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峰
1.捡到文物上交,是有法律依据的
可能有人看到了先要急眼,凭啥我捡的就要上交?文物价值那么高,我上交了就给“五百块+锦旗”,不公平!
莫急,我只在这里针对问题来说法律依据,要喷的可以换地方去喷,这里不欢迎。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对于文物的归属权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此外,在我国《刑法》中,还有专门的妨害文物管理罪,对于非法侵占、销售国有文物的,会予以处罚。
由此可知,无论地下文物还是水下文物,其所有权都是归国家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
所以,从法理上讲,文物与煤、石油等矿产资源是一样的,捡拾到文物,应当上交。
当然,在现实当中,藏匿乃至盗掘文物后没有被发现因而也没有承担处罚的行为,比比皆是,有些被侵占的国有文物甚至能够通过文物黑市流通。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反映出当前文物法规落实的不力。
2.什么样的文物可以拍卖流通
法律对于文物的归属,并非一刀切地划归国有,老百姓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文物,称之为“民间收藏文物”,这样的文物是可以拍卖的。
一般来说,以新中国成立的1949年为限,此后出土的地下或水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此前的则可以归属个人。
归属个人的文物中,既包括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祖传文物,也包括从文物商店或者拍卖行购买而来的合法文物。
我们经常会在一些鉴宝类节目中看到,一些人拿着自己的藏品上节目,声称这是祖传的,结果被专家判定为赝品。
这种现象说明什么?
心虚。
一方面,是对自己藏品的来源合法性存在疑问。一方面,也是对藏品的真伪感到不踏实。
真正的祖传文物,需要传承有序,尤其是一些价值很高的“国宝级”文物,其流传过程中的收藏、转让、售卖都是有非常多的证据存在,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当祖传文物的。
提到文物的归属权,有些人总是说,“外国”都是谁捡到文物就归谁,反正在这些人的眼中,除了中国就是“外国”。
事实上,尽管不同国家对于文物的归属权的管理办法的确有所不同,但是大多数国家还是会将地下文物收归国有的,而且严禁民间爱好者自己去随便挖掘,跟我国的文物政策并无根本不同。
考古军中马前卒
大将军 @考古军中马前卒 已经说的很好了。文物归属权、流通方式大将军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就从别的方面谈一谈。
什么样的文物是国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里提到:
这其中有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现在大家说的关于是否需要上交的文物就是属于可移动文物。诸如历代的艺术品(如名人字画)、工艺美术品(如瓷器青铜器)。
那么什么样的可移动文物归国家所有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
前四条很好理解,重要的是第五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参考上图中保护法第二条)。
了解了梗概以后,回到第一个问题“捡到文物要上交这有法可依吗?”这还真有;
《保护法》第七十四条有明确规定:
这意味着森么?意味着你捡到文物你就必须要上交!这是明文规定的。
但有一种情况下你不用上交,那就是你能证明你所捡到的文物是你家族流传下来的...
举个例子,你是王羲之后人,你在自家祖宅刨到一副王羲之的字画,你可以不用上交;因为这个东西他在你手上有传承。按《保护法》五十条:“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文物获得方式,是合法的。
但如果你捡到一个司母戊鼎,恐怕你就得上交了....
第二个问题:文物拍卖私人购买合法吗?正常情况下,如果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是合法的。
但问题来了,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不会拍卖国有文物和未经国家允许的可移动文物(因为中国法律管不到国际上,所以大家经常可以听闻到某某富豪在海外拍卖会上购得国宝上交国家的事件....)。
说白了,你不可能从中国境内的合法拍卖企业买到诸如和氏璧、十二头这种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