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洪洞公安交警火眼金睛查处“翻牌神器”

临汾洪洞公安交警火眼金睛查处“翻牌神器”

10月11日10时30分许,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重型半挂车驶入了洪洞县收费站内广场,检查民警随即要求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然而该司机并没有听从民警的指令,加速通过,当看到前方车辆在排队等候无法驶出高速出口时,这时才将车辆停在了路边。于是,民警对该车辆进行了例行检查,发现车辆号牌变魔术般的出现了。接着,检查民警请求其他民警过来增援,共同对该车辆进行了检查。
在对驾驶员进行询问中,发现该车辆驾驶员遮遮掩掩,拒不说出实情,民警通过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牌照下端有异样。“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民警秉公执法的工作态度和铁的证据面前,最终驾驶员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原来该驾驶员通过安装翻牌装置(利用液压控制原理),在车内安装翻牌控制器,以此来逃避路面监控设备的处罚。最终,在民警的监督下,该驾驶员对翻牌装置进行了拆除。

该驾驶员因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对该驾驶员处以记12分,罚款50元的处罚,其驾驶资格将面临降级处理。

本报记者 刘雅静 通讯员 张秋红 毛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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