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医院: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平安医院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医院利用三年的时间,通过严厉打击盘踞在医院附近,长期以来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和患者、医护人员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使医院就诊患者和职工的安全度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平安医院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科室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将会议精神向干部职工传达,并对患者进行充分讲解,从而达到患者与干部职工知晓率百分之百,医院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的重点地方,重点科室,真正做到排查无死角,督查无死角,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按照要求逐级严格上报,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切实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让扫黑专项斗争在全院得到充分的落实,维护医院和谐稳定,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健康服务。

重点打击对象:

1、对干扰医院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群众和地痞。

2、干扰医院周边环境,危害就诊群众和医院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

3、欺凌医院职工甚至暴力伤医的违法、犯罪分子。

4、有无闹医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借医疗纠纷对医务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打砸医疗场所、设灵堂、烧纸钱、阻挠尸体送至太平间、损毁公私财物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5、煽动群众闹事、影响医疗秩序:借医疗纠纷及其他纠纷煽动组织聚众闹事影响正常医疗秩序。

6、医院外有无阻挠医院建设、侵占医院土地、侵犯医院或个人权属权益。

7、医院内部有无借医疗纠纷打压同事,甚至有不利于医疗纠纷正确调处的言论和行为的乱象发生。

8、医院内部有无无事生非,经常与其他职工发生口角打架,侵犯单位或个人的利益等寻衅滋事现象。

9、采用围标、串标等非法手段取得工程、药品器械及医用耗材等的中标权。

10、有无强买强卖等乱象。

(辽宁讯 :王欣 赵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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