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銅原副總王赤衛退休五年後被查,與落馬副省長搭檔12年

中國最大的銅生產企業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反腐風暴仍在深入推進。

10月22日下午,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王赤衛涉嫌嚴重違法,經省監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南昌市監委監察調查。

與此同時,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的官方微信公眾號“廉潔江西”還披露,王赤衛系廳級幹部,其是在退休五年後落馬。“廉潔江西”以《一名廳級幹部接受監察調查》為題披露了王赤衛落馬的消息,並附上了王赤衛的簡歷信息。上述簡歷信息顯示,王赤衛是2013年9月退休的。

公開簡歷顯示,王赤衛,男,漢族,1953年8月出生,浙江海寧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70年4月參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0年4月—1976年3月,他參加工作後便在“中國青銅冶煉文化”發祥地——江西瑞昌插隊勞動。之後,王赤衛又在武山銅礦、貴溪冶煉廠工作過,先後擔任過團總支副書記、團委副書記,團委書記、計劃科長、供銷科長、經營中心副主任、副總經濟師等職務。

1991年10月,王赤衛調至江西銅業公司工作,擔任銷售運輸處副處長。11個月後,1992年9月,他調任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海南供銷公司總經理。1995年12月,他又調任上海冶煉廠,擔任副廠長。

1998年7月,王赤衛重回江西銅業公司任職,擔任江西銅業公司黨委委員、副經理。2001年,江西銅業公司改製為股份公司,公司名稱變更為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5月—2013年9月,王赤衛擔任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2013年至今,他退休已五年。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注意到,王赤衛與十九大後“第六虎”、江西省原副省長李貽煌曾在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搭檔長達12年之久。

2018年1月17日18時,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通報稱,江西省副省長李貽煌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李貽煌是十九大後中央紀委通報查處的第六名省部級幹部——此前,中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遼寧省副省長劉強、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傑輝、陝西省副省長馮新柱、山東省副省長季緗綺已先後落馬。

公開信息顯示,出生於1962年10月的李貽煌是福建晉江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先後畢業於東北工學院(現東北大學)有色金屬冶金系重金屬冶煉專業及中南大學有色冶金繫有色冶煉專業,擁有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職稱。

李貽煌的工作經歷長期與有色金屬有關。

1982年8月從東北工學院畢業後,李貽煌即進入江西銅業公司貴溪冶煉廠工作,從車間工程師幹起,先後擔任過工段段長、車間主任、副廠長、廠長等職。2001年李貽煌迎來“大跨越”。2001年1月,他從貴溪冶煉廠廠長的位置擢升為江西銅業公司副經理。2001年5月,他又升任江西銅業股份公司總經理。他之後又先後擔任江西銅業集團公司總經理兼黨委副書記、江銅股份公司總經理,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黨委副書記,江西銅業集團公司董事長等職務。期間,李貽煌於2011年8月起同時擔任鷹潭市委常委。

最新的工商信息顯示,江西銅業集團有限公司(此前公司名稱為江西銅業集團公司)是上市公司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東,持有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40.53%的股份。2017年12月27日,江西銅業集團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業改製為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名稱由“江西銅業集團公司”變更為“江西銅業集團有限公司”。

2013年1月,李貽煌成功轉型,出任江西省副省長,直至2018年1月落馬被查。而他當選副省長的2013年,正值蘇榮擔任江西省委書記。

而落馬四個月前,李貽煌曾因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被國務院通報批評:“李貽煌,江西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負責工業、國有資產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工作。在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中領導不力,未有效指導督促相關部門和省屬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建議進行通報。”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王赤衛外,江西銅業集團公司此前還曾落馬過一名廳級幹部。此前擔任過江西省銅業集團公司總工程師、黨委委員的範小雄已於2015年6月落馬被查。

據信息日報“江西政讀”此前報道,出生於1963年的範小雄畢業於中南工業大學採礦專業,歷任江西銅業集團公司德興銅礦採礦場生產副廠長、江西銅業集團公司城門山銅礦副礦長、礦長等職。因在採礦及管理方面具有豐富經驗,2010年8月,範小雄調任江西省銅業集團公司總工程師、黨委委員;2015年5月任江西大成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在江西大成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的崗位履新不久後,範小雄落馬了。

2015年06月05日,據江西省紀委網站消息,江西大成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範小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範小雄在擔任江西銅業集團公司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234萬元。

2017年7月14日,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範小雄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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