上访风险、关乎地区稳定且公安机关坚持移送的案件,以存疑不起诉的方式解决,杜绝“带病”起诉,把撤回起诉率降下来。

三是转变观念务实干。对干警工作标准不能降低要求,必须坚持最高标准,追求最好结果,确保位列第一阵营。抓好立案监督。借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审查“两法衔接”平台录入案件信息情况,及时掌握第一手案件信息。落实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公安机关案件情况,适时调卷审查,主动发现监督线索,同时加强与控申、民行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及时了解与立案监督有关的案件信息。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与专项监督结合起来,拓宽和延伸监督渠道和路径。同时完善《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发出和回复制度,确保监督实效。坚持追捕追漏,充分利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来发现追漏案件线索;重点关注盗窃、赌博、及共同犯罪案件,注意在此类案件中寻找追漏线索;建立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注明为“另案处理、在逃、证据不足”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作为追漏的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有案不查的情况。加强抗诉工作,认真学习《刑事诉讼规则》及最高检抗诉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对抗诉成功及失败的案例开展剖析与讨论,坚持“慎重、准确”原则,注重抗诉实效,不盲目追求数量;促进抗点的多元化,改变以往把抗点局限于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及量刑畸轻等方面的做法,要对量刑畸重、程序违法、附加刑适用不当的情况加以重点考量,使其成为新的抗诉增长极;特别重视提出量刑建议幅度,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全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通知》,把量刑建议作为约束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一个重要手段,如果法院的判决与之有较大偏差,就要提起抗诉,没有提出抗诉的,要在审查表上阐述清楚;进行重点案件跟踪监督,对于已经起诉至法院的案件,积极主动与法院沟通,参加法院的联席会议,提前知晓承办法官的意见,如果与之定罪量刑有不当之处,尽量说服承办法官,如果出现无罪判决,坚决提出抗诉;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确保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数。加强上下、左右联动,积极与上级沟通,争取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和支持。严格执行本部制定的百分制绩效考核标准,也就是核心业务数据占80%的分值,院内制定的共性考核以20%的权重计算分值。考核要科学精准,严格奖惩兑现,并与评先评优挂钩,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压实责任。要以领导带头促责任到位,部长、副部长主动把工作责任扛起来,狠抓落实,精准发力,同时也要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严格按照本院制定的《刑事检察官权力清单》行使权力,着力把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是撸起袖子加油干。认真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用执法规范化的思维武装自己的头脑,努力跟上新时代对检察官的要求。习总书记指出:“激情是一种可贵的工作状态和工作品质,往往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创造潜能。”作为检察干警要敢于担当,要彻底摒弃“慵懒散,粗拖浮”思潮,要把工作岗位当成体现人生价值的重要平台,敢于扛重担,挑大梁,打硬仗。挺纪在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请示报告,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的清正廉洁。规范执法,在“准”字上下功夫。无论是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还是审判监督,在保证核心业务数据一定规模的基础上,更要注重案件质量,杜绝“充数”案件。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快实施远程提审、视频开庭、庭审观摩等活动,切实提高出庭公诉能力。对拟不批捕、不起诉的重大有影响的案件,积极实施听证员制度,将自身立于被监督下,从而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服务大局,要站在区委、政府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围绕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服务保障,避免就办案而办案。

作者: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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