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生物「問題疫苗」發生的原因探討

長生生物“問題疫苗”案沸沸揚揚,信息鋪天蓋地,震驚全國.不法藥商突破倫理道德底線,公然向嬰幼兒伸出魔爪,全國人民義憤填膺。不法分子為什麼敢於以身試法,冒天下之大不韙,做出千夫所指的事呢?我覺得以下因素 不可忽視;

1追逐利潤,有潛在巨大的市場是主要原因之一.中國父母關愛嬰幼兒超過關愛自己的生命,只要有利於自己孩子的身心健康,都會力所能及地去履行,可以說疫苗問題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幸福.而國家對注射疫苗,嚴防疾病一直高度重視,持續致力於推廣與普及.兒童是國家的希望,民族的未來,下一代的身體健康問題關係到國家與民族的前途.正是市場與需求存在,不法商人才鋌而走險,見利忘義。

2藥品監管部門對疫苗類藥品從生產製造到成品在市場的銷售監督存在漏洞,使不法分子有孔子可鑽.按理質量監督在程序上已經很明確,合理了,但不合格疫苗藥劑不管是通過什麼途徑還是流入了社會,市場,由此帶來了千百萬人的憂患,也帶來了高度的風險,這其中 是哪個層面出現紕漏?過程中有什麼貓膩?是否有利益輸送?我認為藥品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檢討,好好反思.

3以往對造假者處罰不到位,沒有傷筋動骨,引起不了深刻的教訓與反響,無法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也是原因之一。此次人神共憤的“問題疫苗”,長生生物只被罰款300萬元,這對市值上百億的集團公司來說蜻蜓點水,隔靴搔癢、微不足道!似乎又在走過場,感覺很不舒服.為什麼違背道德,唯利是圖,殘害生命已經如此明目張膽了,還不能加大力度殺一儆百,以儆效尤呢?這樣輕而易舉就能上繳的罰款能起到什麼樣的效果呢?為什麼不重罰嚴懲呢?

顯然,絕沒有姑息的餘地,嚴懲不貸是處理的結果。作為普通百姓真希望這次“問題疫苗”案是此類現象的最後一次.強烈建議,從新產品的研發開始,到原材料供應,到生產製造,到批發零售每一個環節都能設立監督機制,有確實可行的監控辦法與懲罰措施和質量體系審核標準,為製造藥劑行業向高層次邁進打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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