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制定省級機構改革方案時,同步研究市縣鄉機構改革意見

“我省緊鑼密鼓、穩步推進省級機構改革的同時,壓茬推進市縣鄉機構改革。”遼寧官媒近日披露了本省機構改革過程中的部分細節。

10月19日出版的《遼寧日報》2、4版刊發的《省級機構改革打樣 市縣鄉壓茬推進——我省機構改革系列解讀之三》一文透露,遼寧省在集中精力研究制定省本級機構改革方案過程中,同步研究起草市縣鄉機構改革總體意見,同步謀劃黨政群部門機構編制劃轉意見,同步擬訂省本級黨政群部門“三定”規定草案,同步考慮相關部門領導班子配備,各個環節有效銜接。

上述文章援引遼寧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有關人士分析稱,省級機構改革先行一步,再壓茬推進市縣鄉機構改革,有利於各級黨政機構設置總體上與中央基本對應,確保上下貫通、執行有力;有利於先行突破、探索經驗,為市縣鄉機構改革作出樣板、提供示範;有利於統籌謀劃強化基層治理,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

根據《遼寧省機構改革方案》明確要求,市縣黨政主要機構職能調整要同中央和省保持基本對應;市縣機構改革要做好與省機構改革銜接,統籌設置黨政機構,省政府部門機構職能劃入省委機構的,市縣要相應劃轉;鄉鎮、街道機構改革與市縣機構改革統一部署、分步實施。

舉例來說,遼寧為確保省市縣鄉各項改革有機銜接、協調聯動,具體的措施包括:在機構改革進入組織實施階段前,省委成立專項調研組,集中時間深入市、縣、鄉鎮、街道、開發區開展實地調研,同基層幹部面對面交流,全面瞭解各層級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基本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等。

此前,遼寧省省級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已於10月13日在瀋陽召開。

據《遼寧日報》報道,遼寧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陳求發在會上透露,黨中央、國務院正式批准《遼寧省機構改革方案》,標誌著遼寧省機構改革工作由制定方案階段轉入組織實施階段。

陳求發還強調了《遼寧省機構改革方案》具有三個主要特點,分別是:

與中央基本對應設置省級黨政機構。建立健全和優化省委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更好發揮省委領導作用,強化組織協調能力。加強省委職能部門的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新組建一批省政府工作部門和部門管理機構,同時撤併一些機構;

因地制宜調整優化機構設置。突出抓重點,優化營商環境機構設置,加快提升營商環境建設水平。突出補短板,加強扶貧部門機構設置,進一步強化職能。突出省情特色,發揮遼寧省軍工大省優勢,探索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新路子;

統籌推進其他各領域改革。深化省人大機構改革,重點加強人大對預算決算、國有資產管理等監督職能,更好發揮職責作用。深化省政協機構改革,重點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充分發揮專門協商機構職能。深化群團組織改革,重點是創新群團組織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將力量配備、服務資源向基層傾斜。深入落實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探索實行更大範圍的綜合執法。

值得一提的是,《遼寧日報》此前就曾披露了本省機構改革中具有地方特色的舉措——將2017年成立的全國唯一的省級營商環境監管機構“遼寧省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調整為“遼寧省省營商環境建設局”,並升格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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