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蘭州市政法機關服務經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

打造服務新標杆 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近日,《蘭州市政法機關服務經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全面部署了政法機關服務經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為優化法治服務和保障蘭州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意見》要求,全市政法機關要突出發揮執法辦案、法律服務等職能優勢,以提升政法機關執法辦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為重點,以深入開展服務經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六大行動為載體,以服務經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 24 條具體舉措為抓手,縱深推進一批“放管服”改革任務,精準幫扶一批重點企業項目,高效解決一批執法司法突出問題,全力營造平安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和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意見》提出,樹立政法工作與經濟發展相統一、嚴格執法與柔性化解相統一、依法辦案與主動服務相統一理念,樹立謙抑、審慎、善意、文明、規範的執法司法理念;加強對經濟犯罪易發多發行業、部門、環節、職業、崗位的分析研判和監測預警,有針對性地向黨委政府提出意見建議;積極組織領導幹部和基層單位主動進企業、問企情、解難題,查找短板弱項,解決一批影響營商環境的突出問題,切實為全市優化營商環境保駕護航。

《意見》提出,深入推進便民利民措施,積極推動“互聯網+”政法業務,不斷提高涉企行政服務事項“一站式”辦理和“全流程”在線辦理比例;加強戶政管理服務保障,全面放開應往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落戶限制,鼓勵落戶蘭州新區、東部科技城,提供多種途徑為企業用工單位和群眾進行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查詢、諮詢及居住證申辦事宜;提供出入境業務針對性服務,對外籍高層次人才實行“一對一”管家式服務,對省市招商引資企業人員和商務報備單位提供急事特辦服務,為65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殘疾人等特殊人群安排引導員進行“一對一”引導式服務;簡化公安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實行特種行業許可“備案管理”,旅館、典當、印章特種行業許可證由年審改為年報;實行消防審批“容缺受理”,結合目前實施的技術服務指導措施,落實規劃許可或施工許可文件的容缺受理。

《意見》提出,推動構建以司法保護為主導,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相銜接,仲裁調解等多元糾紛解決機制有效補充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依法穩妥處理商事糾紛,依法審理各類商事案件,維護各類主體投資安全,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探索建立府院聯動破產工作統一協調機制,促進企業依法有序破產,對不具有運營價值的“殭屍企業”及時出清;全面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加大對失信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切實提高執行結案率和執行到位率,充分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意見》提出,制定《蘭州市防範化解重大涉穩風險工作方案》,指導企業開展風險評估工作,及時防範風險隱患,促進重大項目順利實施,依法妥善處置重大涉企不穩定問題,對阻礙企業發展、項目實施的群體性上訪或事件,按照“三個一律、三個從速”的要求,依法妥善快速處置;深入開展治安環境治理,推進企業、市場、景區等重點區域平安創建活動,積極開展企業及周邊社會治安形勢研判,全面掌握周邊治安狀況,定期組織開展打擊“黃賭毒”等專項行動;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嚴厲打擊涉企違法犯罪行為,全力打擊金融詐騙、非法集資、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維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意見》提出,建立服務企業常態化機制,建立政法機關領導包抓聯繫重點項目“責任制”,公安機關建立服務企業“護航警官”機制,檢察機關依託鄉鎮(街道)檢察室,對重點企業進行常態化聯繫;嚴格涉企公安行政執法活動,實行涉企公安行政執法“審批報備”;積極推進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法律顧問制度,助力企業依法規避和防範經營風險,組建由律師協會會長擔任隊長的律師服務團隊,為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開通涉產權涉企申訴“綠色通道”,對破壞營商環境的控告、申訴、舉報和情況反映優先辦理;提高交通服務保障能力,實行交通安全管理“柔性執法”,充分發揮事故處理、人民調解、巡回法庭、損失評估、保險理賠、法律援助“六位一體”交通事故處理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機制作用。(記者

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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