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副局長工作日中午召集飲酒,這個單位的「酒風」爲何禁不了

近日,在水利部召開的直屬系統警示教育大會上,海河水利委員會下屬引灤工程管理局發生的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工作日中午聚餐飲酒的典型案例,引起黨員幹部深思:工作日、聚餐飲酒、酒後駕駛、與交警衝突、動用公車在事故現場接人……為何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五年後,仍然有這樣的事件發生?

副局長召集聚餐飲酒

“之前我的體檢指標有些不好,這次正常了,還評上了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心裡挺高興,就想著中午叫同事出來一起吃頓飯。結果一鬆懈,就違反了紀律。”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員會下屬引灤工程管理局副局長趙建河在接受組織談話時懊悔地說。

今年1月下旬,駐水利部紀檢組收到一封舉報信,稱在2018年元旦假期結束後上班第一天,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員會下屬引灤工程管理局副局長趙建河在中午召集單位多名幹部聚餐飲酒,並在駕車返回時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與交警衝突。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了這麼久,竟然還會有領導幹部召集職工中午聚餐飲酒,抓緊核實一下問題是否屬實。”駐水利部紀檢組相關負責人在看到舉報後,迅速組織對該線索開展初核,情況很快明晰。

這次聚餐趙建河召集了單位12名同事,其中有6名正處級幹部,多數系部門負責人,還有1名副處級幹部和5名科級及以下幹部。聚餐時,除1人外都喝了酒。

“打電話約我吃飯的時候,我沒有多想就答應了,現在看來是平時對自己要求太鬆了。”一名參與聚餐的幹部這樣說起當時參加聚餐的原因。而原定下午一點要召開幾個部門處級幹部年終考核會,但因為多名參會幹部參加聚餐,會議推遲到了下午兩點。

酒駕後與交警發生衝突

聚餐之後,計劃處處長張某自己喝了酒,卻開上趙建河的車,要送趙建河等人回單位,在場竟無一人阻攔。

張某在停車場倒車的時候,與一社會車輛發生剮蹭,之後雙方發生爭執並報警。張某知道自己喝了酒,便將未飲酒的姚某叫來為其“頂包”。而在交警處理事故期間,趙建河又與交警發生肢體衝突,被民警帶回派出所。

因聚餐及處理事故,除1人正常輪休外,當天下午引灤工程局4人未上班,8人未按時上班。第二天,參與聚餐的13人均被要求前往交警隊接受談話。此外,參與聚餐的辦公室主任劉某當天還動用公車,前往事故現場接趙建河,在未接到趙建河後,該車將其他人員接回了單位。

“酒風”難禁的背後

對這一事件,駐水利部紀檢監察組會同水利部有關部門依規依紀進行了處理,趙建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引灤工程局副局長職務。張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調整工作崗位,劉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調整工作崗位。

“我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深深的內疚,愧對組織和領導對我的信任和關心,對給單位形象造成的損害表示深深歉意!”趙建河在檢討書中寫道。

事情的出現並非偶然。調查中發現,引灤工程局存在日常管理鬆弛,“小圈子”、碼頭文化嚴重等問題,聚餐飲酒問題屢禁不止。“酒風”難禁的背後,反映的是該局全面從嚴治黨出了問題!對此,水利部黨組高度重視,明確要求嚴肅查處。

深入調查後,有關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問題浮出水面:海河水利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知悉趙建河違紀問題後未及時向水利部黨組報告,也未作出恰當處置,造成不良影響;引灤工程局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對局機關黨員幹部教育不到位、監督不嚴格,日常管理鬆弛,對單位出現“碼頭文化”現象應負領導責任;海河水利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對下屬單位違紀違法問題該發現而未發現……

經水利部黨組研究,對以上三名同志進行誡勉談話。

與此同時,海河水利委員會對趙建河等人違紀問題進行了公開通報,要求黨員幹部引以為戒,轉變作風。近日,水利部召開直屬系統警示教育會,再次通報該問題,要求黨員幹部增強法紀意識,樹立良好形象。(王小寧)

「党风廉政」副局长工作日中午召集饮酒,这个单位的“酒风”为何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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