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上常常遇到某件事情很急、某个案件很急,需要赶快完成的情况。
那如果要向同事表达“我很急”,英文到底该怎么说呢?
说“I'm very urgent.”对吗?
这种说法犯了语法上的错误,因为urgent 是要来形容这件“事情”的急迫,不是形容“人”,所以主语不能是人,如果要说这件事情很急,要说:
It's urgent.(√)
当然还有别的说法:
It's rushed.
这很急。
It's an urgent project.
这专案很急迫。
It's a pressing matter.
这件事很紧迫。
那如果你要说自己处于很急迫的状态,可以说:
I'm in a rush.
我赶时间。
I'm in a hurry.
我赶时间。
相反的,要说不急,可以说:
No rush.
这个不急。
Take your time.
你慢慢来。
It's not urgent.
这不急。
看完之后,有没有比较理解了呢?以后记得别用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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