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崗位九級(工人身份)可以競聘事業單位擔負領導職責的管理崗位嗎?

日知小公


在體制內,編制是一個很神奇、很複雜的事情,幹部工人身份區別,是另一個複雜而頗受非議事情。兩者結合在一起,許多人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行政單位有行政編制和工勤編制,幹部使用行政編制,在辦公室工作,工人使用工勤編制,在後勤崗位工作,嚴格禁止“混崗混編”。事業單位則不同,幹部工人都使用事業編制,完全不存在混編的可能性,這也為事業單位混崗打下了基礎。

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責任制,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在過去,管理、專業技術崗位是幹部,工勤崗位是工人,也是有嚴格區分的。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之後,工勤人員也可以競聘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管理崗位的,和幹部一樣,實行管理崗位的級別晉升和工資待遇;競聘上專業技術崗位的,和專業技術人員一樣,實行職稱管理和工資待遇。在競聘成功後,個人身份也發生了變化,幹部工人的界限進一步模糊,雖然檔案依然是工人,但個人工資福利待遇、崗位晉升、職稱評定、退休年齡規定等,都是按崗位對應的幹部身份對待。

但是,對於工人來說,還是有很多限制的。在行政部門和參公事業單位,工人不能參公,不能提拔為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已經在行政單位提拔的工人領導,不能進一步晉升,不能參加“職級並行”,要逐漸退出擔任的實職,只享受該級別待遇,不擔任一線領導職位。

在事業單位中,哪怕是實行了崗位聘用制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人身份的差別也沒有完全消失。競聘成為管理崗位的工人,只能享受管理級別待遇,並不能因為是在管理崗位工作,而被提拔任用。換句話說,你可以享受管理九級、八級、七級待遇,工資、福利、津貼、獎金都和這些管理崗位同級別的幹部一模一樣,但個人身份卻依然是一般人員,並非領導幹部。個人待遇由人事局管理,個人級別卻由組織部門發文任命,工人只能享受由人事局文件規定的待遇,卻不能由組織部門發文,提拔為管理崗位的領導幹部。

黨政機構改革、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機構編制法》的制訂,進一步完全理順了機構和編制管理。在市場經濟發展到今天,計劃經濟實行的幹部工人身份區別,將隨著行政單位取消工勤編制、事業單位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隨著組織人事制度的改革,隨著招考制度的全面普及,將逐漸消失。


真寧腔調


可以。過去不行是因為身份問題,2012年開始,全國事業單位進行了崗位設置管理,從此不再以身份管理了,改為以崗位管理,三類崗位即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的工作人員,可以在有崗位空缺的情況下,互相轉崗聘用,兌現所轉崗位的工資待遇,在所轉崗位工作滿10年,且退休時仍然在該崗位的,按照所轉崗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我們一起來,具體分析你的疑問。你顯然是已經從工勤崗位轉崗聘用在管理崗位九級(相當於過去的科員),現在想在該九級管理崗位提拔為單位的領導管理崗位(因為你沒有講清楚單位級別等情況,含內設編制的領導管理崗位),假如你單位是七級(過去的正科級)事業單位,那麼你就可以提拔為該事業單位的領導管理崗位的副職(即八級領導管理崗位)。

事業單位領導成員的提拔任用,具體程序和條件,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實施,可以通過組織推薦、公開競聘等方式產生,從事業單位發展考慮,事業單位的副職領導成員以競聘上崗方式為主,體現職工民主權益,把能力強、威信高的人員提拔到領導班子裡來,符合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的需要。






園林之友


工人身份是不可以競聘事業單位領導職務的。工人沒有事業單位編制,是編外人員。以前是工人可以轉幹的,現在好像已經不行了,最近十年中沒有聽說過工人轉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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