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程峰
律師在看守所幫在押人員逃脫?這個鍋律師不背!知道看守所怎麼會見嗎?
,19日,一份律師在看守所會見嫌疑人時協助嫌疑人脫逃的協查通報刷爆了律師圈。竟然有律師在會見嫌疑人時幫嫌疑人脫逃?這律師得是多麼沒腦才能公然犯罪?難道是被的挾持了?而且那是在看守所,律師會見和在押人員見面是一鐵欄兩邊的不同區域,不管是挾持還是配合,律師又是怎麼把在押人員從鐵欄對面弄出來的,就算弄出來又怎麼通過各個警衛的?
正在疑惑的時候,看到了涉事律師怕在律師所的聲明,大意是:我們根本不知道這個案子、我們所的這位律師也沒接受這個委託、而且案發時我們這位律師根本不可能在場,即使真有人用這位律師的名字幫在押人員脫逃,也是冒充的。
看來這個鍋律師是真不背了,分析一下這件事兒的一些疑點和問題:
1、什麼人能拿到律師信息?
律師的基本信息是向社會公開的,包括姓名、執業證號、執行機構這些都可以在公開的網上查到,但如果有人冒充律師到公檢法、看守所,得做一本假的執業證,而現在這些機構都有聯網數據,律師進入時都要核實證件,聯網比對照片。除非冒充者與律師極為相似,否則讓人冒充進入就是看守所方面失職。
2、嫌疑人怎麼從會見區出來的?
律師會見區有大有小,有獨立房產也有大廳式的房間,但不管怎麼在律師和在押人員之間是有鐵欄隔開的。甚至很多地方做成銀行櫃檯的狀態,甚至要拿著話筒才能相互通話,能互相傳遞的也僅限於文件和筆,即使律師想違規最多也就遞個煙、傳個紙條還得冒著被監控發現的危險。不管怎麼說,正常的看守所律師會見區域是沒機會把在押人員帶出來的。
如果看守所沒有違規行為,即使是一位真律師想犯罪幫在押人員脫逃,也是不可能的。這個事件嫌疑人到底是怎麼從看守所脫逃的,問題出在哪兒?還是得等看守所或上級司法機關調查後作說明。話說,最近從脫逃的在押人員好像也不止一起了!
(本文由 北京楊文戰律師 提供,首發於悟空問答)
律師楊文戰
作為律師,不相信有這麼傻的同行會幹這種事。擺明砸自己的飯碗,圖啥?倒是律師身份被盜用比較有可能。
一般人可能不瞭解律師會見當事人的程序。律師要拿著律師事務所的公函,還有律師證,經過多層檢查和登記才能進入看守所的會見室。
雖說現在強調保障律師辦案權利,很多地方在律師會見當事人時不再派民警守著,也不再錄音錄像。但會見有層層檢查是跑不了的。
很難想象就算是假冒律師,是如何可以帶著一個大活人通過很多道門崗脫逃的。除非這個看守所戒備鬆懈,形同虛設。而且既然登記了律師證,律師敢自己協助犯人跑麼?除非傻了吧。
律師獨角獸
此事件頗為蹊蹺。最開始引發關注,是因為一份黑龍江警方給吉林生警方的協查函,黑龍江大慶一位在押人員逃離看守所,黑龍江省警方向吉林省警方請求幫忙攔截。其中就提到了,該在逃人員是在與律師會見過程中,與律師夥同一起逃獄。
根據黑龍江警方的協查通報,律師楊馬強和在押人員劉文忠乘坐黑A7EY30白色途觀吉普車經黑龍江省安達收費站駛向哈大高速公路。
但是記者第一時間採訪到了律師楊馬強,當事律師楊馬強向表示“有人盜用我的身份幫犯人逃脫了,不是我”。也就是說,楊馬強並沒有像警方通報裡說的那樣在逃跑。
同時,楊律師所在的北京市冠衡(長春)律師事務所表示,楊馬強律師沒有代理過該案件,也未前往大慶會見嫌疑人,更沒有開具過任何會見函等文書,對方是冒充的。
所以基本的事實可以確定幾點:
1.在押人員劉文忠確實跑了;
2.楊律師並沒有會見劉文忠,也沒有接受劉文忠的委託;
3.極有可能是有人冒充楊律師會見劉文忠,關鍵是他們怎麼拿到楊律師的相關律師證和其律師事務所的所函?他是怎麼拿到該律師的原件的?也是偽造的?這是一個關鍵問題。
4.即便是有人冒充楊律師會見,那他怎麼把劉文忠帶出來的?是以律師助理的身份?
所以,在押人員律師會見時逃跑,可能嗎?
