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能薄膜「私有化」 未來或回歸A股

本報記者 吳可仲 北京報道

10月23日,漢能移動能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公告表示,鑑於漢能薄膜發電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能薄膜”,00566.HK)停牌已經超過三年,出於對中小股東利益的保護,經漢能移動能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第二屆第7次董事會批准,該公司決定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所有投資人發出私有化要約,收購價格為每股不低於5港元,以現金收購或股票置換,私有化之後公司擬在國內A股上市。

三年來,漢能薄膜的復牌進展備受關注,如今,這一紙“私有化”公告,讓這家港股上市企業再次成為資本市場關注的焦點。

此前,在2015年7月,漢能薄膜因遭遇“黑天鵝”事件而停牌。近三年時間,該公司一直在為復牌而努力。根據漢能薄膜發佈的2018年中期業績報告,監管部門關注的漢能控股及其聯屬公司對漢能薄膜的債務,以及關聯交易收入過高的問題,均已經完全解決。並且,漢能薄膜方面還交出了一份營收逾200億港元的“成績單”。

“私有化與復牌完全是兩碼事。”一位熟悉漢能的知情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私有化主要是基於要約方對上市公司發展前景的持續看好,這同時也是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的體現。該人士告訴記者,無論私有化最終成功與否,都不會對復牌造成影響,換言之,復牌結果也不會左右私有化的進程,因為兩者是兩條線上的事情,互不關聯。

私有化“陽謀”

記者獲悉,一般而言,港股上市公司私有化有兩種方式,即協議安排和自願要約。目前,漢能方面尚未披露此次私有化的方式。

對於私有化的原因,漢能方面的公告表示,主要是鑑於上市公司停牌超過三年,為了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

多位券商人士向記者表示,對於上市公司大股東而言,他們往往最清楚公司的價值和發展前景,在公司股價或市值被低估的情況下,有實力的大股東就可能會選擇將上市公司私有化,這種情況在資本市場普遍存在。

事實上,在漢能薄膜之前,已有多家港股上市公司先後走上了私有化的道路,其中不乏萬達商業等明星企業。

王健林曾向媒體公開表示,私有化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最核心的原因是價值被嚴重低估。公開信息顯示,萬達商業於2014年12月23日在港交所上市,其股價最高曾達到78港元/股,最低則跌至31.1港元/股。到了2016年9月20日,登陸港交所僅637天的萬達商業正式退市。

對於漢能薄膜而言,其境遇與萬達商業存在相似之處,資本市場的估值未能完全體現公司的價值。

在三年前,漢能薄膜因被惡意做空而停牌,受此事件的衝擊,其股價及業績水平震盪下行。如今三年過去了,漢能薄膜的業務規模和營收能力已不可同日而語。

2018年8月30日,漢能薄膜對外披露的2018年年度中期業績報告顯示,報告期內,該公司收入達204.15億港元,同比增長約615%;僅上游業務為其帶來了190.84億港元的收入。

另外,在核心技術方面,作為全球薄膜太陽能行業的領導者之一,漢能薄膜在耗資數百億元對國外技術進行併購、升級之後,在薄膜太陽能領域創造了多項紀錄。其中,該公司Solibro 量產冠軍的玻璃基 CIGS 組件轉換效率達到 18.72%,為全球目前採用共蒸法工藝的 CIGS 組件之冠;MiaSolé 柔性組件的轉換效率達到 19.4%;GSE 電池的研發轉換效率達到 18.7%,量產冠軍組件的轉換效率則達到 16.3%;Alta Devices 的砷化鎵單結組件量產效率達到 25.1%。

特別是在今年上半年,在光伏行業“哀鴻遍野”的情況下,不依賴於政府補貼的漢能薄膜依然實現逆勢增長,實現淨利潤73.29億港元,同比大增30倍。

復牌進行時

目前,由於漢能薄膜正處於尋求復牌的關鍵節點,此時宣佈私有化,讓外界有些不解。更有投資者猜測,私有化是否因復牌生變,是否會使自身利益受損?

