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修订),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已开始,具体如下:
一、评选时间
10月15日—26日是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初评、初评 结果公示阶段
10月29日起,学校审核阶段(以实际审核截止日期为止),最终结果公示阶段
公示期后,组织奖学金发放、奖学金证书、申请审批表、荣誉证书盖章
二、评选范围
2015级、2016级、2017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及办法
参照2018版《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修订)、《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各学院将评定初评结果(附表10、11、12、13)填写完成,含纸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于终审后,即刻报学生处审核汇总
说明:附表1—9,仅需要文本格式(正反面A4纸套印),由申报学生手写填写,一式一份,上交学院,审核、盖章,装入学生档案
备注: 转专业学生,在原来学院参加评选优秀、奖学金等
联系人:孟祥俊
联系电话:8657442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来源 / 通知通告
编审 / 陈晓雪 曹越月
策划 / 肖雅玲 谢灵玥 王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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