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100萬的房子突然暴跌一半,而你銀行還有60萬房貸要還?

評論員門寧:

100萬的房子暴跌一半,只剩50萬的價值,但還欠著銀行60萬,意味著貸款買的房子已經不如欠銀行的錢多。

這個時候有人就會想,欠銀行的錢不還了,我把房子扔給銀行抵了60萬負債,再花50萬重新買個房子不就好了。實際上這個方法行不通。

銀行貸款給我們買房,並不是與我們合夥買房,僅僅是借錢給我們。我們和銀行之間的關係是借貸關係,房子的漲跌跟銀行一點關係都沒有,即使房子被炸了,貸款還是要還完的。這就和使用花唄分期付款買了一部iphone,剛還款一個月結果iphone丟了,還得繼續還款是一個道理。

並且房子是剛需,還需要住,哪能說不要就不要。因此只能默默承擔房價下跌,老老實實還款。

但這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房價下跌後造成貸款的抵押物價值不足,銀行讓補交資金或抵押物。這時候如果不能按期補交,很可能房子被銀行強制拍賣。

不過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國家不會允許老百姓露宿街頭,銀行應該不會真把房子收回。(實際上銀行把房子收回來拍賣也賣不出去)

因此我只能選擇繼續還貸款,不然能怎麼辦。

如果你100萬的房子突然暴跌一半,而你銀行還有60萬房貸要還?


這個問題面臨著情感和理智兩個方面的討論。如果100萬的房子突然暴跌一半,而貸款還有60萬,這不是聳人聽聞,歷史上好多國家發生過類似的情況,就是還貸金額超過總房價的情況,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我們先要理解一下這個問題的意義,以及潛臺詞。100萬的房子值50萬了,你還要還60萬貸款,這就等於你無形中,又增加了了10萬元的新增債務,這種情況下,有兩種選擇,第一就等於你花60萬新買了一個房子,第二就是你違約放棄這個房子,再花50萬買一套,等於省了10萬元。

以上是從個人角度分析的,所以從趨利角度看,放棄房屋,是明智選擇,當一個國家出現這樣狀況,也不會考慮國民的信用問題了,因為這時候是國家信用問題了。對於老百姓來說是小事,對於銀行來說可能是大問題了。

老百姓不要房子了,重新買一個就好了,還可以省下10萬元,那麼這些房子歸誰呢?當然歸銀行,但是銀行發現,這些房子想賣出去,根本賣不動或者賣的價錢抵不上貸出去的本金和利息,這樣銀行就會虧本,貸款60萬,而房子只值50萬,裡外裡銀行損失的可不是10萬那麼簡單,而是更多的。

美國就曾發生過次貸危機,就是這個情況。導致有的銀行破產。有時候,很多人不能理解,為何首付的比例越來越高,有的甚至達到50%首付,其實本質上就是為何防止出現次貸危機的,有些20%首付的房子,房主完全可能放棄房子的。

100萬的房子,降價到60萬,而貸款80萬,換做誰可能都會違約不要房子了。

不少人已經說出答案了,大部分人遇到這種情況還是會繼續還款的,雖然名義上是資不抵債,但不要忘了,中國就是有特色:

1、中國人對房子的感情不是其他國家可以理解的,當你窮盡心血終於躋身有房一族的時候,很難想象你有多大勇氣再降級到無房一族。

所以,大部分遇到這種情況還是會繼續還款,找個穩定的工作,資金不斷,不會有多少人會動斷供的念頭的。

2、從銀行的角度來說,很多人可能會想到一旦資不抵債,銀行會不會要你補充抵押物等等。

我在銀行信貸業務部門的朋友告訴我,一般銀行不會這麼做。因為銀行最終訴求是收回貸款,只要你信譽良好,按時還款就行。銀行不會傻到製造糾紛然後處理糾紛。

3、最後,如果這只是個案,其實沒什麼。如果這是普遍現象,那說明一定到了非常時期,比如戰爭,超級大蕭條時期。一般會存在普遍失業的現象。不過當你真的失業還不上貸款的時候,被動斷供,那就是另一回事了。經濟整體都不行了,人很難逆潮流而動。

以上僅限於剛需自住房的邏輯。

如果你是投資炒作某個沒有支撐的房價,那麼跟基本面沒多大關係,大牛市的時候也會有連續跌停的股票,慾望和風險是成正比的。

香港迴歸後出現過類似的問題,房價下跌低於銀行貸款。造成嚴重的後果,產生一個新的人群,叫負資產。但多數人都選擇繼續堅持還款,因為一來期待房市回暖,二來香港有破產清算制度,斷供會導致破產清算,後果更嚴重些。

美國經濟危機爆發以來也出現過這樣局面,美國人多數寧願破產,也不想繼續堅持。原因是美國人基本沒有過多的儲蓄,想不出來也不可能。結果是銀行破產,但美國的信貸銀行基本是股份合作企業,破產重組後將繼續開展業務。

日本的經濟危機最嚴重影響,導致個人和銀行貸款都受傷。但因為國家利益集團支持,最後還是個人和銀行一起承擔責任。但日本的經濟實力雄厚,個人破產清算後房產由銀行處理。

我國的銀行國資管理,沒有個人破產清算制度。如房價下跌低於銀行貸款餘額。直接上升到國家利益集團,後果嚴重。

100萬元買的房子,咔嚓一聲跌了一半,50萬就能買一套同樣戶型同樣大小的房子了,但是銀行的貸款還有60萬元要還,還能怎麼辦,接著還唄。

房價腰斬甚至下跌更多的情況,日本人民遇到過,美國人民遇到過,香港人民也遇到過。就以最近的香港為例,房價大幅下跌時曾經制造了超過10萬負資產家庭。

何為負資產家庭,自然就是把所有資產賣了,算上自己的全部存款,依然不夠償還全部債務。

“1997年的時候我買了一套價值742萬港元的房子,從銀行貸了667.8萬港元,可這間住宅到2003年就只值250萬港元了。”

媒體報道香港負資產家庭時,往往帶著幾分感動,幾分敬仰,讚歎他們吃苦耐勞,堅持還貸。

其實,負資產們也很無奈啊。首付已經付了,房貸也還了不少了,房價腰斬,也不能再買一套啊。如果棄房斷供,銀行立刻會收走房子拍賣,不夠還貸款就走法律程序起訴還剩下的貸款。與其一無所有,不如咬牙堅持。

並不是媒體捧得有多麼無私多麼崇高,負資產們也是有苦難言,不如苦中作樂來個高姿態,總不能讓銀行逼到絕路吧。

《銀行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範本》中很重要的一條:“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這段話熟悉嗎?只要買過房,只要認真看過合同,一定會有印象。如果沒有,不妨認真翻出合同好好看看。

如果不想房子沒了還揹負一身債務,老老實實還債將是唯一選擇。

如果你100萬的房子突然暴跌一半,而你銀行還有60萬房貸要還?


這個事情完全可以用股票理論來解釋!

首先,價值100萬的房子,縮水一半隻有50萬了,你還有60萬需要還款,你完全可以花首付的錢,再買一套同樣的房子,這樣你的房價就只有平均75萬,相當於你股票價格腰斬,從100降到了50,你應該補同樣的倉,拉低平均價格,這樣房價回升你可以找回損失!

而如果你選擇棄貸,銀行會拍賣你的房子,補充他們的窟窿,那麼你就是分文沒有了,換算到股市就是你割肉了,割肉了就是真的虧損了!

如果你100萬的房子突然暴跌一半,而你銀行還有60萬房貸要還?

如果你100萬的房子突然暴跌一半,而你銀行還有60萬房貸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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