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岗位九级(工人身份)可以竞聘事业单位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吗?

日知小公


在体制内,编制是一个很神奇、很复杂的事情,干部工人身份区别,是另一个复杂而颇受非议事情。两者结合在一起,许多人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行政单位有行政编制和工勤编制,干部使用行政编制,在办公室工作,工人使用工勤编制,在后勤岗位工作,严格禁止“混岗混编”。事业单位则不同,干部工人都使用事业编制,完全不存在混编的可能性,这也为事业单位混岗打下了基础。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责任制,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在过去,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是干部,工勤岗位是工人,也是有严格区分的。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之后,工勤人员也可以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管理岗位的,和干部一样,实行管理岗位的级别晋升和工资待遇;竞聘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和专业技术人员一样,实行职称管理和工资待遇。在竞聘成功后,个人身份也发生了变化,干部工人的界限进一步模糊,虽然档案依然是工人,但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岗位晋升、职称评定、退休年龄规定等,都是按岗位对应的干部身份对待。

但是,对于工人来说,还是有很多限制的。在行政部门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人不能参公,不能提拔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已经在行政单位提拔的工人领导,不能进一步晋升,不能参加“职级并行”,要逐渐退出担任的实职,只享受该级别待遇,不担任一线领导职位。

在事业单位中,哪怕是实行了岗位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人身份的差别也没有完全消失。竞聘成为管理岗位的工人,只能享受管理级别待遇,并不能因为是在管理岗位工作,而被提拔任用。换句话说,你可以享受管理九级、八级、七级待遇,工资、福利、津贴、奖金都和这些管理岗位同级别的干部一模一样,但个人身份却依然是一般人员,并非领导干部。个人待遇由人事局管理,个人级别却由组织部门发文任命,工人只能享受由人事局文件规定的待遇,却不能由组织部门发文,提拔为管理岗位的领导干部。

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编制法》的制订,进一步完全理顺了机构和编制管理。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计划经济实行的干部工人身份区别,将随着行政单位取消工勤编制、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随着组织人事制度的改革,随着招考制度的全面普及,将逐渐消失。


真宁腔调


可以。过去不行是因为身份问题,2012年开始,全国事业单位进行了岗位设置管理,从此不再以身份管理了,改为以岗位管理,三类岗位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工作人员,可以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互相转岗聘用,兑现所转岗位的工资待遇,在所转岗位工作满10年,且退休时仍然在该岗位的,按照所转岗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我们一起来,具体分析你的疑问。你显然是已经从工勤岗位转岗聘用在管理岗位九级(相当于过去的科员),现在想在该九级管理岗位提拔为单位的领导管理岗位(因为你没有讲清楚单位级别等情况,含内设编制的领导管理岗位),假如你单位是七级(过去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那么你就可以提拔为该事业单位的领导管理岗位的副职(即八级领导管理岗位)。

事业单位领导成员的提拔任用,具体程序和条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可以通过组织推荐、公开竞聘等方式产生,从事业单位发展考虑,事业单位的副职领导成员以竞聘上岗方式为主,体现职工民主权益,把能力强、威信高的人员提拔到领导班子里来,符合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






园林之友


工人身份是不可以竞聘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工人没有事业单位编制,是编外人员。以前是工人可以转干的,现在好像已经不行了,最近十年中没有听说过工人转干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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