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返貧——被朱元璋父子捏在手心裡的土豪|王國華

西漢初年,婁敬曾向劉邦建議,匈奴離長安不過七百里地,騎兵一天一夜就能趕到。萬一發生戰事,長安就危險了。現在關中地區經歷戰亂之後人口減少,土地肥沃,“臣願陛下徙齊諸田,楚昭、屈、景、燕、趙、韓、魏後,及豪傑名家”充實關中,無事時備戰,有事時出征。劉邦一聽,不錯啊,於是採納之,從上述地區遷移了十萬餘人到關中。

到了明朝,新皇帝朱元璋也來了這麼一手,遷移成千上萬的富戶到首都南京及他的故鄉鳳陽。

先看看數據。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命手下摸底國民的經濟狀況,工部從中選出五千三百戶遷移到南京。洪武三十年,朱元璋命令戶部調查浙江、江西、福建、湖廣等九布政司及應天、蘇州、松江等十八府州的富戶,家有土地超過七頃的共計14241戶,列出目錄,朱元璋親自召見,“量才用之”,說是這樣說,其實就是他們搬家到南京。

朱元璋特意說明“欲令富民入居京師”是學習劉邦。其實聯繫上下文可以看出,劉邦遷移的是能征善戰的人及其後代,注重其作戰經驗和潛質,朱元璋遷移的是富戶,注重其經濟實力,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劉是備戰,朱卻為何?把那麼多富戶集中到京城,出於什麼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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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英《南都繁會圖卷》描繪的明代南京景象


表面上看,還是有不少好處的。富人有經濟實力,到京城後可以迅速建成一個繁華的都市。民間傳說當時的南京城有三分之一是著名富戶沈萬三投資修建的。即使具體數據有出入,沈萬三在建設南京新城上出過大力也是不爭的事實。另外還能刺激消費,拉動經濟增長。手裡有錢才敢花錢,才願花錢,才能花錢。做個小本生意,開個飯店,肯定願意跟有錢人做鄰居。富戶家庭子弟大多接受過文化教育,基本素質高,可以提高整個城市的文明指數。

可換一個角度想,強行把馬雲、李彥宏、王健林、宗慶後、馬化騰、劉永行等人都搬到一個城市裡,對國家發展就一定有好處嗎?一個人由窮變富原因很多,與其資源、人脈、居住地的風土人情都有關係,換個地方或許就不靈了,所謂“淮南為橘淮北為枳”。況且當時的富戶多為地主,即“田贏七頃者”。人搬走了,土地走不了,必須賣掉或託人管理,如果出了事,還得舟車勞頓回來處理,增加管理成本。富戶經過這麼一折騰,極易迅速變窮。所以如果算經濟賬,遷富戶充京師,利弊參半,甚至弊大於利。

朱元璋算的其實是政治賬。作為草根起家者,對富豪的直接感受是他們的為富不仁,武斷鄉曲。至於富豪提供就業、創造社會財富,上繳稅收的另一面,要等勝利者上臺之後,執政多年,需要維護現有秩序時才能體會得到。洪武三年,朱元璋剛上臺就把富戶中的代表人物召集到南京教訓了一頓,要求他們不許欺凌鄉鄰,要安分守己,以保其富。否則就保不住財富。仇官仇富、抑官抑富的革命者思維和做事方式很容易獲得底層百姓共鳴,估計民間已經掌聲響起了,朱元璋再加把油,把他們遷移到身邊來。

你們不是牛逼哄哄嗎?但再牛逼也不過是我手心的一顆棋子,我想把你挪到哪裡就挪到哪裡。放在我的眼皮底下天天看著你,汝財汝富,予取予求。俗語講“擒賊先擒王”,把有經濟實力和有話語權的人制服了,其他人自然俯首帖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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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



富豪閉嘴天下安。這才是朱元璋打的小九九。

不知道這些富戶後來怎麼樣了,史書上沒有詳細記載。但其子朱棣往北京遷移的富戶倒有一個綿長的結果。

朱元璋死後,孫子朱允炆即位。朱元璋的兒子朱棣與之內訌,成功上位。這位被稱為永樂帝的君主登基後繼承乃父遺風,大搞境內移民政策。這其中有因戰亂造成的人口虧空,需要從人口較多的山西、河南一帶往自己的大本營北京遷移。著名的山西洪洞縣“大槐樹”即是此時流傳下來的。還有遷富戶充實北京的需要,其心理應與朱元璋有相同之處,既有經濟方面的考慮,也有政治方面的考慮,或許還有復仇心理。朱棣以藩王身份推翻侄子,自己當皇帝,一度被理解為篡位,民間反對聲音不絕於耳。在雙方征伐的過程中,南方富戶肯定對建文帝朱允炆有所支持,將其全盤端走,可謂斬草除根。