各地的看守所因為投入資金,設計年代等不同,各有不同的規格,監管嚴格程度也並不一樣,相同點都是高牆鐵絲網加上關卡重重。
物理上不可能有穿牆術
比如有的地方的看守所,律師的會見室和警察的訊問室是並排連著,而這一排訊問室也正好是一道圍牆,就像一道長城,正好就隔開了犯罪嫌疑人和律師。
也就是說,律師和在押人員會見時,始終會隔著一道,鐵欄杆和圍牆,即便律師另外準備一套證件,通過會見時給在押人員,在押人員拿到相關證件也無法解釋,他是如何穿過會見室。因為看守所能夠自由穿行的人員,看守所自己的武警和監管人員,或者其他有相關運輸任務的工作人員。
程序上也很匪夷所思
從程序上來講,律師在看守所會見委託人,先向遞交看守所律師證,所函委託書等證件後,看守所會根據來的律師人數(最多兩個)發放會見登記卡,這個卡在進看守所時,出示給武警,出看守所時,還給武警,所以,進去多少人,出來也必須是多少人。
所以不太可能出現一個律師去會見,出來看守所時成了兩個律師。
總而言之,一個在看守所的在押人員,如果他拿著律師的證件就能夠走出自己的倉室,進而逃離看守所,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相反,如果是在監獄,在押服刑的犯人,如果偷了警察,預警的鑰匙,衣服和證件,走出監獄,並非不可能。 幾個星期前發生的凌源第三監獄兩名在押犯人逃跑的事情,就是通過偷拿獄警的衣服和裡面的證件跑出來的。所以如果在押人員想逃跑,與其偽造律師的證件,還不如偽造,相關看守所工作人員的證件。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在押人員逃脫事件頻發,到底是監獄或者看守所管理制度問題還是犯人有那麼大的本事?確實讓人大跌眼鏡,遼寧凌源第三監獄10月4日重刑犯逃獄至今過去短短十幾天,而又爆出了黑龍江大慶市看守所18日一在押犯人逃脫。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捕中。該事件的發生,矛頭直指律師,更在律師圈引起了軒然大波,而網傳的涉事律師當事人楊馬強更是喊起了冤屈,他說壓根就不認識劉文忠,但是協查通報上的身份證號碼確實是他的,但他壓根沒有代理過此案,而如果這份協查通報所述劉文忠逃脫屬實,那麼他的信息就被人盜用,他正在聯繫公安人員。
事件描述:10月18日16時,黑龍江大慶市看守所在押人員劉文忠在律師會見過程中逃脫,據稱,劉文忠是在律師楊馬強的協助下逃脫。而根據協查通報表示,兩名犯罪嫌疑人可能逃亡吉林省,“懇請協助配合開展沿途堵截工作,並在犯罪嫌疑人劉文忠家鄉實施布控”。
而這裡的網傳協助劉文忠逃脫律師楊馬強信息正好和北京市冠衡律師事務所律師楊馬強信息一致,而19日,楊馬強表示自己已經知道了網傳協查通報一事,他說“有人盜用我的身份信息進到看守所幫助犯人逃脫,不是我本人。”19日14時30分,黑龍江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證實,在押人員劉文忠確實從看守所逃脫,是否有人幫助劉文忠逃脫需要進一步瞭解情況。
當看到這裡的時候,大家是否有很多疑問,確實,筆者也有很多疑問,明顯網傳的楊馬強本人確實不知情,而如果是有人盜用了他的信息,那麼為什麼看守所那麼嚴密的地方並沒有識破他的假身份信息,再者就是看守所看守重重,而劉文忠為什麼能從裡面逃脫,那麼當時看守人員呢?是如何逃出去的。不過這些疑問假如調查屬實,那麼就是看守所看守的嚴重失職,看守所管理制度存在嚴重的問題。
看守所即使在押人員會見律師,也是走不出去,中間隔著一道防護欄,犯人還處於監區內,律師也不能進去,要說逃出來,有民警看守,有武警看守,而劉文忠卻從看守所逃脫,這說明了這個看守所的管理存在問題,還有就是有可能看守所年久失修,設施落後。不然絕不可能逃出去。
可是事實確實是劉文忠逃脫了,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捕,當然他逃出去也是枉然,終究逃不過警方的層層布控,只是增添自己的罪責。最後,我們拭目以待,事件的真相大白很快,我們不要妄自猜測。不過看守所管理存在的問題確實要加強。同時也希望周邊居民注意,以免在這個抓捕過程中劉文忠狗急跳牆,二次犯罪,如果發現,及時報警。
珞珈評論社
本人作為一個小小律師,相信沒有這麼傻的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