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打架的“成本”有多高?

法律法规小常识

当今社会,打架的“成本”有多高?

欢迎-评论-关注-订阅-分享-转发

打架犯法已然成为了众人皆知的常识,在当今社会下按理说不应该再出现打架斗殴之事。但是,现实情况却是在我们身处的这个社会上并非人人都是谦谦君子,那些选择动手打架之人或是迷信武力或是脾气暴躁亦或是一时冲动,凡此种种导致了打架之事时常发生。

上个月,我工作的单位附近有一位中年大叔与一位八十高龄的老太太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大叔一激动便推了老太太一把,结果老太太一下子摔倒在地,屁股里面骨折了。事后,经鉴定老太太的伤情构成了轻伤二级。在法律上,“推”、“拉”、“扯”、“拽”造成后果的也属于打人。中年大叔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为了与老太太达成和解免受刑责,大叔一方最后支付了对方两万元的赔偿款,真是“一失手成千古恨啊”!

当今社会,打架的“成本”有多高?

欢迎-评论-关注-订阅-分享-转发

而我国的《治安管理层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或者是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乃至花甲老人等一些法定的从重情节的,那么打人者将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这只是行政处罚而已。那么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的:

1.付出重量级的赔偿款。

曾经有人开玩笑的说,不就一个巴掌或者一脚在牙还健在的情况下500-800元。牙不见了3000+。软骨骨折的2000+ ,硬骨骨折的10000+,内脏受损的20000+无上限,胳膊腿出问题的10000+,手筋脚筋断了的5万+,出血的1000+无上限,头发薅掉的500+,有刀口的5000+无上限。有枪伤的,10000+附加死刑。可是现实中呢?可不止如此。如果是轻伤以上被判刑了,你不但要赔偿被害人损失,还要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不对。而司法实践中,轻伤的赔偿多在10—20万之间,少的有,多的也有,这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碰上个“狮子大开口”的,要30万,你说给不给?给吧,感觉自己被“讹”了,不给吧,毕竟把对方打了,需要对方谅解才能轻判,很难受的,一拳打下去,就是10万、20万,太“金贵”了,而且如果自己没钱,还要连累父母亲朋给你凑钱,这些都是“债”啊。如果你是富裕户 准备点钱打点,上庭、开庭、诉讼、律师、看守所、监狱。好,你说你钱多是吧,想打几个打几个。

当今社会,打架的“成本”有多高?

欢迎-评论-关注-订阅-分享-转发

那么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么接下来继续说。

2.付出一个人最为宝贵的东西——自由。

人,一旦冲动,犯罪很容易,一拳一脚,鼻骨折、肋骨断,就是轻伤,3年以下的刑期。一旦被拘留、逮捕,等待你的将是漫长的被羁押岁月,看守所的日子,不好过。“曾经有一份珍贵的自由摆在我面前,我没珍惜,直到失去后我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再重新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会说‘别冲动’”。这可不是大话西游的台词,而是打架人最真实的感受。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打架的行为可能并不只是涉及违法那么简单,在伤者的人体损伤程度达到轻伤或者以上的情况下,打人者的行为多半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在这种情况下是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真到这个时候,打人者的感觉一定是:追悔莫及!

当今社会,打架的“成本”有多高?

欢迎-评论-关注-订阅-分享-转发

如果这个时候你还是觉得无所谓,那我们在来说说后期的代价,一旦拘留30日以上,就会被司法系统记录,也就是从此以后开具不了无犯罪证明,开具不了无犯罪证明,好多高大上的行业包括移民、留学、出国都不行。最后,人生污点将会伴随终生,“负面影响”辐射方方面面。事实上,这种影响也并仅仅局限于打人者自身,对于其子女、亲戚的学习、工作也或多或少会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由此,我们不难发现打架的成本根本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这不是故意的歧视,而是相关制度的规定及人们的现实态度。事实上,打架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还可能让双方之间的矛盾或者纠纷激化,导致事态的发展进一步恶化。

古人云“君子动口不动手”,中国自古便是礼仪之邦,讲究以理服人。更何况时至今日,因此说,“退一步海阔天空”、“以和为贵”,才是人与人之间正确处理矛盾纠纷、和睦相处、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正确态度,也才能让人生不会因为冲动而留下终身遗憾。“冲动是魔鬼”,我们每个人遇事一定要冷静,动用武力与人打架不仅要承受经济损失更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最终给自己留下洗刷不净的污点,如此的代价实在是划不来!

欢迎-评论-关注-订阅-分享-转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