朱棣遷都北京,南京作為陪都留存下來。政治上被邊緣化,經濟上也被抽血。朱棣首先從南京“取民匠戶二萬七千以行”,兩萬多戶能工巧匠搬到北京。後又下令選應天、浙江富豪三千戶,充實到北京宛平、大興兩縣做廂長。“無田糧並有田糧不及五石的殷實大戶充北京”,“富戶附順天府籍,優免差役五年”。明代在鄉稱裡,在城稱廂,廂長相當於里長。讓這些富豪搬到京郊幫著官府管理地方,同時還免除差役,看起來還是很優待的。但對於安土重遷,被迫北上的富戶們來說,再多的優待也彌補不了他們心靈的創傷與現實的落差。

祖先的墳墓還在故鄉,想家是一定的了;大老遠搬出來,被本地人時不時欺負一下也在所難免。更重要的是,經濟上需要重打鑼鼓另開張,在一個全新的環境裡,能不能創業成功,繼續維持富裕家境,只能聽天由命。明史中說“供給日久,貧乏逃竄”。事實證明很不樂觀。時間長了,他們坐吃山空,由富變貧,社會地位降低,只好跑路。有的回原籍,有的乾脆另選地方,只要官府找不著抓不到就好。

但你是跑了,富戶充填京城的政策不能改。官府命令,凡有跑路的,“輒選其本籍殷實戶僉補”,從你老家選取其他富戶來填補。這就相當於連坐。其實哪裡有那麼多富戶,經過第一輪篩選遷移之後,剩下的按成分劃分也就是一些中農。那就矬子裡頭拔大個,誰家財富多於其他人誰就倒黴,反正窟窿得填上。老家剩下的“富戶”不願意來,只好檢舉揭發逃竄之人,由此造成的社會矛盾越來越深。

時間到了宣德六年,永樂皇帝的孫子宣宗朱瞻基明文規定,富戶已遷京入籍,逃回原籍或者躲避他處者,發配口外充軍。《明律》充軍條例多至二百三十條,發邊充軍分為附近(千里)、邊衛(二千五百里)、邊遠(三千里以外)、極邊煙瘴(四千裡為限),可見懲罰之重,且“官司鄰里隱匿者俱坐罪”。此時,距離朱棣死去不過六七年,宣宗對其政策有一定延續性。儘管措施嚴厲,但富戶逃亡事件一直沒有停止。這個過程中,官府也似乎在檢討該政策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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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



到了五十多年後的弘治朝,朝廷終於想明白了,法外開恩開始放這些富戶一馬:宣佈免除在逃富戶的罪行,不必再押解到京;每戶每年只需交納三兩銀子,補貼宛平、大興兩縣的現任廂長;你不願意當廂長就算了,掏錢免災。此時,最初逃亡的那些富戶已經死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也垂垂老矣,抓回來意義不大。朝廷此政策也算符合實際情況。當然,或許還有新逃亡的富戶。五六十年後,原富戶的子孫還在逃亡,子子孫孫無窮匱也。可見政策十分歪曲了。寬待之,也好。嘉靖二十九年,離永樂遷富戶已經一百多年了,皇帝下詔說,從原先收取富戶的銀子中收取四百兩,給宛平、大興兩縣廂長代役。逃亡富戶查實者每年減少一兩銀子,只交二兩就行了。至此,算是給了他們一個正式的說法,真乃皇恩浩蕩。

明史中說,“太祖立法之意,本仿漢徙富民實關中之制,其後事久弊生,遂為厲階。”老祖宗朱元璋主義正確,亦本好意,最後還是底下和後代落實不好,才成為惡政——又是上樑不歪下樑歪的典型說法,而我們看到的是,對惡政的清洗,如同吐一塊口香糖到地上,他自己嚼完舒服了,殊不知,清潔工要擦啊擦,擦了一百多年。

而那些被遷徙的富戶,經過這一百來年的折騰,估計基本已經變成赤貧了。至於他們幾代人的憤懣苦痛哭天搶地,誰會在乎呢?

反正史書上沒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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