竇三馬、史小林陪同那志茂在陽城縣督導創建省級文明縣城工作

10月16日下午,晉城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那志茂在陽城縣督導創建省級文明縣城工作。縣委書記竇三馬,縣長史小林,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楊德培隨同督導。那志茂要求:

陽城縣要以這次督導為新的起點,精心做好省級文明縣城創建工作,以最優異的成績、最文明的形象,迎接考核驗收,爭取2019年成功創建“山西省文明縣城”。

竇三馬、史小林陪同那志茂在陽城縣督導創建省級文明縣城工作


督導中,那志茂先後來到縣政務中心、縣人民醫院、陽城一中等地,詳細瞭解我縣創建省級文明縣城工作開展情況,並召開座談會,聽取我縣相關工作彙報。


竇三馬、史小林陪同那志茂在陽城縣督導創建省級文明縣城工作


史小林在彙報時說,今年以來,我縣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認真落實晉城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任務,積極推進陽城縣創建省級文明縣城工作,著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眾生活質量,文明縣城創建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一是落實組織領導、目標管理、工作機制“三個到位”,健全運行機制,在齊抓共管共建上聚合力。二是加強政治理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公民思想道德“三項教育”,凝聚精神力量,在提高公民素質上下功夫。三是突出兩城同創,處理好衛生與文明的關係,著力解決一手硬一手軟的問題;突出創建重點,處理好易與難的關係,著力解決老典型與新創建的問題;突出問題整改,處理好老問題與新問題的關係,著力解決老整老犯的問題;突出城鄉同創,處理好面子與裡子的關係,著力解決形象與素質的問題;突出常態化機制,處理好突擊與常態的關係,著力解決創建一處鞏固一處的問題,在解決創建問題上求實效。


竇三馬、史小林陪同那志茂在陽城縣督導創建省級文明縣城工作


那志茂指出,陽城縣創建山西省文明縣城是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重要內容,是“一拖四”市縣同創文明城市的重要措施。陽城縣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認識上再提高,樹立全市上下一盤棋思想和市縣同創理念,堅持城鄉同創,全民共創,真正以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的擔當,把創建文明縣城工作抓牢抓實抓出成效。要突出齊抓共管,真正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創建格局。要重視問題差距,嚴格對照文明縣城的各項指標,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針對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在全縣開展一次文明城市創建專項盤點和整治行動,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把缺項補齊,把短板拉長。要嚴格創建標準,真正立足實際,大膽創新,積極探索符合陽城縣情的文明城市創建措施,打造陽城特色的城市文明形象,真正讓陽城縣成為全省乃至全國文明城市中不一樣的煙火。要堅持“軟”“硬”並重,以文明縣城創建為龍頭,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上再動員、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設上再出招,在文明志願服務上再發力,在落實創建責任上再部署,在督查督辦上再亮劍,促進公民文明素質全面提升和社會全面進步,著力打造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諧宜居的文明縣城,爭取2019年成功創建“山西省文明縣城”。

竇三馬在表態時說,陽城作為市縣文明聯創的主力軍,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全面動員、全民上陣、全力以赴,堅決打贏文明創建攻堅戰。一要站位全局,凝心聚力抓創建。陽城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牢固樹立“全市一盤棋”思想和“市縣同創”理念,始終把文明創建列入重要日程、擺在突出位置、緊緊抓在手上,突出城鄉同創,注重全民共創,更有力、更有效地推動精神文明建設走向自覺、走進百姓、走到實處、走出新路,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創建任務。二要自覺對標,嚴格標準抓創建。認真對照國家、省級測評標準和市委督導組的反饋意見,逐條對照分析,逐件檢點自評,逐項整改落實。特別是要聚焦聚力城市基礎設施建沒、城市管理和服務能力、城市文化品位、豐富文化生活、打造城市氣質等重點內容,進一步補短板、強弱項、重特色、出亮點,讓縣城處處成為形象窗口、人人成為形象代言。同時,提升質量水平,擴大創建成果,完善長效機制,以常態化的創建行動,全面提升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三要固本鑄魂,精準發力抓創建。大力弘揚太行太嶽精神、晉城精神,不斷引深家庭家教家風建設,涵養文明習慣,厚植文明沃土,使核心價值觀更加日常化、具體化、形象化、生活化。加快推進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深度融合,有效引導價值觀領域熱點問題,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持續開展新時代鄉賢評選活動,加大“陽城楷模”“陽城好人”典型培樹力度,深入開展文明單位、文明村鎮、文明家庭等創建活動,努力形成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諧宜居的社會氛圍。四要綜合施策,強化組織保障、輿論保障、督查保障和資金保障,確保創建工作順利推進。

縣委辦公室主任陝雄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原家喜參加督導活動。(吉進豐)

監製:劉飛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