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人社局认真做好六十年代精减人员生活补助费 标准调整工作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六十年代精减人员的关怀,逐步提高华阴市六十年代精减下放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华阴市人社局在2018年8月收到省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后,立即会同市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将该文件向各相关单位进行了转发,及时对此类人员进行了年检。

同时建立了六十年代精减人员基本信息台帐,保该文件在华阴市迅速落实。此次生活补助费调整的标准为:1、精减时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领取原标准工资4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369元(含医疗费50元);2、精减时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领取原标准工资6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479元(含医疗费50元)。(马锋涛)

华阴市人社局认真做好六十年代精减人员生活补助费 标准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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