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加大政府質量獎「含金量」

  實施質量強市戰略,助推孝感高質量發展。10月10日,孝感市政府印發《孝感市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提出,獲得政府質量獎稱號的企業或組織將獲得市政府20萬元的獎勵。這是繼該市2010年設立政府質量獎以來,市政府將獎勵額度從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此舉旨在激發廣大企業加強質量管理積極性,深化質量強市,助推孝感高質量發展。

  政府質量獎是市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獎,主要是授予全市具有法人資格,實施卓越績效模式,有廣泛的社會知名度與影響力,在行業內處於領先地位,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或組織,包括提供公共服務的非政府機構。該市於2010年4月啟動孝感市政府質量獎,是全省首個設立政府質量獎的地市。截至目前已經評選五屆,15家企業分別獲得政府質量獎和提名獎。今年,該市對《辦法》進行了修訂,將評選週期由1年調整為2年,對獲獎企業的獎勵金額由10萬元增加至20萬元,提名獎獎勵金額由1萬元增加至5萬元。

  市政府質量獎的設立,有效引導和激勵了全市企業或組織實施卓越績效模式,提高產品、工程、服務和環境質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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