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规则、精业务,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信访干部业务能力,建设强有力的信访队伍。8月18日,石阡县委群工部邀请县法制办开展了业务交流研讨活动。

学规则、精业务,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县法制办解读文件

在业务交流过程中,县群工部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听取了县法制办对《信访条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信发﹝2017﹞19号)等法规文件的专业性解读。

都说“信访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信访条例》明确规定,对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但是,哪些属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应该解决的事,一直没有明确的界限,信访部门不清楚,群众更不清楚。针对这样的具体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双方列举了大量的案例进行交流,并对26个县直部门、19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学习,双方还对石阡县信访复查工作进行了商讨。经过5个小时左右的激烈讨论,双方对交流学习达成共识: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信访事项受理(不予、不再受理)范围,来访分流告知程序;二是拟定了适合我县的信访复查工作具体操作流程;三是对信访事项答复进行了规范;

四是拟定了县信访联席办督办督查问责制度。

学规则、精业务,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县委群工部、县法制办交流讨论

通过这次交流学习,规范了我县信访秩序,厘清了信访部门职责,强化了责任担当,对我县进一步推进诉访分离改革,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周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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