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網上看到一則新聞,差點打溼褲襠。
真的,隔著屏幕,都差點嚇尿。
到現在,還冒著冷汗感嘆:現在的女人啊,咋那麼彪悍呀!
惹不起呀。惹不起!
背皮子又發涼了,我知道,再不說正事,臭雞蛋,爛菜葉,搬磚就要鋪天蓋地砸來了。
話說日前那個秋風送爽的下午,肖強開著車路過義烏市的佛堂大道。突然,肖強眼睛一亮,他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
緣分啦。那人不就是曾經和他“你是風兒我是沙,纏纏綿綿到天涯”的小女朋友劉芳嗎?
肖強的心激動起來,趕緊將車靠邊停下招呼劉芳上車。
可是,劉芳根本不鳥他。
原來,兩人因為感情不和,已經分手,差不多半個月沒有說上話了。
眾所周知,所謂的不適合或者感情不和這類詞,專門是為分手背鍋的。
因為,劉芳是陝西人,今年29歲,而肖強已經46歲。
當然,相愛的時候,年齡不是問題,距離不是問題。不然劉芳也不可能專門在今年五月份從陝西老家跑到義烏來與肖強相聚。
相處著相處著,矛盾就呲溜鑽了出來。吵吵鬧鬧,最終兩人分了手。
分手就分手,劉芳年輕,未來說不定會開出絢爛的幸福之花呢。
肖強卻捨不得不甘心。畢竟,老牛吃嫩草,倍兒爽。
所以,劉芳不鳥肖強,他就玩糾纏。
肯定少不了說了一大堆諸如“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生命的四分之三”之類煽情肉麻的話。
可是,愛情哪裡是你想要,想要就能要的呢?
變了心的女人,那是十頭牛都拉不回來!
劉芳看不慣肖強的慫樣,輕蔑地說:“除非你把你的心給我,我才願意重新在一起!”
這話沒問題吧?愛她,是得把心給她呀。
肖強也是這麼認為的。然而,然而,然而——
劉芳根本就不吃甜言蜜語那一套。
說時遲,那時快,只見她從隨身揹著的包裡抽出一把尖刀,一把將肖強的衣服掀起來,噗呲一聲,一刀就紮在肖強的胸上。
姑奶奶說到做到,絕不玩虛的,霸氣!夠狠!
肖強慘叫一聲,捂著流血的傷口傻傻地盯著劉芳。一副想不通,看不明白的樣子。
這裡是不是該加一句:你不懂我,我不怪你,才怪!
不幸之中的萬幸,劉芳並沒有進一步使勁一剜,將肖強的心給掏出來。
後經醫生初步診斷,肖強胸部被刺傷,血氣胸(氣胸指胸腔內僅含氣體,血胸指胸腔內血液積存,血氣胸為二者並存),沒有生命危險。
而劉芳呢?
當然是被警察叔叔接走刑拘啦。
唉,糾纏有風險,分手就各安嘛。
就像雞湯文說的那樣——
不要讓那個喜歡你的人撕心裂肺地為你哭那麼一次。
因為你能把他傷害到那個樣子的機會只有一次。
那一次以後,你就從不可或缺的人變成可有可無的人了。
對此事,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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