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拆除违建现场,汽车突然启动致一死九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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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经发生两天多了,本来应该不复杂的,但是看到两次通报,都没有剑指问题核心,很多事实到现在还是不清楚。

1、通报里说建筑侵占了小运河河道,要求业主自行拆除。那么笔者想要知道这房子是什么时候修建起来的,有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如果有房产证和土地证,那么就是合法建筑,你让人家自行拆除合法建筑,依据何在,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2、新闻里说拆迁队是有人借用了成功拆迁公司的资质来承接拆迁任务的。那么笔者想知道,委托方事先是否知情,拆除的费用是多少,有没有履行招投标手续?

3、通报里说已经死亡两人。笔者现在想知道的是,死亡两人的身份,他们是普通群众,还是拆迁队员?

4、通报里说业主撞人后被打。那么笔者想知道的是,在业主开车撞人之前,他有没有被拆迁队员殴打,如果有,为什么要殴打业主?

5、通报里说是拆违。如果是拆迁,为什么早上五点多就动手,为什么不通知业主清理房屋内的物品?

所以,还是需要回答一些关键问题,只有事实清楚了,大家才好下结论作判断!


打虎拍蝇


今天下午,当地再次发布了官方消息,通报了事情的最新进展和一些既往情况,遗憾的是,9名受伤人员当中有一名在次日死亡,好在其它8人无生命危险,截至到现在,事件已造成2人死亡。

消息通报中称,拆迁人员对肇事者的殴打并非发生在事前,而是在其实施冲撞之后才上前殴打的。这个说法与肇事者家属在接受媒体采访中的说法截然不同,家属称殴打是发生在冲撞之前。双方各自陈述不一,孰真孰假还需后续不断深挖,或者将事发时的全程视频资料进行完整公布。

殴打到底是冲撞行为发生前还是发生后,对于此案来讲至关重要,如果是发生在冲撞前,那么在量刑和责任判罚上,肇事者可能会从防卫的角度来为自己辩护减轻罪责。

消息同时指出,当地对肇事者已经多次下达违建拆除通知,而且早在数月之前就已经下达,但肇事者始终不配合,在经过多次协商未果之后,当地雇佣的地方拆除公司,最终失去耐心,对其进行强拆,不曾想引发了如此惨痛的悲剧,带来恶劣影响。

但是,不管肇事者是否存在阻挠行为,不管有其它什么理由,都不能成为强拆的借口和理由。而且在拆迁公司当中,今天还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当地一名质监干部疑似参与了拆迁公司,虽然几经否定,但比较让人生疑,引发联想。


元芳有看法


可惜撞死得少了! 应将强拆队全部撞死!


移木接花1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回答这个问题似乎超出我的职业范围,但我还是认为自己应该义不容辞地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这其实是又一起强拆的悲剧,强拆没有赢家,对于双方来说都是输家。造成这样的悲剧,现在先别说追究责任,哪一方有理在先,而是应该评论一下这个事件的本身该不该发生。

现在各级政府都强调不准强拆,中央政府对强拆也下发了专门的文件禁止强拆,可强拆事件为何还继续发生,且强拆也一直没有禁绝,这是什么原因呢?在笔者看来还是对有关规定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然后没有把民众利益放在重要位置,以至出现暴力强拆。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执法部门也没注意方式方法,总是喜欢强拆,很多强拆悲剧都是这样的引发的。

所以,这个用车撞强拆人员的抗拆者用这种极端的方式违法,但引发这种行为发生的原因大家也应进行全面深刻的分析,才能得出一个公正的结论,我希望当地公安司法部门一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稳妥处理好该事件,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财经深思


这个事件已经激起民愤,几乎是一边倒的意见。我们愿意相信,业主是无心或被逼无奈才撞人,但是法律不一定这么看。我觉得按过失伤害判几年,然后缓刑几年,重点是严查拆除方相关资质及责任人,还真相于朗朗乾坤,避免悲剧再重演才是最重要的。仅是个人意见,不喜勿喷。


一大家


1.拆除小运河河道内的建筑物,只要走完法律程序,依法拆除并无过错。

2.发动小车,冲向人群,应是故意杀人罪,明知小车冲向人群会造成生命伤害而故意为之,目的就是伤害生命。无论执法者有无过激行为,都不能成为开车撞人的理由,除非能鉴定为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或者精神失常。

