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政策挽救婚姻,多此一舉

自1949年共和國成立,中國法律就允許夫妻離婚,不過,由於中華傳統很少有夫妻付諸行動。偶有婚姻破裂是要被周圍人當做稀有動物圍觀的,而且大家往往不論青紅皂白把離婚的人說得一無是處,好似犯了十惡不赦大罪。單憑人言可畏,人們也會對離婚慎之又慎。然而,上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之後,中國發生了天翻地覆變化,傳統被揚棄的過程中精華與糟粕一同丟進臭水溝,婚姻觀念經歷了亙古未有之改變。

“離婚冷靜期”政策挽救婚姻,多此一舉

據民政部統計數據顯示,中國離婚率已經連續16年上升,2011年的時候有287萬對夫妻離婚,2016年增加到416萬對,2017年進一步增加到437萬對夫妻。

在此背景下,全國100多家法院對前來辦理離婚手續的夫妻實施了“離婚冷靜期”政策,讓那些打算離婚的夫妻等待兩週到3個月的時間再決定是否離婚,以期挽救兩人婚姻。據稱該政策主要針對年輕夫妻,因為他們比前幾代人更容易“衝動離婚”。不可否認這項政策是出於良好願望,不過,婚姻自由深入人心的時代,父母尚且無權干涉子女婚姻,當局深度介入公民婚姻或起到適得其反的作用。畢竟都是成年人,而且現在的年輕人遠比上一代更早成熟,無論生理還是心智,完全有能力決定自己的人生。即使雙方真的是衝動離婚,那也沒關係,冷靜下來還可以復婚。若有關部門喜歡積德行善,可以簡化復婚手續,讓有情人儘快破鏡重圓,而非大難臨頭各自飛的時候阻止人家尋找下一段幸福婚姻。

“離婚冷靜期”政策挽救婚姻,多此一舉

離婚率居高不下的同時,全國在民政部登記結婚的人數卻連續4年下降,2017年降至1063萬對。有分析認為,在人口結構老齡化以及結婚的人越來越少的情況下,出臺“離婚冷靜期”政策可以緩解離婚率過高進一步拉低不斷下降的人口出生率。姑且不論人口質量遠比數量重要,就提高生育率來說這也只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藥方。當局已經允許生育二孩,但生育率依舊不見回升,根源在於高昂房價、過高的學費、居高不下的撫養孩子費用以及工作壓力等原因迫使很多年輕人不願生孩子,而非結婚的人越來越少或者離婚的人越來越多。

“離婚冷靜期”政策挽救婚姻,多此一舉

需要指出的是結婚的人越來越少並不奇怪,一方面人口趨於老齡化,年輕人少了;另一方面,面對如此之高的離婚率人們在結婚之前慎之又慎,晚點結婚總比倉促結婚再離婚要好得多。以筆者為例,與女朋友交往多年,分分合合多少回,至今沒結婚,打算磨合一段時間再做決定,不希望婚後像隔壁那家男主人,被老婆戴了綠帽子還矇在鼓裡,都做外婆的年紀了,丈夫不在家還時常招男人上門,如果我女友來了還好,否則隔壁曖昧的聲音搞得人整晚心煩意亂。

不結婚或者離婚要麼是基於感情要麼是因為利益,總之那是人家的私事,以提高生育率為出發點介入男女私事是在裹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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