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紅塔:分局開展刑事案件現場勘查輪訓

玉溪紅塔:分局開展刑事案件現場勘查輪訓

根據全市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查人員輪訓工作的要求,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以公安部刑偵局編制的《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檢查工作手冊》為基礎,於10月16日組織全區公安機關現場勘查人員開展輪訓工作,分局技術室及各派出所相關民警40餘人參加了培訓。

玉溪紅塔:分局開展刑事案件現場勘查輪訓

會上,分管刑偵的潘壽龍副局長首先進行開班儀式動員講話,他向學員們強調了此次培訓的必要性及重要性,提出現場勘查是案件偵破的源頭、刑事訴訟的起點,要求各輪訓學員認真學習現場勘查知識,瞭解掌握現場勘驗的技術,為下一步做好現場保護、證據收集等工作奠定知識基礎。隨後,刑偵大隊教導員對此次培訓提出了相關要求:派出所兼職民警通過培訓要對現場有更深層次的瞭解,掌握對普通案件的勘驗,同時對現場勘驗範圍進行了劃分。

玉溪紅塔:分局開展刑事案件現場勘查輪訓

隨後培訓按方案有序展開,技術室授課民警講解了《刑事案件現場保護》《刑事案件現場勘查、痕跡物證提取規範》等課程,詳細解說了現勘人員先期到達現場注意事項,現場痕跡物證保護方法,室內、室外現場保護步驟,如何判斷現場痕跡物證等內容。

針對現場照相要求,現場照片卷宗製作規範等問題一一解答,並對常見錄入問題逐一進行講解,規範錄入的基本要求。

課程結束後全體參訓人員參加了測試,分局刑偵大隊技術室通過考試掌握學員的學習效果,以考促學,以學促行。

玉溪紅塔:分局開展刑事案件現場勘查輪訓

通過此次培訓,培訓民警對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有了初步掌握瞭解,分局技術室下一步工作中將以分室建設為契機,採取外出培訓、請上級公安機關專家及本室業務素質較強的民警授課等多種渠道進行規範性培訓,不斷提高輪訓人員現場勘查能力及水平,達到 “四必”的核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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