3.拆迁人员是否存在违法执法,暴力执法,文中没有描述,不便评论。

4.事件应由公安、司法、检查等职能部门调查,最好能请公民代表参与调查,或者由第三方独立机构参与调查,还原事件真相,分清责任。因为涉及到命案,公众关注度高,不能由执法机构一家认定。

5.拆除违建要依法执行,抗拒执法也要依法处理。

6.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如果拆违过程走完法律程序,拆除人员也是文明执法,那么开车撞人者就应依法追责,如果放任或者开脱,现在家用车已普及,谁都可以开车撞人以泄私愤,要是有人开车在人群中乱撞,在幼儿园门口冲撞,后果会是怎样?暴力拆迁应该制止,开车撞人应该追责,生命应该有安全保障!


无语石1


能怎么看?简单的交通肇事被媒体放大了吧了。根据视频情况,目测小轿车在非机动车道启动,驾驶员忽然想到自己的车子在非机动车道启动,担心违章行为被摄像头拍下,就往左打方向盘,向机动车道靠行,结果车轮碰到道牙子,车主感到车身猛地一抖动,潜意识紧急制动,但是慌张下把油门踩到底了,车子猛的冲上道牙子,压坏了绿护带,还没等司机反应过来,车子冲入机动车道(车行道),结果就撞到了车行道上聚众的不明团体。虽然,事发路段不是红绿灯路口也没有斑马线,但司机违章在先,之后又对机动车进行不当操作,最后也没有仔细观察前方路况,造成1死9伤的严重交通肇事!司机不仅应该对人员死伤做出民事赔偿,还可能面临交通肇事罪刑事处罚(看赔偿的履行情况吧),市政部门也因该向事主索赔并做相应处罚。

建议对司机进行精神鉴定,或驾驶技术考核。


智慧城市企业联盟


你说违建就违建?不要说有房产证,就是没有,我住多年了你现在跑来说违建,谁能答应啊?结婚多年没有结婚证还叫事实婚姻呢。逼急了只有跟你玩命!死的是强拆参与者,我认为少了,应该死伤人数换一下!



散散心61769476


不管怎么说:业主撞死人,已犯法,至于到何程度,法律会公正对待。今天我要说的是:拆迁办或者说拆迁公司:严重的违法,强拆.社会闲杂人员.是否犯罪前科难说.恶.黑.行为齐全,其背后有无黑社会组织.难说,本次扬州流血死人事件,符合武汉除黑.除恶三不要会议精神,应引起全社会重视。现今的社会发展已展现很多问题,不仅仅是贫富差距问题,而是实现工业化发达国家水平与老百姓不能接受.不可理解.有法不可依的人民生活物质水平不断提高的社会矛盾。


南屏晚钟随风飘送1


关于拆违本事件,看了几段不到一分钟的视频,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呜,呜呜,小车是快速地撞向拆违人员。即使人有求生的本能,当时是反应不过来的。至于车主是否故意,是否正当防卫,是否误采油门,都不能肯定回答。本人更不能断章取义,乱加评论和指点,误导网友。但是,从安全文明驾驶来讲,小车司机肯定属于违法。

任何事情都有因果关系,至少这件事有。如果回答错误或者是正确,网友看过后,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因为本人没在事发现场,只能在网上看到有限的视频和报道,根据这些来回答问题的。对于本事件倒有几个疑问,一是为什么车主要撞人,难道是好日子不愿意过了?二是拆违是否有合法的手续,拆违参加人员是些什么人,为什么会动手,或者双方谁先动手?带着这些疑问,深深地思考。正好,清早又看了几篇,对本事件的文章。按车主妻子的说法,房子有合法手续,并且住了十几年。当时拆违人员是几个人打他一个,她是不知道老公怎么就撞人。当然这一切,都有待调查。

拆违参加人员,到底是什么人,应该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是正式工,还是临时打工者,社会闲散人员,两教人员。为解决大家的困惑,希望权威的网站或者记者,能够真实地采访和报道。人的生命是短暂的,珍贵的,任何人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到今天早晨,已有两人已故,大家也不知道故者姓谁名谁,平日人品如何。一路走好,愿在天堂平安快乐!

社会在发展,人的素质必须提高,非法建筑应当主动自行拆除。合法建筑当发展需要时,公民应该支持,可以支持,按市场价格补偿,双方协商。总之,一切要遵纪守法!坚决不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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