但事實似乎正恰恰相反,根據漢能方面的公告,作出私有化的決定,主要是鑑於漢能薄膜已停牌超過三年,出於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

一位港股投資人士告訴記者,一般而言,上市公司的私有化之舉,不會輕易害到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反而對他們權益是一種利好。一方面是因為香港市場在上市公司私有化方面對中小股東的保護比較嚴格,並且通常情況下,私有化會給投資者帶來一定的利好預期。

從目前的股價表現看,停牌期間,漢能薄膜的股價一直停留在3.91港元/股,而漢能方面的公告顯示,此次私有化要約的收購價格為每股不低於5港元。

另外,上述熟悉漢能的知情人士向記者表示,一直以來,漢能薄膜都在積極努力推進復牌事宜。並且私有化與復牌是互不相關的兩件事,無論私有化進展如何,都不會影響到復牌結果。

記者瞭解到,2015年,漢能薄膜遭遇“黑天鵝”事件,並於當年7月15日停牌。香港證監會對漢能薄膜復牌提出了兩個必要條件,一是完成債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第214條民事程序及證監會尋求法院命令;二是漢能薄膜需要發佈一份披露文件,對公司的活動、業績、資產、負債、財務績效和前景等資料做出詳細披露,並委聘財務顧問進行盡職調查,讓證監會可根據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香港法例第571Ⅴ章)第9條,作為考慮對漢能薄膜的復牌申請。

根據漢能薄膜2018年中期報告,證監會提出的第一個復牌必要條件,已經在2017年9月4日完成。至於第二個復牌必要條件,公司也已經將披露文件提交至證監會,公司正在就證監會對披露文件提出的一些問題及關注事項響應解答。

據瞭解,證監會關注的漢能控股及其聯屬公司對漢能薄膜的債務,以及關聯交易收入過高的問題,均已經完全解決。漢能薄膜方面表示,公司將繼續竭盡所能,努力達成證監會提出的要求,令公司股票儘快復牌交易。

不僅如此,2018年中期報告顯示,漢能薄膜關聯交易收入為零,賬面現金充足,現金與現金等價物顯示為11.83億港元。2018年前6個月,該公司財務狀況及現金流量得到極大改善。該報告顯示出了漢能薄膜經營狀況全面健康的一面。在外界看來,出色的業績表現也為漢能薄膜復牌增添了不少砝碼。

擬迴歸A股

從目前諸多私有化成功的案例來看,無論是港股還是美股,絕大部分選擇了迴歸A股上市。

對於漢能薄膜而言,如果私有化進展順利,亦有可能會迴歸A股上市。

一位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如果私有化順利完成,不排除漢能薄膜迴歸A股的可能性。從業務方面看,薄膜太陽能是國家鼓勵的產業方面,兼具新能源、高科技等屬性,而漢能薄膜在這一領域具有先發優勢;另外,漢能薄膜近幾個季度已經連續實現了增長,業績表現日漸穩健。

據悉,薄膜太陽能已經成為全球太陽能產業的發展趨勢,同時也是國家戰略性產業之一。2015年以來,國務院、發改委、工信部等部門先後發佈35個文件,把薄膜太陽能技術及相關應用列入了國家重點鼓勵和支持的技術和產業目錄。

2017年9月11日,國務院發佈了《國務院關於支持山西省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的意見(國發〔2017〕42號)》,明確表示支持山西省推動能源供給革命,其中的一個重要目標便是佈局太陽能薄膜等移動能源產業,打造移動能源領跑者。這是由漢能最早提出的“移動能源”概念首次出現在國家政策中,併成為國家能源改革的重要目標。

記者瞭解到,除了漢能薄膜之外,目前已有多家新能源企業有意迴歸A股。其中,包括天合光能、阿特斯、晶澳等美股光伏企業都已先後提出了私有化的意向。目前,晶澳正籌劃通過“借殼”在A股上市。

在上述人士看來,在國家鼓勵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大背景下,漢能薄膜又是薄膜太陽能領域無可爭辯的領先者,如果迴歸A股,其業務模式可能更容易被投資者認可,未來的價值也會有更大的提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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