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洪洞公安交警火眼金睛查處「翻牌神器」

臨汾洪洞公安交警火眼金睛查處“翻牌神器”

10月11日10時30分許,一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重型半掛車駛入了洪洞縣收費站內廣場,檢查民警隨即要求該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然而該司機並沒有聽從民警的指令,加速通過,當看到前方車輛在排隊等候無法駛出高速出口時,這時才將車輛停在了路邊。於是,民警對該車輛進行了例行檢查,發現車輛號牌變魔術般的出現了。接著,檢查民警請求其他民警過來增援,共同對該車輛進行了檢查。
在對駕駛員進行詢問中,發現該車輛駕駛員遮遮掩掩,拒不說出實情,民警通過對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牌照下端有異樣。“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民警秉公執法的工作態度和鐵的證據面前,最終駕駛員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

原來該駕駛員通過安裝翻牌裝置(利用液壓控制原理),在車內安裝翻牌控制器,以此來逃避路面監控設備的處罰。最終,在民警的監督下,該駕駛員對翻牌裝置進行了拆除。

該駕駛員因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二款,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山西省實施辦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對該駕駛員處以記12分,罰款50元的處罰,其駕駛資格將面臨降級處理。

本報記者 劉雅靜 通訊員 張秋紅 毛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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