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泰安退役軍人信息採集工作官方答疑

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相關問題

市民政局就部分市民較為關心的問題

解答如下

资讯|泰安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官方答疑

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

信息採集工作電話諮詢有關問題解答

1、信息採集的時間?

2018年10月下旬開始,2018年12月10日結束。具體以戶籍所在地縣(市、區)發佈的公告為準

2、到哪裡進行申報和採集?

本次信息採集以縣級為單位統籌落實,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設立採集點,人數較多和人員較集中的社區、中心村也可設立採集點。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到戶籍所在地的採集點進行申報登記。具體以戶籍所在地縣(市、區)發佈的公告為準。

3、申報需要提供哪些證件或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本;

(2)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由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復員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等對象提供);

(4)殘疾軍人證、傷殘民兵民工證(由殘疾軍人、傷殘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由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提供);

(6)立功受獎證件(包括:八一勳章、大軍區以上榮譽稱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全軍士官優秀人才獎);

以上需提供證件原件。

5、戶籍在異地優撫關係在原戶籍地的優撫對象,以及外出務工的退役軍人,數據誰採集?

堅持以採集對象戶籍所在地申報的原則。外地務工的退役軍人不可以採取代辦採集。

6、相關證件丟失或無檔案的怎麼辦?

應經熟悉情況的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出具相關證明,公安、民政、人武部等部門比對認定身份。

7、退休退伍證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怎麼辦?

一律以身份證件信息為準,應予以核查確定。

8、開除軍籍和除名的人員是否登記採集?

開除軍籍的一律不予採集。除名的可以採集。

泰安市民政局

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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