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拆违事件,生命为何而逝去?你怎么看?

倾、我所有



慈音1


关于扬州拆违致2死8伤生命逝去的事件,扬州官方已有最新的通告,完原了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和初步的定性。对肇事者韦某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对现场多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的处理。做为围观群众,我们要相信扬州官方的公平、公正,也不要去乱加揣测了。


要问为什么在这起事件中,会出现两个鲜活生命的逝去?我想是获罪的双方在事发过程中的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的不可取方式所造成的!不知大家怎么看?


图片摘自网络


知足常乐1284922


只要房屋合法,即便是以法律的任何借口强拆,都是恶法。因为每个人的生存权是天赋权,而不是法律授予的。必须要理解这个逻辑关系。人不可凌驾于法之上;法不可凌驾于上帝赋予人的自然权利–生存权……


Wolf177435663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昆山龙哥,活生生的例子!既然忽视法律的存在那就别想着法律还能护你周全。本以为是青铜奈何人家是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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